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225 相續與身聚,是於多剎那、多支分而假施設,無獨立性,自我、他我,亦皆於假聚、相續而安立。全無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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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三、修習自他相換法之次第分二:
① 除其障礙 ② 正明修法
彼修自他換易之理,次第云何。
什麼是修持自他相換的軌理和次第。
首先認定自他相換之心的行相。
言自他換或說以自為他、以他為自者,非是於他強念為我、於他眼等念為我所而修其心,乃是改換愛著自己、棄捨他人二心地位,應當發心愛他如自、棄自如他。
所謂自他相換或者說以自為他、以他為自,並不是把“他”硬想成是“我”或把他的眼根等五根想成是“我的”來修心,而是把愛自己與捨他的兩種觀念換位,應當發心愛他如愛自己、捨棄自己如捨他人。
也就是,將愛著自己、捨棄他人之心,換成捨棄自己、愛著他人之心,並且如愛重自己一般愛重他人,像捨棄他人那樣捨棄自己(棄捨:完全不關心)。
故說改換自樂他苦,應知亦是於我愛執視如怨敵,滅除愛重我之安樂,於他愛執見為功德,滅除棄捨他人痛苦,於除他苦殷重修習,總當不顧自樂而除他苦。
所以要知道,“改換自樂與他苦”,也是對我愛執視如怨敵,去除愛重我的安樂,對他愛執視為功德,去排除他人痛苦,認真修習遣除他苦。總之,應當不顧自己的安樂來遣除他人的痛苦。
也就是,將“不顧他苦、只求自樂”的心,換成“不顧自樂、只除他苦”之心。
在菩薩所修的五平等 中,此處所指是自他平等,按《入行論》、《大乘莊嚴經論》所說,其意義有多種理解,即:一切法無我平等、一切眾生希求安樂平等、一切眾生不願受苦平等、願斷除所受痛苦平等、一切眾生愛執自己平等。此處是說,對自己有多愛重,對他人也無別生起如是愛重的心,便是生起了自他平等之心。
此中分二:① 除其障礙;② 正明修法。
卯一、除其障礙分二:
① 遣除執著自他各各類別的障礙 ② 遣除第二障礙
今初。
先說遣除修自他換的障礙。
修習此心有二障礙。
辰一、遣除執著自他各各類別的障礙
一謂執自樂他苦所依自他二身,猶如青黃各各類別,次於依此所生苦樂,亦便念云:此是我者應修應除,此是他者輕而棄捨。
第一種障礙,是堅決認為自、他各有自性。所謂自己的快樂、他人的痛苦,因所依身的不同,當然就產生不同的結果。自己的快樂,絕對不可能變成他人的快樂;他人的痛苦,也不可能成為自己的痛苦,就像青色、黃色,各有它自己的顏色,青色不可能變成黃色,黃色也不可能成為青色一樣。既然各有它的自性,當然心裡所想的就只是:為了自己,我要追求快樂、除去痛苦;對於他人的苦樂,則完全地輕視、棄捨(完全漠視不見)。
能治此者,謂觀自他非有自性各各類別,惟互觀待,於自亦能起如他心,於他亦能起自覺故,如彼山此山。譬如,彼山雖就此岸起彼山心,若至彼山則定發起此山之覺。故不同青色,任待於誰惟起青覺,不起餘色之覺。
日常法師開示
能對治此障礙者,應該經常思惟觀察:自、他並沒有各自的自性,所謂的自、他,只是互相觀待,所產生的一種妄覺。其實對於自己,也可以生起如他的心;對於他人,也可以生起如自的感覺。就好像相對的兩座山,你站在甲山,就會稱對面那座山是乙山;等你到了乙山,又將原本的甲山稱為對面的山。所以,所謂的此山、彼山,只是互相觀待而有的妄覺,並不是真有此山、彼山的自性。這和青色的情況不同,青色不論誰看都是青色,絕對不會生起是其他顏色的妄覺。
眼前的任何東西,譬如筆,本來你根本不會管別人的筆,只管你自己的;但假如我的筆跟你的交換,原來你覺得是他人的那支筆,到那時候就會想:「這是我的!」就很寶貝它了。天下的事情都是這樣,對外在的事物是如此,對內在的身體也是如此。所以我們首先一定要認得:這個「我」並不是天生來的,所以它是無自性的,這是緣起的道理。而緣起就是因緣,這因緣本身一定是互相對比出來的,前述的比喻就是這個意思。
如《集學論》云:“修自他平等,堅固菩提心,自他惟觀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彼,觀誰而成此?自且不成自,觀誰而成他?”
正如集學論中所說:「要修自他平等使菩提心堅固,就應該親自觀察自、他只是互相觀待而成,並沒有它的自性。就好彼此岸和彼岸,只是互相觀待而有的妄覺,彼岸並非有彼岸的自性,到對岸觀時又成了此岸。同樣的,自己也沒有自己的自性,等到對方觀時又成了他人。」這就說明只是由觀待而假名安立的(自他、彼此),全部沒有它們的自性。
益西彭措堪布開示
“修自他平等,堅固菩提心”:由串習自他平等而令菩提心堅固。
“自他惟觀待,妄如此彼岸”:“自”與“他”只是互相觀待而假立,如同河的此岸與彼岸,沒有自性,全是假名安立。
“彼岸自非彼,觀誰而成此?”:彼岸並不能不觀待而自己成立為“彼岸”(因為到了彼岸,又會對它生起“此岸”之心,說明彼岸只是觀待假立,沒有自性成立),若沒有“彼岸”的觀待處,又觀待誰來安立“此岸”呢?一定無法安立(“此岸”也不是自己成立,而是觀待“彼岸”而成立,因為到了彼岸時,對此岸又生起彼岸之心)。
“自且不成自,觀誰而成他?”:同樣,並沒有獨立自性的“自”成立,因為站在“他”的角度,“自”就成了“他”。若沒有“自”這一觀待處,觀待誰而成立“他”呢?如果一定有不觀待而成立的“他”,為什麼執取彼五蘊者認為是“我”呢?
此說惟由觀所待處而假安立,全無自性。
這是說:僅僅由觀待所觀待處而假立,實際完全沒有自性。
辰二、遣除第二障礙分二:一、障礙 二、遣除
巳一、障礙
二謂又念他之痛苦無害於我,為除彼故不須勵力。
第二種障礙,就是想:他的痛苦不會損害到我,所以不必為了遣除他苦而努力。
對方以“他苦無害於我”為理由,成立不必為遣除他苦而努力。
巳二、遣除
除此礙者。要排除這種障礙。
① 以老少造業來破斥
謂若如是,則恐老時受諸苦惱,不應少年積集財物,以老時苦無害於少故。
如果以“他苦無害於我”而不努力除苦,則同樣不應以害怕年老時受苦而在年輕時要積累財物,因為年老時的痛苦無害於年輕時之故。
② 以手足造業破斥
如是其手亦不應除足之痛苦,以是他故。
如是,手也不應遣除腳的痛苦,因為二者是不相關的他體,腳痛不會損害於手。
老時幼年、前生後生僅是一例,即前日後日、上午下午等,皆如是知。
老年和幼年、前生和後生只是一例,也可以前天和後天、上午和下午等為例同等破斥。因為二者是他體,所以,前天不應為後天、上午不應為下午而除苦引樂。
若謂老幼是一相續,其手足等是一身聚,故與自他不相同者。
對方補救說:老年與幼年是具有相續性的,手和腳等是同一個身體所聚,因此不同於自、他的他性相比擬。
意思是說,上述二法是一相續或一身聚所攝的特殊他性。
下文以相續和身聚無獨立自性來破救。
相續與身聚,是於多剎那、多支分而假施設,無獨立性,自我、他我,亦皆於假聚、相續而安立。故言自他皆觀待立,全無自性。
“相續”是對多個剎那而假立的,“身聚”是對身體眾多支分而假名安立的,除了假立之外,並沒有單獨成立的自性;而“自我”與“他我”也是對虛假的相續與身聚假立的。所以說,“自”和“他”都是觀待安立,全無自性。
下文:必且需要通過串習也能對他人生起愛執。
然由無始串習愛執增上力故,自所生苦便不忍受,若能於他修習愛執,則於他苦亦能發生不忍之心。
雖然“自”、“他”都是觀待假立的,但由無始劫來串習我愛執的力量,對自己的痛苦是完全不能忍受的。同樣的如果能對他人修習愛執,也能對他苦會生起不忍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