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7 14:04:13魅影

衝!衝!衝!

不知道為什麼?好像民營的救護車就不是人幹的,呵呵,好奇怪的說法吧

民營救護車要有六部車,才可以成為救護車公司!

<依據法源:民間救護車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

我們不可以轉送緊急轉院的病患?

<依據法源:民間救護車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條第二款條文:二、非緊急醫療救護病人之運送。

奇怪嗎?說真的,我比誰都要覺得奇怪與訝異!真的!

政府明明規定我們不可以轉送緊急病患

卻又在<民間救護車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條文說:

一、轉診病人之運送?那要是遇到緊急狀態的病患,我,轉是不轉?!

記憶猶新的彌陀鄉的工廠氣爆,兩位燒燙傷的患者,由彌陀鄉消防隊員

開著兩部救護車,一部轉送左營高雄總醫院,也就是前身是海軍總醫院!

另一部車轉送高雄榮民總醫院!

只要是救護車包含119,絕對都知道!海軍總醫院有高壓氧艙!專門收燒燙傷的病患

為什麼在這裡提,因為這兩趟從彌陀鄉來的119兩部專車

75%燙傷送海總,90%以上送榮總!

好像顛倒了喔!不錯!是真的顛倒!不知道是誰下的命令?簡直就是草菅人命!

記得當時,正值下班下課時間,下午五點多,榮總急掛來電!

轉送左營總醫院,要特護一名!

護士妹妹問清楚了狀況之後,很清楚的回答我說,走吧,燙傷的,要轉海總

兩個傻呼呼的到了榮總的急診,傻眼!當場傻眼!

為什麼?不知道,他是算人?還是炭?

全身沒有一個地方是完整的皮膚,不住的顫抖,在急救病床上

看不到有地方可以稱之為人!

全身上下都在燒燙傷的敷料覆蓋下,妳要叫他是木乃伊也可以,除了他不住的顫抖

119到院前完全沒有處裡,更別提一天到晚跟外界宣導的<沖,脫,泡,蓋,送>

事後我有問護士妹,她說,到院前是零處理!到院後只有沖生理食鹽水跟蓋敷料!

因為一切,在所有的轉院紀錄表都有登錄!很扯!

不過現在這紀錄,不知道有沒有被消除?

在我跟護士妹要將患者移到鏟式擔架時,護士妹發出很小的聲音

因為摸到哪,皮與肉就脫到哪!

下午的五點三十幾分,正是交通的雍塞高峰期開始,怎麼衝?!很懷疑!

醫生說,你不衝,他只有零點零一的存活!

你衝!或許會超過一!哇靠!亂想扁醫生的!

車上,有一個家屬是妹妹,一個女朋友,一個我家的護士妹

一個榮總的醫生跟另一個護士

連我總共七個!離開榮總的急診,緊急警報器就開啟了,誰要讓?誰鳥你!

因為所有的公務系統都說,民間救護車不可以轉送緊急病患!

那要誰來送?我不知道!

消防署的119救護車嗎?哈!不要鬧了!

扣掉消防署的119救護車,其他統稱民間救護車

到了大中路急右轉,才發現,哇咧!靠右邊咧!怎麼這麼多車?

硬鑽的衝到民族路口,咱們可愛的警察大爺跟義警先生

一看到是民間的救護車公司,本來是高舉要攔車的動作

突然的,就這麼通通把兩隻手放下,尤其是警察大人更誇張

放下了就兩手擺橫胸前!一付就是看你要去哪裡的樣子!

我能去哪邊?當然是往前衝,硬擠!

一路上,根本就沒有人要讓救護車,反而,有人破口大罵!

幹!死葬儀社的!衝你娘的XXX!要是平時,車上沒有病人

罵我葬儀社的人,或是叫我葬儀社的人,我會很想下車跟他幹架!

今天不行!

無論如何,顧及後面這位傷者及整車他人安全之下,我只能硬衝到底!

一路上人多,根本不好衝,後頭有醫生跟護士一直叫:快一點,再快一點!

因為真的人命關天!家屬哭著一直叫,司機!拜託你快一點!

拜託!要快一點是不是?

行!再多給俺一對翅膀綁在救護車上,俺就可以快一點!

我?!我不偉大,只是一個月只能領到新台幣:26000元的司機而已

要我快?也要有人願意讓我!家屬受不了,打開窗戶一直叫

拜託!讓我們過去!給你猜?有人讓嗎?!想當然爾,當然是沒有!

在硬鑽跟硬擠的狀態下,我終於到了左營總醫院,也就是我以前故事提到的海總!

一下車,所有人很有默契的往急救間,衝!

換了床,接上了醫院的呼吸器,接上醫院的所有維生器材

所有的急救設備撤離,就等著海總的醫生及護士繼續為患者的生命,加油了......

在與家屬寫轉送紀錄時才發現,病患是恆春人,三十出頭,正是人生的黃金時間

他的妹妹跪在急診外,不住的哭泣與祈禱,他的女友也是一樣的動作在祈禱

當轉院所有的動作完成之後,我跟榮總的醫生及護士,緩緩的撤離海總的急診.......

一路上,四個人,大家心情都不是很好,安安靜靜的坐著,無奈的看著前方!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觸法了?

因為我轉送了緊急的病患,到海軍總醫院!

如果,如果真的違法,但我卻救了他這一條黃金生命!我爽!我願意!

隔天,托了關係去海軍總醫院的燒燙傷中心問,得到很不爽的回答

於凌晨三點,已經AAD出院返家!倒抽一口氣,心詂:我問心無愧!

會想起這一件事是因為

去年,跟一個不願讓路給我去醫院的司機,在大馬路上大罵相向

他甚至於叫警察來抓我,因為我車上沒有患者,為什麼開警報器?

我要去市立轉院,因為他是AMI患者:心肌梗塞患者

後來,在當地的警員勸說之下,他跟來醫院,看著我將病患弄上車,轉院

他才悻悻然的離開,臨走前還烙下一句話:

死葬儀社!你就千萬不要讓我遇到你,沒有事開警報器衝路口

幹!看一次,打一次!

真的很想稱呼他是<精神官能不全者>!

那已經是去年的事,又加上這一個燒燙傷的事件,總之層出不窮!

沒想到,真的給我遇上了!這位仁兄,撞斷了腿,要轉送台南成大!

當時我又不知道,想說,既然衛生局跟交通隊都勸我們儘可能不要惹民怨

好啊,我也覺得警報器很吵說!所以就慢慢的開過去了

哈!冤家真的,路!很窄的!

一到現場,總覺得病患很眼熟?又說不出在哪見過?

上了車的時候,病患,自己說話了

運匠!拜託可不可以開警報器送我去台南成大?

我瞄一眼,只是大腿跟小腿脛骨骨折,是同一邊,又不急,傷口都已經處理好了

況且也不是開放性骨折,我問病患,為什麼要去台南成大?

有聯絡嗎?他回答說:

我家住路竹,所以去成大,聯絡好了,就在你一言,我一句的情形下,他自己

總算通口而出,啊,你現在是不爽什麼啦,能不能快一點送我去成大開刀?

好熟悉的口吻!我正想問,他突然說,我算是栽在你的手中了,你快一點好不好?

好奇怪喔,他的老婆才說,是他去跟衛生局檢舉亂說我們公司亂開警報器的

嗬嗬,我也懶的理你,無聊人,我不會比你無聊!

我很正經的跟他說,根據緊急救護法規定.................................

他突然很激動的把上半身從擔架床上挺起的問我,我這樣子不算是緊急嗎?

我看著他,笑一笑,先生,我不認識你,不過你的狀況不達緊急轉院標準

何況,依據你跟衛生署檢舉的內容,你要不要請119的救護車轉送你?

因為是你說,民間救護車不可以轉送緊急病患,既然您認定您自己緊急

那請您通知您認定的資格單位轉送,不然我就是依照時速規定,慢慢開車

他老婆本來在偷笑,後來終於在他的旁邊,笑很久............

他本來沒有事的躺在我的救護車上,本來要出發了

自己很白目的一邊打給119,一邊硬要起身離車

阿不就好在,我把他綁的很牢靠,到處都用醫療海綿包住他

我就不信你只有一支手,還能作怪?好不容易他老婆給他一個台階下

我們終於離開急診,一路上,安安靜靜的往成大開去,過了岡山收費站

這位可愛的大爺終於開口了,我真的沒有達到緊急轉院的標準嗎?

拜託,你也不願意在高雄開刀,死要回台南去開

人家高雄的醫院都把你用樹脂石膏固定了

既然傷口是擦傷,既然都固定無慮了,你算是哪們子的緊急病患?

何況,臨出門醫生特別叮嚀,不要開太快,因為他一支腳有兩處骨折

如果可以盡量慢一點,喔,我當然聽醫生的啊,我又不用報你的老鼠冤!

一切都遵照醫生囑咐,行事,就對了!

到了成大,換了病床,我正準備要離開急診

他老婆出來叫住我說,她先生有話想跟我說

進去病房一看,他有點很不好意思的說

他不是故意的,他也不知道民間救護車有這麼多業務,拜託!

消防署的119,目的地只有兩個!一個是現場!一個是醫院的急診!

我們民間救護車的目的地也只有兩個!一個是要轉出的醫院,一個是目的地的醫院!

緊不緊急?!我不知道?

為什麼?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因為,醫生,還沒有跟我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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