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2 03:50:50張善美

2005年歲末

睡了10小時又16分。身體好了不少似的。下午四點16才醒來。

晚上快6點,天色很黑,依稀聽到門外有廣播。因為寒流天冷,門窗緊閉,使聲音不清楚。為了肯定,我去開門,站門口看到20公尺遠的路口,一部小箱型車(比戀巴的箱型車小很多)。它在廣播問大家要不要買麵包。

我才看到它,就發現它在倒車,準備走了。昨晚我曾跟他買麵包,那是同樣的叫賣廣播聲。那個老闆方臉大耳,站立挺拔,講話聲音精神抖擻,非常之客氣,且每一句的聲音都飽含笑意。「好快樂元氣的人啊!」我心想。車屁股的門是打開的,露出很多排麵包。之前我走向他時,他把香菸移開嘴,放在車屁股的車底邊緣,對著我笑,準備幹活。把麵包交到我手上之後,他還是站得很挺,看似立正,恭敬而精神的對我說:「謝謝!」

我買了兩條白吐司,和一堆麵包,共一百多元。買完後我向他要一根煙,我說因為我最近在戒煙,自己買煙會抽更多。他笑著繞去前座拿煙(黃長壽),並跟我聊了聊香菸的話題,諸如戒煙不容易,少抽點還挺OK之類的。

他莊重而喜悅,立正道謝的姿態和聲音,令我有股感動。你可以說他卑微,但我寧願說他客氣。講誇大點,我覺得他對人生充滿一種尊重(或說敬重)。

那個麵包師傅兼司機,那種道謝的風格或許令你認為是日本式的禮節。但我總覺得這與日本式,或什麼狗爬式都沒啥關連。

今晚看到麵包車又來了。他在倒車,準備離去,沒看見我。我猶豫要不要衝出去買麵包。考慮到麵包似乎還沒吃完,也考慮到自己不想再抽煙,便卻步。可沒向他買,還是有點過意不去。門關上進屋後,我跟我媽講好像該跟他買。我媽說:「真不敢跟他買,他都好客氣!」我說:「他很精神啦,不卑微。他沒裝可憐,不然車子會故意繞過我們門口。」接著我告訴我媽我本來想買,但考量到戒煙。我媽說她那邊有一包,於是從架子上取來一包煙。她說是上次表弟訂婚,幫我順手拿的。那是一包硬殼長壽7號淡煙,我平常不抽這種。我問麵包還有嗎,我媽說還有一些,我說那也好,下次再買好了。不到半小時,我去把那包煙拆了,去公園抽。

在公園時,一眼直直望去,黑漆漆的冬天夜色中,剛好住我家隔壁那戶,他們養的導盲犬引領一名盲主人回家了。主人的母親,一個老太婆過來迎接,問今天怎麼比較晚回來。她摸摸狗,表示你辛苦了。這時ZEN(狗的名字)突然拔腿往公園狂衝。來到草地上,原來是尿尿。老太婆一會兒跟過來,手拿報紙。我對她表示ZEN衝這麼快原來是想尿尿,她笑說:「他憋太久了。」我心想,這隻狗是多麼盡職啊。接著ZEN又衝往20公尺外的沙土上,是去大便。老太婆跟過去,我也湊過去。我問:「這是他固定大便的地方唷?」老太婆說是啊。ZEN出恭完畢,立刻拔腿四處狂衝、繞圈子,興奮之情溢於言表與四肢。我問:「怎麼這麼快樂?」老太婆說:「呵,上完了,太快樂了。」

我心想,一隻狗可以這麼盡職,為了怕盲主人搞不清楚他臨時停下想幹嘛而不安,所以寧願忍著大小便,也一心先把主人帶回家。

佩服之餘,我心中冒出幾個字:「為社會做點事。」我也該去盡職一件事。「活了這麼久,累積了很多情感和能量,是該到為社會做點事的時候了。」其實,社會二字也太抽象,我可以換一種說法:「為人生做點事。」、「為自己做點事,同時為別人做點事。合在一起做。」

如果不努力盡職、如果不積極負責,那麼你的人生將人不如狗。

人不如狗;人生不如狗生。

你覺得你有盡職就好,不一定非要成就多大的事業。就像全台灣也沒幾人知道ZEN的名字;也沒人知道ZEN住哪、幫過了誰,但ZEN所完成的事是多麼的了不起,主人多麼感謝他,與他是多麼的融洽。他們彼此覺得對方好重要。

這個麵包師傅,和這隻ZEN,充滿精神抖擻,也充滿某種莊嚴。他們在我心中是神聖的。ZEN引領主人的步履是輕鬆的節拍,日復一日始終如一,他從不悲情。但放下工作,他超快樂,拔腿狂奔,節奏瘋爽。沒有那份辛苦,就不會有之後的快樂。我發現狗也懂哲理。甯菻HZEN真的懂,而不是我在擬人化描寫而已。

那個麵包師傅倒車時,車窗沒關,或許倒車回頭時瞥見我。因為天地俱黑,我看不到他的臉,但他在黑暗中可能看到亮處(我站的地方頂上一個大日光燈)。或許他看到我以立正的姿勢,卻猶豫不決的樣子,而心中與我有知己之感,所以下次同一時間依然造訪,亦未可知。這種想法,我認為並不濫情。你想想看,他若看到我遲遲未前來卻望著他,必懂我似買似不買的念頭。可能你說:「他肯定沒看到你,否則你猶豫的樣子,他會叫你一聲,問你買不買。」理論上是如此,但我看也未必。因為以生意人的敏感,或許他看出我雖想買,但不會前來,甚至看得出我只是想跟他打聲招呼。

我在跟我媽談麵包師傅時,我瞥見之辰在聽我們交談。之辰是三年級小女孩,是我家的家教班的其中一個孩子(一共才三個小孩,另兩個是國中生)。那時我媽正講:「這個賣麵包的,可能是麵包店跨了。」我跟我媽說:「有的人,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不過這個人不會令人想到這個。」講完回頭看到妹妹的表情,正專心聽我說三道四。她聽不懂,但好奇我說的內容。於是我跟之辰講:「我們在講賣麵包那個人,是個好人。」接著之辰跑去畫畫。我經過她旁邊時一瞥,首度訝異她會畫立體透視圖,且線條乾淨肯定。我叫她把這張帶回去給父母看,她說不要,我說那你寫姓名、年月日,留給我。之後她還自行寫了班級座號。我把這張圖貼在我房間牆壁上,我說:「10年以後,你18歲,你來我們家,我帶你看你畫的這張。」十年是多麼快啊,不是嗎。她似笑非笑,但她不太明白「十年」這個概念。我跟她講:「18歲就是差不多吳XX這麼大(吳XX是我表妹,住我家)。」至於十年有多快或多慢,這我無法對她解釋,也很難對自己解釋。總之這張畫留了下來,這篇文章也留了下來。十年後我希望她看到這張畫,也能讀到我寫的這一整篇。

這是我PO的最後一篇文章,以後不PO了。
我希望十年後我還活著。
如果我死了,那麼這個站台我希望它延續存在。
明日報,記得半年沒登入,站台就會被註銷、砍掉。
為避免我意外嗝屁,上個月已把本台ID、密碼交給王XX先生。
但顧及王XX萬一遺失ID、密碼
上週也把這些資料轉交台中黃XX。
此外我會再選兩個朋友告知此資料。
這不是對朋友不信任,只是有時有些東西會遺失很正常,所以找多一點人交代,比較周全。
若我不慎先於母親逝去,我請他們把站台貼給家母,她必能藉閱讀而回憶點滴。
相信這種閱讀,是非常愉悅的。
我媽是樂觀豁達,非悲情之人。
閱讀時必能莞爾,而不做嘆息。

另外遠在比利時的吳老師,我若先他而死,朋友也幫我轉貼給他
我會把他的電話、住址一併留給朋友,也可代我探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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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凌晨後註兩件事:

昨晚賣麵包的有來。他倒車時我衝出去。買麵包時我問他怎麼來一下就走。他表示來很久了。我說可能我沒聽見。又聊了幾句,說著他掏口袋,自動遞給我一根煙。於是乎這個麵包車的故事還挺圓滿的告一段落。

最後講一個小故事。

朋友蕭妹跟我說,她與一男兩個月來挺要好,目前雙方尚未親嘴 。
前天男方跟她說如果開房間要各付一半。
由於他語氣認真,並非開玩笑,蕭妹越想越不爽。昨晚提出嚴正譴責 。
男方解釋說自己18歲以後經濟獨立,深感賺錢辛苦,對錢有一定觀念 。
蕭妹告訴我,無論他的說詞是什麼,畢竟他已提出解釋,可見是重視她的。
我哈哈摔倒,女生真的很蠢(至少這個女生很蠢),會自我開託。
不過我不好意思掃她興,話點到即可。
在我來看,這男的根本是耍無賴,顯然只是把她當備胎。
如果一個還算有點救的男孩,這時候會嚴肅道歉,並表示自己只是亂開玩笑,不小心使女方誤會,以後不會開噁心玩笑了。只有人渣和蠢物才會解釋自己是基於什麼鳥觀念。
此男是台大研究生,自稱玩過團混過黑道,看來真丟黑道的臉。

一聽就是在唬爛,這年頭自稱玩團的人太多,一個招牌落下可以壓死一百個自稱玩團的人吧。
黑道的江湖道義,自「一清專案」開始淪喪,但也還沒淪喪到向女方索旅館費吧?
就算把對方當妓女,也不會要妓女出旅館費吧?我就不相信有這種黑道,我看這年頭打過一次架、或看別人打過架、看過黑道電影,大概就可以稱作黑道了。

「玩團」和「黑道」成為吸引女生的兩大條件,這種自我塑造、胡亂鬼扯的人太多了。要命的是蕭妹是個熱愛文藝、對啥都好奇、自以為有精闢思想、來自中南部鄉下、對大都市好奇的女孩(大學畢業才來台北,自卑感更重些),所以容易被唬住。
被新鮮符號唬住,也是人之常情,但從她的「重視論」來看,智商白爛如此,也算是她的「獨到之處」。

出類拔萃的女孩,會從男方一些「小毛病」、「小敗相」,看出對方本質上的粗陋噁爛如此之大,從而採取果決之舉措。所謂由小見大。簡言之,發現不對勁,打了個顫抖,立刻閃人。
最高明、最上等的女生,就算對對方原本還算好感,聽到男方的「開房間習性」八成就會當場撤退。另外兩成至少也會在聽到「節儉的養成論」時而嚇退。

其實啊,節儉是個東方美德,而西方則有GO DUTCH或平均分攤的習慣,這些絕對不是個錯,甚至在開房間這件事情上,硬要保持這種優良傳統美德,也仍然不是個錯。我們可以說當事人怪、說他噁、說他猥瑣、說他髒,但我們無法說他錯、說他犯了罪。我們不可以因為看一個人噁心,就把他關牢房。而且如果這樣我們會很笨,因為監獄很快會客滿。

那麼女生幫你貼旅館錢、或由她全部出,這樣可以嗎?
只要兩人自然開心,有啥不可。人都不分彼此了,還在意錢是誰出的嗎?。女生看你沒錢,幫你擋一下,塞個兩三百的零頭給你,不無小補,挺貼心的咩,自己人咩,或女生很自然的心想,每次你出,好破費,我也來出一次,這感覺不也挺好的。搞不好女方甚至故意來點情趣:「人家今晚想買你一夜,你要加把勁兒做工唷。」那你不讓女生出錢也太不知趣了。

說穿了,既然男女平權,女生愛怎麼出,我們去攔阻,反而咱們不上道。基於「自己人」或「耍寶情趣」或「平權」,女生愛出一部份或全包了,都很OK。咱們男人也不必因此三八自卑起來。一自卑,老二更軟。

話回男女對分旅館費,此說法究竟怪在哪、噁心在哪?
我說,問題在於,開房間無論是個淫蕩的事、或如吃飯喝湯一類的家常小事,多少都還具有點美感在。就算沒有美感,也絕不能變成醜感。假設一對吝嗇的男女要去做了,男方跟女方伸手要一半的錢,這時女方說:「我身上沒帶錢。」或「我想留點錢坐公車回家。」那男方是不是要立刻宣布:「機掰,老子不做了!」

做愛這種事都扯上「原則」,實在令人不寒而慄。
這種人能相處嗎?那做愛之後洗澡,用水量是不是也要控管?女方用水太多,要罰50元。

這男的,還常跟蕭妹說:「每週從桃園來台北找你,油錢好貴。」什麼跟什麼啊,台北、桃園到底離多遙遠?一趟到底花幾個鳥錢?一週來一次算常來?

太噁心了吧。

這男的種種說詞,如果只是為了掩飾自己不夠喜歡對方,那又何苦?推託之詞很多種吧(就說太忙即可,或說媽媽肚子痛,我要照顧她),而且想做愛又怕花錢,不喜歡女方可以不做啊,幹嘛自己先提想開房間。自己沒本事找到比較優的妹,成天卻想佔便宜。

他真要這麼節省,又想打炮,其實可以做愛費用,男方出,以後看電影或宵夜錢請女方出,不就技巧性達成省錢目的了嗎?或者你自己從別處去省錢不就得了。可以坐巴士來台北啊,幹嘛一定要開車。省旅館費也可以車內尬啊。大不了強姦咩,更省錢。

沒錢就明說,女方真的迷上你才不會計較哩(正常的一般好女生一戀愛就很慷慨)。如果不是沒錢,只是吝嗇到愛佔便宜,大可也耍賴說:「我希望妳全出。」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算你裝窮,你敢講,對方樂意答應,那也算天作之合,一樁「美談」了(這是虐待狂與被虐待狂的關係,旁人無可置喙)。

混黑道,應該很大男人主義,竟還會計較女生沒出旅館費,還當成討論議題,還闡述自己的節儉理念,這真是他媽的奇談了。

賈寶玉說錢是「銅臭」,大宅門的白景琦說「錢是王八蛋」。這些話,在我來看很經典,問題我覺得人比錢臭。

我講這些不是在生氣啊,我是在笑談噁男蠢女的眾生相。

我寫東西,看似在破除噁心、建立智慧、拆穿奸險虛矯,其實我是在頌揚小愛大愛。

能夠破除噁心、建立智慧、拆穿奸險虛矯、看到真理的人,他所弄出的小愛、大愛,才是真摯的,窩心的。就算不窩心,也絕對不噁心。

「開房間事件」是一件很簡單可引起共鳴的事,大家聽了應該會噴飯,真是被打敗了。

對了,那個男的,若沒當她是備胎,而是真情意,那種平分夜渡資的理論,也還是很恐怖啊。搞不好更恐怖,因為這種人以後各方面要怎麼相處啊,是吧?

還有,這篇提到妓女時的寫法,並非對妓女有歧視之意。
Yabbi小鬼 找尋星崎未 2008-09-10 12:19:35

如果還活著 回我留言吧 給我的信息也好 這是沒來由的想要找尋你 是2002年的事情嗎 我想不太起來 算不太出來 也沒想過 可以在網路上找到你的相關 記得在陽明山馬槽花藝村的星崎未來嗎 那首詩 我找不著了全部刪除了 只剩記憶 一點一點侵蝕我的腦容量 真難受

Yabbi小鬼 2008-09-10 12:10:55

你很可惡 讓我找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