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5 19:08:36鯤鴻
信
信,人踐行其所言之謂也。人與人書寫往來,亦以信稱之。故人與人書信往來,其書寫之內容,不離於實、不離於真、不離於誠,此稱為信,方不誣也。
信,不離於實、不離於真、不離於誠,此三要素俱焉,則可貼人心、可動人情、可發人意。正因為如此,我喜寫信,比通電話來得有意思。以書信可洞察人心,可透析人之性情與思想,有幾分文采,有幾分能力,即可在文字中畢現,猶如站在鏡前,分毫隱藏不得。
信,沒有書寫格式,最自由,一切隨心隨情隨思而起,或以『論』一抒己見,或以『情』惻人心扉,或以『寫景』來誌所見,或以『記事』留下回憶,或以『愛情』交織纏綿之甜蜜,不管上對下,或下對下,或是對等,皆可藉由信來表述自己。
信,能沈澱心情,能重整思緒,能淨化心靈。隨人心靈層次差異,而有不同氣象呈現,重情耶?重理耶?情理兼之耶?莫不因心而應諸文字。臨案平紙執筆,書寫間,專注全落在筆尖,字字浮現出書寫者此刻心境。
信,白紙黑字,昔日所寫,今日一呈,莫不畢現。寫信不唯費時費力,更費心神,是有些人不願為之之主因,因為有據有憑,百口莫辯。用電話來得簡單,口頭說說,時日一久,今日已不知昔日所說,總以口說無憑,落得薄倖之人有台階可下,無把柄可抓。
誠信實樸最感人^ ^
感謝您的留言。 2010-03-06 06: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