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失戀癌
文╱密絲飄
前陣子,一個朋友的姐姐因為被男友揍到視網膜破裂,住進醫院。
戀愛談到要鬧上醫院和警察局,真的不是一點點的麻煩而已,理智上,她當然知道員警是要幫她、醫生也是要救她,可是暴力傾向絕對不是無跡可尋,男友翻桌摔東西的時候她不走、男友呼她巴掌的時後她不走、等到眼睛都快被打瞎了她才終於要走,誰忍得住衝口而出的責備,不去質疑她為什麼這麼瞎?
可是,人性真的好複雜,真正讓她瞎了眼的,不是打破她視網膜的暴力男友,而是她上一個性格冷淡的前男友。因為這個前男友永遠都是一副什麼都無所謂的死樣子,她跟別的男人出去,男人沒反應,她說要分手,男人說隨便,她說要複合,男人還是說隨便,等到她終於遇到一個超級不能隨便的男人,出一點點差錯就天崩地裂,她明知道危險卻不能自己,因為「至少他有反應」。
我以前一直覺得這種「因為以前如何如何,所以現在怎樣怎樣」的說法太牽拖,因為路邊一抓就是一大把「因為以前被騙過所以現在無法信任愛情」、「因為以前被劈腿所以現在先劈先贏」的人,覺得這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最佳範例,一個人胡亂劈腿、滿口胡言,只要搬出一個「因為以前怎樣」的理由,他就從加害者變成受害者?那被他劈又被他騙的人怎麼辦,難不成就是天生活該倒楣?
直到有一天,我也變成那個「因為以前……所以現在……」的人。
我喜歡過一個失蹤狂,三天兩頭人間蒸發,我以為自己很清醒又聰明,幾個月就放棄研究他這個失蹤病是因為工作太忙還是壓力太大,跟另外一個男人在一起,另外一個男人,一天給我打八通電話。
我不喜歡這樣,真的不喜歡。
不管是要根據星座、紫微、塔羅、生命靈數、九型人格……任何一種命理或心理分析,我都是那個非常需要個人空間和隱私的人,我當然會接他的電話,那麼頻繁的通話量讓我覺得安心、覺得他很在乎我,可是接起電話不到三分鐘我又覺得煩,明明沒什麼事,硬要抱著電話幹什麼,我的稿子還沒寫完、剛租的影集也還沒空看。
多年後想起失蹤狂,我還講得出很多當初他讓我著迷的特點,譬如他很堅強、很果斷,那些優點,都是讓我願意和他在一起的原因,但是和電話男在一起的原因卻讓我覺得自己很瞎,我喜歡他頻頻出現在身邊的感覺,雖然我明知道自己是需要空間的人,最後分開,也確實是討厭他膩得太緊。
就像一個大病初癒的人,因為口淡,特別嚮往重油重鹹的食物一樣,對選錯伴侶的人說「妳明知道他不好、不適合、不這樣不那樣,為什麼還要」,根本就沒有用,我們也知道吃宵夜不好,但肚子就是要叫誰受得了,這早就已經不是明知故犯的問題,而是身體拼命在吶喊,你有個缺口需要填補,就算亂補會很慘,那也是「之後」的事,問題是你現在不馬上、立刻、當下補起來,妳根本就活不下去,連「之後」都甭提。
失戀好慘,慘在你不僅失去對方,你還失去了自信,又失去了自尊。撥開「他不愛我」的表面之後,裡頭真正發爛流膿的,是「我為什麼得不到他的愛」。這種使盡全力仍無法得到的缺憾,簡直像病變的癌細胞,一點一點侵蝕掉健康正向的能量,最後,你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不夠好、不夠聰明、不夠有辦法,才會搞得自己灰頭土臉,卻仍舊一敗塗地。
淚眼模糊之際,也許我們看不清的,其實是自己。因為不很久以前遇到一個對你很糟的人,是以之後好一陣子只要遇到對你不錯的人,都能得到你廉價的感激,可是,那畢竟只是上一段戀情中不滿的反射,而不是你真正想要的愛情。
也許,就跟電影《全面啟動》一樣,每個人都需要一個自己的totem,來提醒自己目前身處於真正的愛、或幻想的愛。這個totem,也許是一種相處時的安心、也許是一種溝通上的配合,愛情雖然看不見也摸不著,但,還是有許多跡象,是眼見為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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