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的夜與霧》:悲劇之不可逆轉
我不喜歡看標榜悲劇的電影,所以《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別想得到我的垂青。
《天水圍的日與夜》聽名字好像很慘的,但卻又出奇地溫馨好看,於是似乎不得不看《天水圍的夜與霧》了,雖然明知道那是一齣徹頭徹尾的悲劇。(很奇怪,我不喜歡悲劇,但最愛看報紙上的倫常慘劇──當然不是想發生這類慘劇,但發生了就會有興趣看前因後果。)
改編自天水圍的倫常慘劇,一個父親斬殺妻子和一對女兒然後自刺腹部報警說被妻子所傷,結果自己也逃不出鬼門關。
這宗倫常慘劇當年引起極大轟動,不獨是因為那泯絕人性的父親以及妻女的慘況,而是因為妻子曾多番報警求助卻不獲受理結果死於非命。
那幾年,天水圍似乎有許多倫常慘劇,於是被標籤為悲情城市,但悲劇在哪裏也可以發生。悲劇發生後,許多人關注天水圍的問題,也有許多人站出來提出這個那個建議。
我不知道這些問題解決了沒有,也不知道那些建議有沒有被採用,反正那些專家學者在下一宗悲劇發生又會站出來說話。
回到電影本身吧,雖然故事的結局是早知的,那些過程都只是過程。男女主角如何認識,男女主角的關係如何,分成多段從不同角度滲出來。
發生悲劇之前,二人總有甜蜜的片段吧,即使只是短暫的時光。(如果在甜蜜的時候就預見悲劇,你會捨得推開刻下的甜蜜嗎?)
要離開一個人,不是下定決心就行,許多許多牽絆也不是一扯就斷。(如果想到這一點,當初就應該戴眼識人;如果想到折斷的不是關係而是生命,還有甚麼扯不斷?)
看社工處理他們的問題,真氣煞人,我們這些觀眾看得肉緊,偏偏社工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如果你是那個社工,你又能解決甚麼?我們一直認定“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到你規勸他們分開,又成為衰人了)
為甚麼有人能容許被伴侶虐打呢?真的一次也不能容忍。因為這種事情只會周而復始,越來越嚴重。
現實的悲劇發生後,有人說如果當初警方陪女事主回去,就可以避免悲劇。但是導演許鞍華在製作特輯說,這件事已經來到一個臨界點,悲劇始終會發生,今次避過了,一個月後還是會發生。
有些事情毋可避免,有些悲劇也不可逆轉。真正改變悲劇的不是任何外力,而是當事人的意念。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看許多情殺案就明白了,寧願殺了對方也不讓對方自由。反正都是要失去對方,為甚麼要如此毀掉對方和自己的一切?能扭轉命運的,從來都是我們的意志。
關於電影的一點不足之處,是我不覺得這悲劇與天水圍有太大關係,說他們住在任何一個地方也行,不過是一個港人娶了內地女子衍生出的悲劇,跟他們居住在天水圍沒有太大關係,那就跟戲名沒有聯繫了。
另外,任達華和張靜初都演得好,可是他們的星味太濃了,掩蓋了事件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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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王曉玲 (張靜初 飾) 和她的丈夫李森 (任達華 飾) 是典型的中港婚姻家庭: 年輕的妻子從老遠的四川嫁到香港, 年暮的無業丈夫留在家中照顧小孩,一家人只依靠綜緩過活。
年齡的差距令森不斷懷疑玲對自己不忠,無止境的猜疑令玲飽受精神虐待。一次玲因小故被森趕走,鄰居 (覃恩美 飾) 帶玲去找社工尋求協助,最後被安排入住庇護中心。
玲的院友小莉 (羅慧娟 飾) 勸玲離開森,但玲因無法在港獨自生活及養活兩名年幼女兒,又回到森身邊。可是當晚,森再因小事向玲發脾氣,玲受傷被送到醫院。
玲再一次回到庇護中心,但她始終擔心兩個女兒的安全,欲回家接走她們,卻發現大門被鎖。玲慌惶地四處找尋森和女兒,終找到森。森著玲和他一起去快餐店接女兒回家。
玲一方面知道不應再跟森回去,另一方面又妄想可以和平分手,遂再一次跟他踏入家門,準備收拾細軟帶女兒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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