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5 15:46:38將無同

請不要再說:「『大乘是佛法而不是佛說』是印老的意思」了!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發展》

第十五章 初期大乘經的集出與持宏 / 第四節 大乘是佛說


前言

1. 世俗與佛教中定義的『佛說』不同:

依一般的意見,釋迦佛說的,是佛說,否則即使合於佛法,也是佛法而不是佛說。這是世俗的常情,不能說他是不對的。但在佛教中,「佛說」的意義,與世俗所見,是不大相同的。

2. 部派對『佛說』的諍論:

「是佛說」與「非佛說」的論諍,部派佛教時代,早就存在了。

◎《順正理論》諸部文義差別◎

『順正理論』說:「諸部(派)經中,現見文義有差別故;由經有別,宗義不同。謂有諸部誦七有經,彼對法中建立中有;如是建立漸現觀等。讚學、根本、異門等 經,說一切有部中不誦。撫掌喻等眾多契經,於餘部中曾所未誦。雖有眾經諸部同誦,然其名句互有差別」。由於各部的經有多少,相同的也有文句上的差別,成為 分部的主要原因。

1. 「自部不誦,義理不許」指為非佛說:

自部所誦的,當然「是佛說」;如自部所不誦的經,不許可的義理,就指為「非佛說」。例如說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獨有的『順別處經』,經部Su^trava^din指為「非聖所說」。

2. 「自部不誦,義理不許」指為非佛說:

分別說部 Vibhajyava^din系的『增壹阿含』中,有「心本淨,客塵煩惱所染」經,而說一切有部是沒有的,所以說:「若抱愚信,不敢非撥言此非經,應知此經違正理故,非了義說」。

3. 結語:

這是早已有之的論諍,所以要討論「是佛說」與「非佛說」,應該理解佛教經典的特性。

聖典的集出

1. 展轉傳誦的是弟子的領解:

釋尊說法,當時並沒有記錄。存留於弟子內心的,只是佛說的影象教。領受佛說,憶持在心,依法修行,而再以語言表示出來,展轉傳誦:這是通過了弟子們內心的領解,所以多少會有些出入。

2. 結集是透過少數人審定而立:

佛滅後的「原始結集」,是少數長老的結集,經當時少數人的審定而成立,這是通過結集者的共同意解而認可的。如不得大眾的認可,如阿難A^nanda傳佛「小小戒可捨」的遺命,雖是佛說,也會被否決,反而立「訶毀小小戒」的學處。

3. 四部阿含的集出:

原始結集的「法」,是「蘊相應」、「界相應」、「處相應」、「因緣相應」、「諦相應」、「道品相應」,所以稱為「相應修多羅」。不久,又集出「如來記 說」、「弟子記說」、「諸天記說」。以上一切,大體與『雜阿含經』相當。到佛滅百年,傳出的經典更多,在固有的「相應」以外,又集成「中」、「長」、「增 一」,這四部是一切部派所公認的。

4. 集出的來源:

當時,各方面傳出的經典極多,或說是從「佛」聽來的,或說從「和合眾僧多聞耆舊」處聽來的,或說從「眾多比丘」聽來的,或說從「一比丘」聽來的。

「佛說」的取捨標準

1. 依經、依律、依法:

對傳來的種種教說,到底是否佛說,以什麼為取捨的標準?赤銅鍱部 Tāmraśāṭīya說:「依經,依律」。法藏部Dharmaguptaka說:「依經、依律、依法」。這就是「佛語具三相」:一、修多羅相應,二、不 越毘尼,三、不違法性。修多羅相應與不越毘尼,是與原始集出的經律相順的;不違法性,重於義理(論證的,體悟的),也就是「不違法相[性],是即佛說」。

2. 依弟子理解的佛法,共同審定為準繩:

這一勘辨「佛說」的標準,與非宗教的世俗的史實考辨不同,這是以佛弟子受持悟入的「佛法」為準繩,經多數人的共同審核而決定的。所以「佛說」,不能解說為「佛口親說」,這麼說就這麼記錄,而是根源於「佛說」,其實代表了當時佛弟子的公意。

3. 各部所傳取捨不同:

已結集的,並不等於「佛說」的一切,隨時隨地,還有新的教說傳出,彼此所傳及取捨不同,促成了部派的不斷分化。自宗的「是佛說」,與自部大有出入的,就指為「非佛說」。

大乘為「佛說」理由

1. 本生是共同承認的:

『阿含經』以外,由於「佛涅槃後對佛的永恒懷念」,是佛教界所共同的,所以傳出了「菩薩譬喻」,「菩薩本生」,「佛譬喻」,佛「因緣」。傳說在佛教界的,雖因時因地而有多少不同,而大體上是共同承認的,也就都是「佛說」的。這裏面,孕育著佛菩薩──大乘佛教的種種特性。

2. 被仰推為佛說的論:

在部派中,阿毘達磨論也認為「是佛說」的。如『發智論』是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傳說為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造的,而『發智論』的廣釋 ──『大毘婆沙論』卻說:「問:誰造此論?答:佛世尊」。為了成立「阿毘達磨真是佛說」的權威性,『順正理論』作了冗長的論究。銅鍱部的七部阿毘達磨,依 覺音Buddhaghoṣa『論事』注,除『論事』以外,是佛在忉利天上,為佛母摩耶māyā說的。

3. 大乘經的傳出、書寫和部派聖典的寫出同時:

「是佛說」的經、律、論,從佛滅以來,一直是這樣的不斷傳出。西元前後,大乘經開始傳出、書寫,與部派佛教聖典的寫出同時。

4. 大乘經的傳出、書寫和部派聖典的寫出同時:

富有特色的大乘經,與傳統佛教的一部分,出入相當大。部派佛教者,忽略了自部聖典「是佛說」的意義;誤以自部的聖典,都是王舍城Rājagṛha結集的,這才引起了「大乘非佛說」的諍論。其實,一切佛法,都代表了那個時代(那個地區、那個部派)佛教界的共同心聲。

5. 部派聖典亦無法以史的立場論辨為佛親口宣說:

嚴格地說,從非宗教的「史」的立場,論辨大乘是否佛說,是沒有必要的,也是沒有結論的。因為部派佛教所有的聖典,也不能以釋迦佛這麼說,就這麼結集流傳,以證明是佛說的。

佛語具三相

1. 結集阿含的準繩:

「不違法相,是即佛說」,本於「佛語具三相」,是結集『阿含經』所持的準繩。

2. 成實論的佛說:

《成實論》卷一:「是法根本,皆從佛出。是諸聲聞及天神等,皆傳佛語。如比[毘]尼中說:佛法名佛所說,弟子所說,變化所說,諸天所說。取要言之,一切世 間所有善語,皆是佛說」。『成實論』是一部容忍大乘的聲聞論典。從『阿含』及『毘尼』所見,有佛說的,有(聲聞)弟子們說的,有諸天說的,也有化人說的。 但「聲聞及天神等皆傳佛語」,他們只是傳述佛所說的,所以概括的說,一切都是佛說。

3. 小品般若的佛說:

1. 弟子所說是依佛力: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說:「佛諸弟子敢有所說,皆是佛力。所以者何?佛所說法,於中學者,能證諸法相[性];證已,有所言說,皆與法相不相違背,以法 相力故」。弟子們所說的法,不是自己說的,是依於佛力──依佛的加持而說。意思說,佛說法,弟子們照著去修證,悟到的法性,與佛沒有差別,所以說是佛力 (這是佛加持說的原始意義)。

2. 不違佛說即是佛說:

龍樹Nāgārjuna解說為:「我等當承佛威神為眾人說,譬如傳語人。……我等所說,即是佛說」。弟子們說法,不違佛說,從佛的根源而來,所以是佛說。 這譬如從根發芽,長成了一株高大的樹,枝葉扶疏。果實纍纍,當然是花、葉從枝生,果實從花生,而歸根究底,一切都從根而出生。

3. 例舉經說:

依據這一見地,『諸法無行經』說:「諸菩薩有所念,有所說,有所思惟,皆是佛之神力。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從佛出」。『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說:「能如是諦了斯義,如聞而說,為諸如來之所讚歎;不違法相,是即佛說」。『海龍王經』說:「是諸文字,去來今佛所說。……以是之故,一切文字諸所言 教,皆名佛言」。『發覺淨心經』說:「所有一切善言,皆是如來所說」。所以依大乘經「佛說」的見解,「大乘是佛說」,不能說「是佛法而不是佛說」!

結語

1. 初期大乘經多樣的原因:

初期大乘經的傳出者,編集者,或重信仰,或重智慧,也有重悲願的;或重佛,或重正法,或著重世俗的適應;或重理想,或兼顧現實;更通過了傳出與編集者的意境,所以內容是不完全一致的。

2. 四悉檀表經典不同宗趣:

長期流傳中的「佛說」,世俗神教的適應,誤解或誤傳,也勢所難免。所以說:「刊定真偽,製作經籍」。好在早期結集的聖者們,對一切佛說,知道不同的理趣: 有「吉祥悅意」的「世間悉檀」,「破斥猶豫」的「對治悉檀」,「滿足希求」的「為人生善悉檀」,「顯揚真義」的「第一義悉檀」。對不同性質的經典,應以不 同宗趣去理解。

3. 五力與四悉檀相順:

初期大乘經也說:「若人能於如來所說文字語言章句,通達隨順,不違不逆,和合為一;隨其義理,不隨章句言辭,而善知言辭所應之相。知如來以何語說法,以何 隨宜說法,以何方便說法,以何法門說法,以何大悲說法。梵天!若菩薩能知如來以是五力說法,是菩薩能作佛事」。「五力」,大體與「四悉檀」(加大悲)說相 順。

4. 以四悉檀、五力善解佛說:

如能正確的理解「四悉檀」,善知如來「五力」,就能正確理解一切「佛說」。了義或不了義,如實說或方便說,曲應世俗或顯揚真義,能正確的理會,那末無邊「佛說」,適應一切而彰顯正法。所怕的,以方便為真實,顛倒說法,那就要掩蔽佛法的真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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