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5 19:03:03KAL

才,(序)

那天剛好沒酗酒,左腳腳趾因為很蠢的原因而脫臼,頗著腳在陽台點了根煙,試圖從現實中抽離喘口氣,我記得那是個風微涼的盛夏夜晚。

起因於CY的一通電話,興致高昂的告訴我,她在朋友的餐會遇到了一個女孩,她說看到那女孩第一時間就想到我。起初不以為意,但卻也莫名其妙沒有拒絕CY的好意。於是第一次將我不認識的陌生人加入了FB。

Royal Purple??.....小紫啊~~??....對她的背景一概不知,喜歡紫色是個愛搞神秘的人吧??....還是說其實很sexy??....想這麼多幹嘛??.....不過就是個新朋友!於是FB新加的帳號就這樣晾在朋友名單裡,偶爾的一問一答~淡如水。

離職不成功,但爭取到半個月的假期。馬上遠離喧囂的台北城,回到有人情味的故鄉取取暖。探望小舅~陪老媽到黃昏市場,和老爸泡茶,是每天的行程,上FB這種小事已不在每日的schedule裡,於是新朋友這件事已佔腦容量不到萬分之一的記憶體~輕如煙。

收拾好心情,訂好回萬惡城的時間,離回到工作崗位還有幾天收心假,突然想到了新朋友,不如見個面好了,於是在FB上發出邀約訊息,但新朋友好像挺忙碌~已有約會!無所謂~有緣自會相逢。

換了一個team,適應良好~終於第一次不為當初的跳槽決定感到後悔!由於先前鐵了心離職,因此員工旅遊並無報名,公司即將鬧空城,而我則必需堅守崗位~但可以難得偷閒!突然新朋友丟來訊息相約,可以見面的時間點不早不晚就這麼剛好落在公司員旅的期間。

果然~有緣就會相逢......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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