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5 22:20:55J&E

最愛。

如果說,
看到同一件物品,
第一次,喜歡上它。
第二次,還是喜歡它。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繞一大圈,看過各式各樣其他的替代品,
還是喜歡它,
那麼,也許它就堪稱,最愛。
那麼,這隻A.Lange & Sohne,
就真的是我的最愛了。
雖然,J 跟我說皮錶帶在台灣帶不住,
雖然,它看起來就像是男生專用的錶款,
雖然,它,非常的,貴。
但反正,最愛又不一定要擁有。
因為一旦擁有,恐怕,就不是,
最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