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0 12:25:36DearJuliet

醜聞 (三)

部門總經理某日特別召集了全部門同事,聯合該品牌主管想來個消毒演說‧演說中除了再次婉惜有個如此傑出的業務同事離職,也對近日的謠言做出評論:『被拍拍照片沒有什麼啦….妳就想像是在海邊穿比基尼泳裝被人家拍到啊…..這很普通的事情….不要在意...』他卻沒想到,這間公司70%以上都是女同事,這番言論一出群情嘩然‧底下的女孩們心想,如果今天是你女兒或是你妹妹碰到這種事,老闆們還會這樣想嗎?

傷心羞愧的當事人女同事也被找去安慰:『妳不要想太多啦…要知道妳被拍到是因為妳漂亮啊…不然他怎麼不去拍別人呢…』落井下石般的言論使得女同事更加傷心,尤其事情發生後硬被找去對著自己的走光照作證,簡直是一種二度強暴‧有人勸她乾脆離職吧,不要再忍受這些羞辱,公司不會給妳公平待遇的‧堅強的女同事認為,整件事並不是她的錯,所以即使再傷心再不堪,還是留了下來繼續工作‧

某週刊神通廣大的也知道了此事,也不知從何管道拿到了女同事的電話想要訪問她‧女同事身心俱疲,婉拒了訪問,而號稱不畏強權揭發黑暗的某週刊,也神奇的不再追究這間絕對得罪不起的公司發生的醜聞‧雖然表面上公司對女同事給予了安慰,事情的後續卻是,主管們將此位女同事視為眼中釘,覺得是因為她導致精英離職,女同事在無法忍受持續不斷的冷嘲熱諷下,還是被逼走了‧而離職的精英同事,則以新公司的身分,大喇喇的回到這間公司與另外一個也許不知情的部門建立合作關係‧

姑且不談今天那位精英與直屬女上司間有多少流傳不息的八卦,導致他如此幸運的被包庇,該部門總經理又是如何有經驗於處理辦公室性騷擾,真正令人無法理解的是這公司對此事的處理態度‧我一直以為這種處理方式也許只會發生在本土公司(因為聽過太多故事),外商標榜尊重個人,保護員工,怎麼還會用姑息養奸的方式面對問題?以前在美商,辦公室有同事開玩笑的傳給大家一些露點圖片,有人看了一笑置之,可是也有剛回台灣的ABC美眉馬上義正辭嚴的回信給人事部以及全公司,告誡同事們勿再不經意的傳閱此種可能會導致閱讀者不舒服的色情圖片,不然可以性騷擾罪起訴‧人事部及該位發MAIL的同事立刻寫信向收到圖片的人道歉,沒有懷恨,沒有不甘,因為道歉者也同意他們的行為確實不當‧女孩子在台灣的職場本就有些原罪,長得漂亮的就一定沒有能力,跟主管交情好的必定有付出好處,升官發財很可能是哭或睡來的‧這些成見尚來不及用工作表現一一反擊,還要忍受公司內男同事的言語行為騷擾,只因為【每一家公司都有這種事發生】,對不起,我真的接受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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