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記 (六)
看完舞台劇,回到家裡已經凌晨一點多,我好累,倒上床便睡了。
夢裡,我看見自己,自殺。
右手腕滿是血淋淋的割痕,眼前是刷白的木地板舞台,燈光打下來白茫茫的四週是什麼我也看不到,甚至無法肯自己究竟躺身哪裡。
一個臉色蒼白的男人慢慢從後台步出,然後挨身一旁的簾幕,我視線很模糊,他雖然看著我的方向,但也不能確定有沒有看到我?
他就是我命中註定的那個人 … 沒有人告訴我,我只是『知道』 … 即使,我連他長什麼樣子也看不清楚。
看著他慢慢步近自己,突然,我莫名心驚肉跳 … 好像預感會有什麼說不上來的不好事情發生 …
這樣我醒了,看看掛鐘,原來我睡了還不夠半個小時 ….
我張開自己的光溜溜的手臂。
欸,阿寶到底什麼時候陪我紋身?
我發簡訊給他。
『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
『還是算了,沒事。』
「答應你,說。」
嘖,答應什麼,他真的好白痴哦 …
『陪我去紋身啦!』
然後,他打電話來,展開了不知道想要怎樣的對話 …
「去哪兒紋身?」
『不知道。』
如果真的要去香港,好像也太麻煩了。
「什麼時候去?」
『不知道。我儘快啦,找到那地方就去。』
「喂。」
『嗯?』
「如果你不要我了,要跟我說清楚喔。」
『吭?』
「我說,如果你不要我了,跟我說一聲就行了,我很容易搞定的啦。」
『… 你要我怎麼說阿?』
有必要嘛?而且,要怎麼說好阿?我連之於我們之間的關係是什麼也不知道,或許應該說,我不願意為它冠上任何名稱。其實,最好,我們之間什麼都沒有,那就什麼也不用說清楚。
隨便就好。
再說,你也太奇怪了,什麼叫做我不要你了?我有要求過什麼嗎?你用完剩下的時間給了我算要得了你嗎?這樣其實我真的有得到過你嗎?
我們,大概都應該努力別讓自己聽起來讓人失笑了。
「怎麼說你自己想阿,我們好歹都算朋友阿,你該不會隨便消失掉吧?」
朋友?哪門子的朋友?
如果,可以就這樣消失掉,我也蠻嚮往的。
「假設喔,不要太認真,假設,我跟她分手,你會怎樣?」
『欸,不要分手啦,很痛耶,除非你沒人性。』
「假設,我是說假設啦!」
『…』
「就叫你不要太認真想了嘛!」
『… 看你要什麼吧?現在這樣還可以吧?欸,我不知道耶。』
「跟你在一起好像蠻幸福的。」
『是蠻負累。』
跟我在一起怎麼可能會幸福?還是,根本就不了解我吧。如果跟我在一起有夠幸福了,她就不會離開我。
阿寶沒有看過,我戀愛的模樣。
欸,我突然覺得好悲哀。怎麼,會覺得幸福的人,從來都不是她?
「你就說說看嘛。」
『 … 我現在很好,沒什麼更多需要。』
「你只是怕了不再敢,不是不需要吧?」
『…』
他的問題,害我思緒整晚轉個不停。我不想知道自己現在到底想要什麼、是個怎樣的人、有沒有愛、會不會再愛、將來有什麼目標、為什麼不愛結婚,為什麼不想要小孩子、發現男朋友偷吃時會怎麼做 …
反正,
再怎麼付出經營,都會不得善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