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1 11:01:15Lin

色叔公欺負侄孫女 重判18年

彰化縣1名已當叔公的男子,竟然對念國小3年級的侄孫女起色心,先後6次用手指、原子筆性侵她,法官認為行為惡劣又變態,昨天1罪1罰,重判有期徒刑18年,這名叔公得知判決後當場臉色發白。本案仍可上訴。

這名當叔公的男子經常騎機車帶就讀國小的侄孫女逛夜市,讓親友以為他很疼侄孫女,直到去年8月間,女童的尿道癢得受不了,又有白色分泌物,女童很驚慌,她媽媽追問下,她說出被叔公欺侮的情形,她媽媽堅持提出告訴。

女童指出,叔公從她念國小3年級時,就開始欺侮她,她記得第一次是4年前夏天,她下課回家後,叔公叫她到房間內,掀起她的衣服,用嘴含她的乳頭;後來,又有5次在客廳或騎機車時,用手撫摸她的下面,或用手指、原子筆插進她尿尿的地方,或叫她用手搓動他的「小弟弟」,讓她感到很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