2008-04-23 23:58:31尋找幸福

加到深處無怨尤

近來兩天,因為要趕著給阿兵哥貨~
所以連上11小時(勞基法有規定不能加班超過3小時,一共11小時)

從早上八點半上到晚上9:30分

雖然很累~但是看到隔天可以出的貨卻是很多筆~就很有成就感

再想到可以結案~ㄛ~呵呵~就很開心ㄋㄟ~

雖然沒有獎金~但是有薪水呀~現在有薪水可領就很開心了~

希望沒有讓阿兵哥久等ㄋㄟ~

唉唷~我都不知道我在寫什麼了~頭昏~

先來去睡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