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7 01:29:07原啟人

剝削勞工的派遣制度

任何老闆均有可能因為臨時接到大訂單,或原有人力一時調度不過來而有暫時性缺工的人力需求。因此對臨時急需勞工的雇主來說,人力派遣實在是一項不錯的救急良方。

 

但如今的派遣制度在政府的蓄意縱容下,已成了資方逃避雇主責任,甚至是剝削勞工的惡劣制度。因為擔任派遣的勞工承擔比正職勞工更大的不確定風險,理應領取比正職勞工更多的薪資才是。但目前的派遣制度卻是擔任派遣的勞工比正職勞工冒更大的不確定風險,卻領得比正式勞工更少的薪水。於是在成本降低的考量下,越來越多的雇主拾正職勞工而找人力派遣公司。

 

假如我們今天要從台北某地到宜蘭某地,最快的方法就是搭計程車。而一般要省錢的話就是步行再搭配轉乘兩三趟的公車。一般正常的人都清楚,我們不可能要求搭計程車卻只給公車的錢。但如今的派遣制度卻是讓雇主可以付更少的錢,而且可以隨時叫勞工離開而不必負擔任何資遣費就可以找到稱職的勞工。如此制度不是剝削勞工,又如何才算是剝削勞工呢?

 

現今的派遣制度可算是經濟不景氣的原凶。因為勞工的收入減少又失去保障後自然會減少花費。消費動能一降低,雇主的收入就會減少。雇主的收入一減少,就會想辦法降低成本及減少正職人力需求而改採隨時可棄的派遣勞工。在如此惡性循環下,勞工、雇主兩受其害,只有人力派遣公司的業績蒸蒸日上。

 

因此為提振景氣及避免勞工受派遣制度的剝削,我們必需提倡方便與便宜兩者不可並存的觀念。也就是希望大家督促政府,使其能訂定法律,讓在擔任同樣工作的條件下,未受保障的派遣勞工應領得比以受到保障的正職員工更多的薪資才是。如此才不會有越來越多的勞工淪為派遣勞工,而派遣勞工的收入也才能合理增加。

 

或許有人認為應放任勞、雇雙方的市場經濟而不應以干擾手段來改變現今的派遣制度。但若真是如此,那我們又何必有勞保制度?何必規定八小時工時制來保障勞工?我們不如回歸十九世紀無保障的奴工制度,一切均以資方制度為準。能熬過一天十幾個小時工作的才給工錢,熬不過的就叫他滾蛋,這樣豈不更合乎市場經濟?

 

現今的派遣制度造成勞工薪資每況愈下,間接造成國內消費市場如一灘死水。因此欲提振國內景氣,首先要改變現有的派遣制度。而要改變現今的派遣制度,我們就必需讓政府知道,再不改正現有的勞工派遣制度,我們就要換一個政府。如此才能讓高高在上的官崽們知道民眾的真正需要在那裡,也唯有如此才能讓資方和勞方互蒙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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