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27 14:41:16DiArc

高興之餘....

為曹錦輝高興之餘,中國時報提醒我們,曹錦輝還沒當兵,還必須面臨兵役問題。

當兵真是害人不淺,如果不是當兵,我們李小典已經工作兩年了,我們陳小民搞不好已經賺到人生第一個一億了,我可能已經有八棟房子了。

何年何月,何處不死人的部隊,可以不再招收不願役的阿兵哥?讓我們二十出頭的黃金時期,可以自己決定我要作什麼?

2003.07.27 中國時報
曹錦輝將成為 中華民國逃兵
【林增祥/台北報導】
如果一切都沒有改變,兩年後曹錦輝將成為中華民國逃兵!
 儘管曹錦輝已經寫下歷史,成為我國棒球史上首位在美國大聯盟贏得勝投的歷史性人物,縱使曹錦輝未來戰績再輝煌,但是只要中華民國兵役法不趕快及時修改條文,兩年後曹錦輝就將成為逃兵!
 根據中華民國兵役法第七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役齡前出境,於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國外就學之役齡男子,符合下列各款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申請再出境。
 但是在兵役法第七十八條第二項條文後,又附帶兩個條件,其中第二條明載: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博士班至三十歲,均計算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當年就是因為面臨役齡問題,曹錦輝是以赴美就讀的名義申請出國,順利加入科羅拉多洛磯隊,如今就讀於北科羅拉多大學的曹錦輝已經二十二歲,在時光飛逝的情況下,兩年後曹錦輝如果還想繼續在大聯盟綻放光芒,又不想成為中華民國的逃兵,似乎只有兩條路可走。
 第一,如果洛磯隊或是北科羅拉多大學肯「幫忙」,曹錦輝可藉由繼續攻讀研究所碩士班的理由,將兵役問題暫時延長到二十七歲,甚至繼續在博士班「進修」,先拖到三十歲再來擔心中華民國的兵役問題。
 第二,政府及時修改兵役法條文,比照韓國獎勵傑出運動選手計劃,增訂只要能在亞運會中勇奪金牌,就能夠免服兵役條文。
 對於曹錦輝的兵役問題,曹錦輝經紀公司也相當苦惱,儘管曹錦輝將長期在美國打球,但是也不可能因此入籍美國,曹錦輝遲早將面對兵役問題,值此全國歡騰的時刻,政府有關單位應該及早正視運動選手兵役問題,如果南韓政府可以讓朴贊浩無所牽掛的在大聯盟征戰,為何我國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