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社事件:事實跟商業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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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1731年(雍正九年)年末,原住民族道卡斯族位於大甲一帶的大甲西社,因清廷官吏指派勞役過多而群起反抗,發動武裝抗官行動;燒毀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衙門,殺傷衙役兵丁,同知張弘章逃逸。事發之初,時任臺灣鎮總兵呂瑞麟正好北巡到北台灣,聞變趕回貓盂(在今苗栗),被原住民起事者圍困。隨後,呂某突圍入彰化縣治,並向臺灣府徵兵合攻,仍未平復。

1732年五月,負責征討大甲西社亂事的福建分巡臺灣道倪象愷的劉姓表親為求立功,竟將大肚社(在今臺中市大肚區)五名前來幫助官府運糧的「良番」(歸順的原住民)斬首,謊稱這五人是大甲西社的「作亂生番」。此事引起已歸順原住民的不滿,群湧彰化縣城理論抗議;知縣隨意敷衍,引起大肚社原住民不滿,於是聯合南大肚社沙轆社(在今臺中縣沙鹿)、牛罵頭社(在今臺中市清水)、樸子籬社(今臺中東勢),吞霄社(今苗栗通霄)、阿里史社(今臺中潭子)等十餘社的平埔族群原住民約兩千餘人圍攻彰化縣城,焚燒附近數十里民房,漢人百姓逃散。

事件擴大後,其他各社如蓬山社(今大甲)、貓羅社(今彰化縣芬園鄉)、岸裡社(今臺中市神岡)、水裡(今臺中龍井)、阿束社(今彰化市茄冬腳、彰化縣和美鎮)等原住民番社也起而響應。至此大安溪大甲溪之間,原屬於大肚王國領域內的山谷平原都陷入動盪之中。這是清領時期平埔族群武力反抗事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當時彰化縣(今臺中市、彰化縣)境內平埔族各社幾乎全部參加了此行動。

[編輯]派兵鎮壓

當時廣東總督郝玉麟臺灣鎮總兵王郡親往督征,並先後從中國本土徵調官兵六千多名,以及錢糧、軍火器械,船載一百多艘來臺征討。九月初,清軍採「以夷制夷」之策,得岸裡社部分原住民的協助,襲破阿束社。十月中旬清軍兵分七路,攻破水裡社、牛罵頭社及沙轆社。十一月初清兵攻進小坪山反抗軍據點,獲牛千餘隻、馬八匹、車數百輛,焚毀糧食四百堆。最後吞霄社大甲西社貓盂社雙嶚社苑裡社房裡社等抵抗失敗,各酋長先後率眾投降,事件才告結束。事件歷經七個月,清軍「計擒獲男婦一千餘名,陣斬首級四十一名,傷死二十一名,軍前梟首一十八名」[1],林武力等十三名酋長依清律判決斬決梟示,沙轆土官被判成立唆謀罪名而杖斃[2]

事件後,清廷改大甲西社為「德化社」、牛罵頭社為「感恩社」、沙轆社為「遷善社」、貓盂社為「興隆社」,並且建了一個「鎮番亭」於彰化東郊的瞭望山(即八卦山),並改山名為「定軍山」。

[編輯]結果

亂平之後,參與的番社勢力大幅衰退。直到乾隆年間,生計仍然困苦,官方屢次救濟。福建分巡台灣道劉良璧作〈沙轆行〉形容:「皇恩許遷善,生者還其鄉;番婦半寡居,番同少雁行。嗟乎沙轆番,盛衰物之常。祇今防廳廨,荒煙蔓道旁。」

其後清朝放寬海禁,岸裡社接收大肚王國舊地、鹿場等,領域遍及台中盆地。

 

大庄事件或稱呂家望事件,爆發於1888年8月2日台灣臺東直隸州,原為台灣平埔族族民以武力反抗清朝政府卑南撫墾局的事件,之後發展成為花東縱谷各庄社的平埔西拉雅族阿美族卑南族客家墾民聯合反抗清朝政府的抗暴事件。

該事件起因是劉銘傳主導的土地丈量不公以及「開山撫番」造成原住民的民怨所致,直接的導火線則為撫墾局地方官員雷福海壓榨欺凌婦女引起民怨。該事件爆發後,平埔族族民順即攻下撫墾局,並造成委員雷福海、司事翁源、局書何茂等人死亡。

涵蓋迪階、馬魯零、觀音山、大庄、頭人埔、萬人埔、李仔坑、石牌、里坑、公埔、新開園和里壠等12庄(今台灣臺東縣關山鎮池上鄉花蓮縣富里鄉一帶)的該事件,於8月5日之後,平埔族人攻下臺東平原,且與卑南呂家望社聯合,繼續擴大起事。之後,清朝政府動用臺灣總兵萬國本、台灣巡撫劉銘傳甚至北洋水師之致遠靖遠兩戰船,才勉於同年10月弭平該事件。

 

加禮宛事件或稱達固湖灣事件台灣原住民噶瑪蘭族(Kavalan)和撒奇萊雅族(Sakizaya)在1878年聯合反抗清國的事件。兩族在聯合抵抗清軍入侵的事件中幾乎滅絕,倖存的族人藏身在阿美族(Amis)受到保護。

事件起因於劉銘傳的「開山撫番」政策,此侵犯原住民生活領域的政策,最後導致1878年噶瑪蘭族聯合撒奇萊雅族抗清。

噶瑪蘭族戰敗,遭到總兵吳光亮「破庄滅族」,倖存的族人往南逃,在今花蓮縣豐濱鄉建立新社(即今新社村)。清軍火攻撒奇萊雅部落,激戰後,撒奇萊雅族大頭目古穆‧巴力克(Komod Pazik)及其妻伊婕‧卡娜蕭(Icep Kanasaw)慘遭清軍凌遲處死以殺雞儆猴[1]。倖存的族人為了躲避追殺,隱藏自己的文化和語言融入阿美族的生活中[2][3]

 

 

大分事件發生於1915年5月17日,為台灣日治時期台灣原住民布農族發動的反抗政府事件,地點是花蓮大分山一帶的日駐警派出所

領導者為布農族內拉荷阿雷阿里曼西肯兄弟的大分事件,實際攻擊警所的布農族原住民人數為56名,該事件共造成12名日籍警察死亡。之後,該攻擊隊伍遭台灣總督府持續制止與鎮壓,另外也造成大分地區所有布農族住民陸續遷移,並在遷移過程中,出現零星出草

因其天險,大分事件後,日本治台政府始終無法將其反抗勢力令其完全歸順,直至1933年5月,最後80名左右的反抗軍才正式向日政府投降。

 

霧社事件

發生背景 台灣山地地形破碎,形成了許多各自獨立的生活空間,因此孕育出幾十個各自關連卻又獨立的原住民族群。各族群有時相互通婚,有時互相鬥爭,彼此糾結纏繞,充滿許多族群矛盾和歷史仇恨,讓外來統治者有見縫插針的機會。霧社位台灣中部山區,濁水溪上源於此。霧社恰好是中、北、東部原住民傳統生活領域分水嶺,是中央山脈重要據點,因此被台灣總督府視為山地理蕃的行政中樞。霧社群賽德克族人以數十或數百人形成一個部落,居住在霧社台地。計有馬赫坡社(今廬山溫泉區)、荷歌社(今春陽部落)、塔洛灣社(今廬山附近)、波亞倫社(今廬山部落)、斯克社(今台14線雲龍橋附近)、羅多夫社(今仁愛國中及清境農場附近)、巴蘭社、塔卡南社、土岡社、西袍社、卡茲庫社,共11個蕃社。其中前面六社為霧社事件之起事者,日人稱為「反抗蕃社」。

清治時期長期間實行「畫界封山」政策,將不願承認清帝國政府統治權之「生番」隔離於界線外。清治末期實行「開山撫番」政策,除了懷柔手段,有時亦使用武力進行「開山」,征剿不服之原住民部落,原住民的傳統生活領域開始受到侵犯。 以前漢人也屠殺很多原住民的!

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後,日本人為了取得礦藏、木材等中高海拔山地資源,更加深入番界,於是與這些原住民(日人稱為高砂族,後繼之國民政府則稱為山地原住民)發生了許多戰爭與交流。其中最為國際社會所知的,就是霧社事件。 [編輯]事件始末 為了於霧社砍伐林木,台灣總督府優待入山工作人員,除正式警察外,其他入山勞工日人皆一律給以警察或隘勇名義;一日,因砍伐不當導致五個正在工作的原住民被壓死,且有許多族人在搬運木頭時被日人毆打。除此,根據日本警方1930年10月7日的紀錄,在一場婚宴時,莫那魯道長子塔達歐·莫那想跟與同僚一起路過的日警吉村克己巡査敬酒,當他拉著吉村的手時,吉村以「討厭那個不潔的筵席而欲加以拒絕,要將被握住的手甩開」為由,以警棍對塔達歐·莫那毆打兩次,其他原住民憤而群起圍毆日警。

莫那魯道為顧全大局,怕事情鬧大對原住民不利,乃攜酒往吉村處道歉,但吉村仍一派盛氣凌人不肯接受道歉。族人除新仇舊恨外,亦深恐日警報復,故紛紛敦促頭目莫那魯道密謀起義抗暴。爾後在比荷·瓦利斯和比荷·沙波的策動下,引爆「霧社事件」。

 

[編輯]第一次霧社事件 1930年(日本昭和5年)10月27日,殖民地政府為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而舉行台灣神社祭。於霧社公學校舉行聯合運動會,此時日人警備鬆弛。賽德克族霧社群(即德奇達雅群)之馬赫坡、荷歌、波亞倫、斯庫、羅多夫、塔羅灣等6部落抗日的賽德克族等共約1,200人(其中戰鬥人員300多人),趁霧社地區晚秋季節之破曉時分,由霧社群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首先發難,分數隊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十三處。並同時襲擊霧社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宿舍等,其中最嚴重的攻擊事件發生在霧社公學校,參加運動會的婦女與學童遭到了賽德克族不分老幼的攻擊,死傷極為慘重,前來參加典禮的台中州理蕃課顧問管野政衛野與郡守小笠原均死於襲擊。此次賽德克族起事部落共殺死日本人134名(包含婦孺)、誤殺2位著日人服裝的漢人並殺傷215人,從警察分室及屯駐所獲得槍枝180挺和彈藥23,037發,同時切斷通往外地的電話線。

擔任日本警察的賽德克族人花岡一郎,選擇全家自殺沒有參加起事。日本殖民政府於當天下午從自公學校僥倖逃出的教職員口中得知霧社發生"原住民大出草",霧社方面日本官員全滅的事態,隨即動員警察與在鄉軍人於埔里展開防備,並以「以夷制夷」的方式,驅使其他原住民如屯巴拉社(今台14線終點,能高越嶺道起點,屯原。)擔任第一線鎮壓武裝部隊。 [編輯]雙方交戰 由馬赫坡高地之塹壕向馬赫坡大岩窟砲擊此事件爆發後,震驚日本人,殖民地政府立即進行軍事行動。下令緊急調派台灣各地之警察隊與軍隊進攻霧社。除派屏東第八飛行連隊之飛機,到霧社山區實施偵察和威嚇飛行外,並調派台中州、台南州、台北州、花蓮港廳之駐軍往埔里、霧社前進,進攻發起事件之原住民。抗日六部落族人退回各部落後,分成「塔洛灣」及「馬赫坡」二條戰線。塔洛灣戰線由荷歌社頭目塔達歐·諾干率領,馬赫坡戰線由莫那魯道率領。1930年10月31日與日人軍警部隊對決後,除馬赫坡社外其他部落都被日人佔領。抗日主力退到馬赫坡社,其餘散在各溪溪谷。

11月2曰馬赫坡社被軍警佔領後,起事原住民完全退入山中,大部份退至馬赫坡、塔羅灣兩溪溪谷,利用懸崖絕壁的有利地勢與日方作戰。 1930年11月5日,日軍臺南大隊在馬赫坡社東南方高地附近,死傷頗重。遂增派部隊配備機關槍、飛機,並以飛機投擲違反國際公約之「糜爛性毒氣彈」(路易斯毒氣彈),對躲藏在密林中的抗日原住民進行攻擊。在糧食彈藥皆有限的情況下,抗日原住民退守馬赫坡岩窟,不是戰死就是在巨木下自縊。最後莫那魯道看見大勢已去,於是在隱密的山洞裡飲彈自盡,四年後才被別人發現。而在內山巖窟的兒子塔達歐‧莫那不接受招降,與被迫前來招降的妹妹訣別後自盡。 [編輯]傷亡人數事件結束後的統計:遭日軍攻擊致死者364名,自殺者225人,被拘禁者265名,另外有約500名原住民投降。日人出動包含台灣軍司令部、守備隊司令部、台北步兵第一聯隊等等軍隊,約1194名,另外還有1,306名警察部隊。根據事後日方戰報顯示,軍警共戰死28名、受傷26名,協助日軍的原住民戰死22名、受傷19名。在進行了為期四十餘日的大小戰鬥後,事件才算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