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鼓勵失業、待業或在職勞工參加保母職前訓練並促進就業,補助辦理保母職前訓練,補助對象為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份之在職勞工。補助標準為:特定對象失業者且取得結業證書者,最高補助新台幣8,000元;非特定對象失業者取得結業證書之結訓學員每位補助6,000元,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上課時數約126小時,週六、日上課。 99年由台南職業訓練中心核定保母職前訓練班6班,計有嘉南藥理科技大學3班、南台科技大學1班、台南總工會1班、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1班,相關開課資訊如附件,提供有意考取保母證照之民眾參考,請逕洽開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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