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 4 專信恭敬聽聞法,不應於彼起毀謗
廣論消文 4 P16 L7
第二者【於法、法師發起承事者。】
第二科、如何對佛法與法師,生起敬重之心,承擔起侍奉之責。
【如《地藏經》云:「專信恭敬聽聞法,不應於彼起毀謗。於說法師供養者,謂於師起如佛想。】
像《地藏經》所說:聽聞正法的時候應該要專心、有信心、與恭敬心,不應該對說法師心生輕蔑、毀謗;供養說法師,要心生起如侍奉佛陀之想。
應視如佛,以獅座等恭敬利養而為供事,斷不尊敬。
應該像佛陀一樣地看待,用獅子座等資材與恭敬心作為供養,並斷除不敬的態度。
【應如〈菩薩地〉中所說,而正聽聞。】
【謂「應無雜染,不應作意法師五處。】
就是說要心無雜染,要清淨且沒有執著;並且不要去看說法師的五種短處。
【離高舉者,應時聽聞、發起恭敬、發起承事、不應忿恚、隨順正行、不求過失,由此六事而聽聞之。】
一、 遠離自己傲慢的心,在合宜的時機下去聽聞正法。
二、聽聞正法的時候,要生起恭敬的心。
三、生起承擔事務、侍奉的心。
四、不應該有怨恨、生氣的心;
五、要信隨說法師教誡,依師長的言教而行。
六、不應找理由而違逆師命。(不求過失:合註的翻譯)
要持這六種心來聽聞正法。
**(四家合註語譯:遠離高慢分二方面:1應當在師長心境平和、從容不迫等合宜的時機下聽聞2要有敬重的行為)
【離輕蔑雜染者,謂「極敬重法及法師,及於彼二不生輕蔑。】
遠離輕慢雜染就是說:對正法與說法師要極為恭敬尊重。還有對正法與說法師,不生起藐視的心。
【不應作意五處所者,謂「戒穿缺;種性下劣;形貌醜陋;文辭鄙惡;所發語句粗不悅耳。】
不應該去看說法師的五個缺點:1戒律不嚴謹;2出身低賤(種性卑下);3長得難看不莊嚴;4用詞不文雅;5所講出來的音調、語氣粗糙不動聽。
【便作是念:「不從此聞」,而棄捨之。】
於是就生起:「再也不去聽聞這位法師說法」,應當捨棄這種想法。
【如《本生論》中亦云:「處極低劣座,發起調伏德,以具笑目視,如飲甘露雨,起敬專至誠,善淨無垢意,如病聽醫言,起承事聞法。】
如同《本生論》裡面也提到:為表示對說法師的恭敬,聽聞者的座席必須低於說法師。發起調伏身心的德行,用帶著笑容的眼神注視說法師,如同飲佛法詞句的甘露一樣。生起恭敬、專一、至誠心,內心極清淨沒有垢染的意念。就好像病患聽從醫生的話一樣,去奉侍說法師並聽聞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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