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8 20:42:00釦子
道路版之腳尾飯
政府官員有好有壞 所以需要社會輿論監督
人民與媒體 不也相同 皆存有良莠 惡質行為都該被制止
陳幸妤闖紅燈 若起因於媒體的緊迫盯人
那這則社會違規新聞的肇事者 絕對起因於這則新聞的提供者
能全程跟拍連續3次闖紅燈的人 除非擁有哆啦A夢的任意門
否則極有可能是同一時空下超速緊迫追逐的違規者
萬一不幸導致意外發生 這類嗜血如狼的狗仔更會是人倫悲劇的製造者
媒體之所以擁有社會採訪特權 無非是全民知的權利之托付
也基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責
怎堪反其道 淪喪良知 成為消費民眾視聽的惡人
請馬上停止對陳幸妤的精神騷擾吧
說的也有道理,她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