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摩地王經》云:「如汝知我想,如是觀諸法。」故當先決擇人無我而修。
略論止觀 日常老和尚 淺釋
※﹝卯二、尋求無我見分二:辰初、決擇人無我,辰二、決擇法無我。今初﹞
【二我執生起之次序謂從法我執生人我執。修無我之次序,則應先修人無我,次修法無我。於人法上所知無我,雖無粗細之別,然所別事,於人則易了解,於法上則難知。如法我執於眼耳上不易了解,於影像上則易了解,故成立無我之因時,以影像等為同喻也。《三摩地王經》云:「如汝知我想,如是觀諸法。」故當先決擇人無我而修。】
這兩種執生起來的次第是先有法我執,在五蘊上先執著蘊的實在,然後再根據它而在這個依蘊所假立的我上,不了解它的真實而起妄執,生起人我執。所以生起的次第是這樣的。修的時候就把次第倒過來,雖然無我這個原則不管用到人上或用到法上面,並沒有粗細的差別,但是對於你所執的行相,在人上容易了知,而法對我們又隔了一層,就比較難以了知。所以真正修的時候,是先就眼前觀察到的開始。平常也是一樣,跟你講太空當中的事情,說了個半天,實在是弄不清楚;就是地球上,像美國的事情也說不清楚,連台北的事情也講不清楚,台中多少知道一點,這南普陀你一目瞭然,至於這教室裡邊,根本不要講,你眼睛一看就清楚了。同樣的道理,二無我的粗細雖無不同,但是執著的行相在自身之上比較容易了解,所以先在容易了解的上面先修,這樣就容易產生效果。
這個道理,就如同你直接從眼睛、耳朵上面去看法我執的話,比較不容易明白,如果以照鏡子為例,你就容易了解鏡子裡面的影像不是實在的東西,是假安立的,所以成立無我的因時,就用影像這個比喻。比喻是將深細的道理,拿一個簡單而相似的例子來作為說明的方法,讓你透過這個比喻容易了解。
「我」是在五蘊上面假立的,我們卻把它看成是實有的,這就是人我執。所謂的假安立,我們用另外一個比喻來說就更容易了解,比如一本書在你眼前,你曉得這個是白紙,上面寫了黑字,是透過人工把它印刷、裝釘起來,變成這本東西,然後你給它一個名字叫書,這個名字是我們安立上去的,所以說是假安立的。
就像一個物體在鏡子前面照出它的形相,你容易了解這個影像是假的,同樣的在色受等五蘊上假立的這個我,這不但眼前可見而且是比較容易了解的。不論你曉得不曉得有沒有這個我,同樣都有我執。就算剛生下來的小孩子,他也不曉得什麼我不我,但是他一樣會對這個東西執著;乃至於畜生,你拿起石頭要打牠,牠馬上逃走,每一種有情都有這種執著的力量在,所以這是比較容易觀察了解的。當你認得了「我」這個東西以後,再根據這個去觀察諸法。所以,要先觀察人我,進一步再拿這個道理,從其它比較難知的法上去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