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139-4 順生受者,謂於二世當受其果。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廣論消文139-4 日常法師淺釋
廣論 139頁2行
【 決定受中,依受果時分三。其中現法受者,謂即彼果現法成熟。《本地分》說此復有八:若由增上顧戀意樂,顧戀其身,財物諸有,造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不顧意樂,不顧彼等,作諸善法。如是若於諸有情所,增上損惱增上慈悲。又於三寶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於此所,增上淨信,勝解意樂。又於父母諸尊重等恩造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所有意樂,所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報恩意樂所作善法,於現法受。順生受者,謂於二世當受其果。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決定受依受果的時間又分三種:現法受,造的業這一生就會受;順生受,第二生一定受;順後受,第三生以後受,那時間就很長了,感果可能是第三生、第四、第五乃至無量生以後,這都列入順後受當中。
現法受,就是造了這個業以後在現世就會感果。〈本地分〉中說有八種現法受。第一、有增上顧戀意樂,也就是內心當中非常強烈地貪著。有很多人只顧自己,處處以「我」為出發,這是最難以觀察、最難以拔除的。其實很多人有很好的腦筋,但是他的腦筋一天到晚在「我」的身上轉,這個就是顧戀其身,還有對身外財物等諸有的顧戀。如果是增上的顧戀意樂,那麼一定現法受,這是惡的。
第二、增上不顧意樂就是反過來,以很強烈的無貪無瞋無癡的意樂,處處不為自己而為了利益別人。這個跟第一種恰恰相反,第一種是惡法,這是善法,這個也是現生受。
前二種是對自己來說,增上顧戀自己的身體等,或不顧自身而助人,以下是從對象來說。如果以很強盛而且不斷加強的心(增上就是不斷地加強)來損害別人,就會現法受,這是惡的。反過來,增上慈悲也是現法受,而這是好的。另外一種是對功德田、敬田,就是三寶和尊重(就是師長)等等,對他們猛利損害,一定會感得現世的惡報;反過來,以猛利的淨信、勝解意樂而供養等等,現世一定感善報。
最後一類是對父母諸尊重,這跟三寶不同之處是,他們是我們的恩田,對我們有恩。尊重是指父母、尊長,比如叔叔、伯伯、祖父母等等。對我們有恩的人,我們應該去報答他,而現在卻對他增上酷暴背恩,這種情況之下造作的業一定現法受;反過來是增上報恩意樂,這也是現法受。了解這個道理之後,看看現在的世間實在是太糟了,絕大多數的人再得人身的機會少之又少,再上昇的機會更少。知道要報恩的人已經很難找了,從小不聽父母的話,長大了根本不管父母,而且對此視為當然,普遍都是這種現象,那對三寶就更談不到了。但願各位同學好好去注意,不但是自己如果犯了要去懺悔,還要盡心盡力想辦法把教法留下來,這是唯一真正能利益人、對大家有用的珍寶。
現法受不是現生受完以後就好了,來生還是要受。比如我們對三寶、父母損害了以後,現世固然是馬上感果,下一世一定墮落,所以除了現生以外,下一世還會受報。前面的結論說引、滿業,一個業不一定只感得一生,會感得多生,經論上很多這種特別的例子。一般來說,大概是一個業感得一個果;可是有很多的情形會一業感多果,這是我們應該了解的。更何況感果之時往往又輾轉地增上,造一個業的果還沒有完,下面又不斷地增長,所以說一墮惡道的話,要回來非常、非常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