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8 00:45:23醉夢

『男孩』

今天下班後, 就到超級市場買些零食, 餅乾的。 在我付款的時候, 排在後面的一位約13歲的男孩跟我說, 『小姐可不可以幫我買這些啤酒, 因為我還不夠18歲, 他們不會買酒給我的。』 (香港法例規定要年滿18歲才可售買煙酒物品, 售賣者是犯法的。)
聽到男孩這樣的對我說, 我先是慌了一下, 一個陌生人忽然對著我那樣說, 然後我就看著他。
他手拿著一百元正, 手上拿著一打的啤酒, 左看加右看的, 他該是害怕吧, 他旁邊還有兩位朋友, 他們的年齡跟我小弟差不多。 他們這年紀最容易受到朋友影響, 若管教不好, 學壞的機會也很大。
一位店長走到收銀機旁, 叫收銀員留意他們。 我付完款後, 就不管他們, 也沒有幫他們買。 到他們的時候, 收銀員問他們『小朋友請問你年滿18歲嗎? 可不可以給I.D Card我看一下。』
男孩慌張的說『嗯…….嗯………. 我不買了。 我只買這些零食。』
其實青少年抽煙喝酒的情況也很嚴重的, 一些商人沒有理會他們的年齡, 只顧他們的利益, 售賣給他們。

這是現今青少年問題的其中一角, 如果是你, 你會幫他們嗎?


醉夢
(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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