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其罪福」的輕重,「而處斷」他該受何報。
藥師經 印順長老 開示
琰魔王的裁判罪人,或輕或重,完全是以罪人自己的『俱生神』所呈報為根據。我們每個「有情」,從生下來就有一個「俱生神」,形影不離地跟隨著,「隨」我們「所作」的事情,「若罪若福」,或善或惡,「皆」一點不漏地完全「書」寫下來,比我們自己記的還要清楚。待我們命終之後,便原原本本「盡持授與琰魔法王」。那「時」,琰魔王就依著記事簿冊,審 問」那被拘去的「人」,並且「計算」他平生「所作」的事,看到底善多惡多,然後「隨其罪福」的輕重,「而處斷」他該受何報。這與我國民間傳說的閻羅王故事一樣。
像以上的這種境界,在沈重的病患者中,有經驗的很多,而且甦醒之後 [P165] ,能夠記得清清楚楚。不過若依佛法的真義說,這是將死而業相現前。一生作善作惡,此時皆一一清楚地浮現於自己的心前,一幕一幕過去,如在夢中所見一切境界,像真的一樣。如年輕時不孝父母,後來時常抱疚於心,於是夜裡就作夢,好像真的因此而受到懲罰。平時的所作所為,到了將死的前夕,業相即從神識顯現出來,也是如此。
此中所說的俱生神,也即是眾生的第八識;所謂記錄善惡罪福,便是八識的熏習作用。一切種子,不管善的惡的,或是無記性的,都熏習在八識田中。有時自己都記憶不起,而它卻受熏而並不失去。一舉一動,做善做惡,都留下一個不可磨滅的印象,在自己的八識庫藏中;沒有化為現行前,永遠保存在那裡,到將要死亡的時候,就會完全顯現出來。特別是作惡的,如宰羊殺豬為業,臨死時,所見的都是豬羊向他討命索債;好殺青蛙的,見到滿地盡是青蛙,向他叫囂吵鬧。所以本經所講見琰魔王使者等等,祗是業相在心識中顯現,並非真情實景。若果真造了惡業,死後當然要墮落惡趣,受種種苦逼的。假使一落琰魔死王手中,是再也不能復活。 [P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