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9 07:19:59deepmind
在比丘律中明言,自殘、截肢,以無意義的肉體受痛苦來作為修行,是犯戒的行為。
絕妙說法:法華經講要 聖嚴法師著
《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追敘這位菩薩往昔生中的苦行,是為使得三乘聖眾及天龍神眾等生歡喜心。不過,菩薩的苦行是為上供諸佛、下化眾生的報恩之行,不同於外道的修行者,是以自苦現在的身體,來作求生天上換取未來天色身的果報。故在世尊的本生譚中,也有說到佛在因地修種種苦行,例如割肉餵鷹、捨身飼虎、抉眼與人等記載,那都是為慈悲眾生而行的苦行,跟一般外道修苦行的目的大不相同。
在比丘律中明言,自殘、截肢,以無意義的肉體受痛苦來作為修行,是犯戒的行為。大乘經中,像《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這樣的鼓勵以燒身、燒臂供佛報恩的例子也極罕見,如果有的話則另外一部在譯經史上有此諍議的《梵網經菩薩戒本》中,也有鼓勵一切苦行而云:「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是否受了《法華經》本品的影響則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