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9 17:33:27SuKI

過份。

原來你有女朋友了..難怪失蹤這麼久。
原來你有你的生活了..而我卻像白癡ㄧ樣..怕你過的不好。

這瞬間...心都碎了。

之前懷念你的..對不起!!打擾了。

分手後的見面..是在沒有聊天沒有問候之下
以後也不可能了!













說不會再教..是屁。
說不會和那個女生在一起..是屁。
說不會跟我要回QQ..是屁。


今天你帶著你女朋友跟我一起要Q
我知道你只是要帶回去幾天..
但你憑什麼..就只是因為你出錢的嗎?
那我可以把錢一次給你..妳把狗還給我!!

就只是因為我已經不是妳女朋友了..我就沒資格了嗎?
朋友身分總可以吧..

把我當神經病也好
把我當很自私的人也罷


把狗還給我。





原來你所謂的分手後是這樣的朋友方式

完完全全都沒有關心到Q的生活..
今天卻要帶走牠..說帶就帶嗎??
你買的了不起!!是嗎???

現在最最最沒資格跟我要狗的人就是妳!!!!!!!















等著...
走著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