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小劇場 ── 撿屍傳奇
「吭噔」,這是擔架送下救護車,立起來的時候會發出的聲響。
「歐噫、歐噫、歐噫……。」又是一台救護車,劃破夜裡城市的寂寥,在醫院的入口關掉了震耳欲聾的蜂鳴器。
「吭噔」,又送進來一個喝到不知道你媽貴姓的無名氏。
一方面是醉到無法言語,匆忙被送上擔架,無主的證件就常常遺留現場,或是根本沒帶出門。
雖然都會帶手機,但是滑動一下螢幕,密碼多少也沒人知道。
電腦螢幕上就列出身份不詳的字眼,這是不詳1號,那是不詳2號、還有3、4、5號……,總之就是一整個不祥。
廁所旁邊有五張床,被護士姐姐們稱作「VIP區」。
這個地方是交通要道,是在急診室裡要找廁所的必經之路。
把一床又一床喝到茫醉的酒鬼送到這裡,一方面是喝醉的人意識不清,身體有什麼不舒服根本無法表達,在人來人往的地方,有什麼不對勁最容易第一眼被看出來。
另一方面,這裡離廁所又近,喝酒最利尿,只要稍微有點警醒,第一件事就是去廁所報到,醉得分不清東南西北的,在家裡把冰箱當廁所,在醫院就老往茶水間和關起門的診察室亂衝,廁所就在旁邊,大家都方便,不容易造成困擾。
還有一個重要的考量,就是讓他們晾在人來人往的這一區,見證他們醉得狂吼大叫的醜態,這有警世與教育的意義,告誡大家喝酒要量力。
每天一過晚餐,這些酒友就像來搶頭香一樣,沒有幾個小時,馬上就一排一排躺滿了VIP區,其中更是不乏老面孔,常常每晚來報到。
「兄弟!」跟我一起當班的醫師叫住我,怕忙進忙出的我被裝著酒鬼的救護擔架撞到,「你知道什麼是撿屍嗎?」
「撿屍?」我有聽沒有懂,回頭看了一眼剛推過去的酒鬼,又是滿臉的嘔吐物,讓我有點想吐。
「是啊!你沒看報紙嗎?整個市民大道還有信義區是全台北最有名的撿屍大道,常常有人半夜在這些地方撿屍,把屍體扛回家。」
「喔,你是說一夜情啊。」我終於抓到重點。
「什麼哩,撿屍怎麼算一夜情呢?」同事好像我一副孺子不可教的樣子,「一夜情是你情我願,屍體根本就沒有知覺,哪裡有談到『情』呢,都只有性而已。」
「那多無趣啊,醉得一動也不動,哪裡好玩?」我不以為然。
「不!」
同事認真的把我拉到一旁解釋:「報紙上說,屍體分很多種等級,有全屍和半屍,全屍就真的一動也不動了,但是半屍聽說會更主動。」
同事的話題太火辣,我感覺到耳根子發燙。
他認真的教我撿屍的說文解字:
「屍體 → 喝掛的人;
撿屍 → 把喝掛的人撿走;
屍體的共通特徵 → 女性、正妹、濃妝、前凸後翹、短裙、網襪;
墳場 → 屍體出沒的地方,通常是夜店或PUB;
撿骨師 → 把屍體撿走的人,通常為男性,單獨或團體行動;
撿屍集團 → 是一種寄生蟲疾病,成員通常是一群被精蟲控制大腦的男性,只剩下脊髓有功能,都是做口碑,口碑如果不好,就準備上警局了。」
同事對專有名詞的見解獨到,我佩服得五體投地:「唉,那送來我們這邊的『屍體』怎麼就如此不堪呢,男的不帥,女的不正,全都阿撒不魯,沒一個賞心悅目的。」
「哇~~。」VIP區的酒鬼都已經吐過一輪了,清潔阿姨在VIP區裡一下又是擦床、一下又要拖地的,忙得很,我只能報以同情的目光。
「這些公家『棺材車』路上拖來的屍體,都是沒人要撿的無名屍,在街坊吵鬧,有攻擊傾向,所以才被趕到這邊來啊。」
「好歹我們也是正派經營的『棺材店』啊,怎麼這些人,一整晚在醫院裡折騰,大呼小叫又是發酒瘋的,每次辛辛苦苦的檢查,七拼八湊那些慘不忍睹的傷口,還要忍受他們暴力相向。天一亮、酒醒以後,就一個一個偷偷摸摸溜走了,連個道謝也不說,一半以上都不告而別,身份既然查不到,索性連錢都不付,反正健保買單,這些人去酒店消費也知道要付錢吧?」在急診應付酒鬼的滿腹苦水突然湧了上來,我霹靂啪啦的說。
「拜託,我們這算『剝皮店』吧,」同事的看法與我不同:「這些喝掛的屍體,根本神智不清,因為有礙觀瞻,橫屍街頭擋路,或是躺在地上被熱心人士報案,總之也千百個不願意,就被送來醫院了,誰要付錢啊!」
一個酒醒了一半的不詳男,從VIP區掙扎著坐起來,卻是個生面孔,偷偷摸摸的摸到門口,被警衛大哥叫住。
「是怎樣,在兇什麼?我也是有繳健保的,態度這麼差是想怎樣!」不詳男酒退了幾分,兇狠和猙獰就一整個露出來,在空中揮舞著爪牙。
「三更半夜的你想去哪,等酒醒再說啦!」不講到健保費還好,這反而更讓忙碌一晚的醫護人員一整個火大,老子也是健保費照繳,你昏睡一整晚,吐了我一地,我卻要顧你一整晚,任你輕薄任你爽,還要眼睜睜看你浪費我們也繳的健保費!
「好!」不詳男大力揮開警衛的手,「去門口抽根煙不行嗎?」
「小心我告你們妨礙自由!」不詳男舉著手機拍著警衛大哥和我,漸漸淡出在夜色裡。
(つω-`o)っ【。*゜ぉゃすみなさ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