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8 20:42:00釦子

道路版之腳尾飯






政府官員有好有壞 所以需要社會輿論監督 

人民與媒體 不也相同 皆存有良莠 惡質行為都該被制止

陳幸妤闖紅燈 若起因於媒體的緊迫盯人 

那這則社會違規新聞的肇事者 絕對起因於這則新聞的提供者

能全程跟拍連續3次闖紅燈的人 除非擁有哆啦A夢的任意門

否則極有可能是同一時空下超速緊迫追逐的違規者 

萬一不幸導致意外發生 這類嗜血如狼的狗仔更會是人倫悲劇的製造者

媒體之所以擁有社會採訪特權 無非是全民知的權利之托付

也基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責 

怎堪反其道 淪喪良知 成為消費民眾視聽的惡人

請馬上停止對陳幸妤的精神騷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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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貓眼 2008-06-08 04:15:11

說的也有道理,她很可憐..

江胖老師 2008-06-05 01:12:44

沒錯 給她一些尊重和空間吧

小王子 2008-06-03 14:38:43

現在媒體
只是要有新聞可以炒
所以我已經很少在看新聞了~~~埃
同樣身為女人
同樣身為媽媽
真替陳幸妤感到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