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2 19:38:42肯特威

(敘述學報告)發條橘子

(這是我第一份的敘述學報告,雖然跟上課的期待不同,但是算是小型而完整的單論,也提供給喜歡這本書,或者還未閱讀這本書的讀者)


論安東尼˙伯吉斯《發條橘子》之事件安排

壹、前言:
安東尼˙伯吉斯(1917~1993)是英國當代小說家,曾經榮獲諾貝爾文學獎提名,其中最有名的小說為《發條橘子》。其主題乃在於討論人的自由意志,人是否有「為惡自由」的道德選擇權。

而所謂的「發條橘子」,原是一種古老的玩具裝置。在本小說中則代表的意義,是隱喻人表面看起來是味道甜美、色彩鮮麗的水果,但若沒有自由意志,實際上只不過是遭到操控的玩具傀儡。

《發條橘子》共分有三部,每部各有七章,共二十一章。按照作者之解釋,二十一代表「人類的成熟」,是開始承擔社會責任的年紀。筆者將由從小說中擇取重要事件,輔以敘述學理論,探討《發條橘子》一書。

貳、正文:
所謂的「事件」,依照米克˙巴爾《敘述學:敘事理論導論》之界定乃為:「由行為者所引起或經歷的從一個狀況到另一種狀況的轉變。 」因此可知,「事件」於文本之中是一種轉變的過程。

托鐸若夫認為,敘事的最小單位是主題。基礎的順序由五種主題所組成:這些主題描述某種狀態,經過擾亂,會重新以另一種形式建立。 而《發條橘子》事件的布置方式,屬相繼發生形成相連的序列。若由主題的命名與事件對應則為:
1、平衡:敘事者「我」亞歷克斯的小幫派,每夜進行不法勾當。
2、武力:亞歷克斯對音樂的專長,造成與哥兒們丁姆的背叛,一次行動中失風被逮。
3、失衡:經過療法變得完全不能為惡的亞歷克斯,遭受到暴力對待。
4、武力:亞歷克斯被迫聽了古典音樂之後,跳樓未死反而重生。
5、平衡:最後,亞歷克斯在國家唱片檔案館工作,告別青澀的不良少年歲月,逐漸成為成熟的大人。

以下根據第二點與第四點之「武力」加以深入探討:

(一)哥兒們丁姆背叛,失風被逮
敘事者亞歷克斯的小幫派,加上好哥兒們彼得、喬治、丁姆一共四人。敘事者「我」對音樂的喜愛,無意中與丁姆產生誤會。其中身型高大的丁姆被亞歷可斯描述成「待人接物沒啥主見,實實在在毫無疑問是四個人中最愚笨的一個」。但丁姆被亞歷克斯揍了一拳之後,卻沒有表現出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模樣,反而如同成熟的大人:

現在是丁姆說話了:「對,對。杜比杜布。也許有點累,大家都是。最好不要說了」。我一驚,聽到丁姆說話那麼明智,就令人有點害怕。丁姆說:「現在睡覺是上策,我們最好回家。對不?」我非常吃驚。

敘事者說了兩次吃驚,便不能夠單純地解釋,丁姆會不在乎亞歷克斯的無理對待。不久後的一次搶劫行動中,亞歷克斯被丁姆攻擊,無法順利溜走,因此被警察抓住,導致判刑坐牢之結果。

小說事件之安排,丁姆在面對被亞歷克斯揍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與敘事者「我」當面衝突,或者暫時按下,進行日後的報仇。然而若選擇當面衝突,可能可能會產生兩種結果,成功或失敗。
然而就主題的情況下,丁姆必然選擇當下展現「善行」以便日後行惡。因此事件形成並非內鬨的另一種可能,發展至亞歷克斯被哥兒們背叛的情節。

(二)亞歷克斯的重生
坐牢的「我」,由於自身對於音樂的靈敏度,而擔任監牢教堂中管理音響、撥放聖樂之工作。為了快速出獄,「我」接受了路多維哥氏技術的矯正療法。亞歷克斯每日被迫觀看暴力電影,終至對「暴力」完全反感。而背景音樂也跟隨電影,造成敘事者完全無法接受的陰影。
重新融入社會的「我」,發現自己不過就像是上帝手中的一顆發條橘子,完全不能選擇為惡。因此被後來成為警察的丁姆施以暴力,卻無力回擊。

此時在第一部曾被「我」欺負的《發條橘子》作者亞歷山大,第二部中以「假冒的救助姿態」出現,逼迫「我」聆聽音樂。「我」受不了美好無比的音樂,最後跳樓企圖尋死。幸好大難不死的「我」,反而回復到原本可為惡的狀態。

此事件之安排,不可僅僅視為亞歷山大對「我」的報復。實際上,不能再為惡的亞歷克斯,已不能被稱作一個完整的「人」。若此為簡單的報復事件,可以用選擇其他殘酷的手段,但唯有作者知道聆聽「音樂」的途徑,才能使亞歷克斯浴火重生。

叁、結語:
作者安東尼˙伯吉斯透過《發條橘子》說明人若不能有思考「為善」或「為惡」的能力,則不能生存。其事件安排,乃以敘事者「我」喜愛音樂之個性,作為聯繫事件之必要條件,而推進小說情節發展。

音樂乃是被世俗認為高雅而美好的,但被搭配在暴力電影之中,不免也跟著令人反感。乃說明著事物本質乃屬於中性,無偏於善惡。如同「惡行」僅是相對之惡,並非絕對。時空的轉移,都可能改變人類所認知的「善惡」。人必須根據人性,而靈活地辨別善惡,超越社會認定之侷限性,才能安穩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