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5 23:06:20班代

知法不犯法

當初在填大學科系志願時
我一直在法律系和特教系中猶豫
因為高中參加辯論常常接觸法律
所以自己似乎好像對法律也有那麼一點興趣
後來在老媽的利誘之下
最後我還是選擇走教學這條路
當初是覺得有點不情不願啦
但是現在卻很感激我的父母
果真有的時候大人還是比較有遠見

最近班代一邊努力的找土地
另一方面也開始鑽研相關的法令
一接觸才知道這是一個多麼專業的層面


似乎所有事情一牽扯到法律面
都變的複雜且不通情理
本來嚕....法律就是絕對講理的啊

而我也是淺讀之後才了解
經營民宿最多只能5間房
而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
建材.設備.清潔用品....等等
全部都有規定呢
除了民宿管理法之外
還有一些相關的建築法規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都等待班代去做一個閱讀和了解
當然在購地.貸款.建築裝潢方面
可以請專業人士來處理
但是班代覺得自己連基本都不懂的話
要怎麼去監督和溝通呢

這個時候突然覺得
當初沒有讀法律系也許是正確的選擇
因為現在看到這些法條
呼~~~~吃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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