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8 18:28:16

事實 (四)


 

 

這樣懦弱的候在一旁,無論怎麼說,還是一種逃避吧,只要不開口,不要求,就不會遭拒絕,那我還是可以保留等待的位置,至少那是我自己的事,還偷偷希望,或許我終會等妳的方向有所改變。

 

只是,我發現一廂情願地等待著的那些日子,其實,真的很不像我,即使,我並不太討厭那樣,為一個人絞痛、哀慟、憤怒、竭力大哭,甚至不吃不睡。

 

我並不是最灑脫的那種人,可是,我也從沒這麼拖拖拉拉過。我從不爭取愛情,我一直都知道那並不是努力就能夠得到的東西。我一直提醒著自己,不過還是擾攘了這麼久,才能夠放棄希望。痛楚真能讓人失常,可不是?

 

但我還是感謝,有一個人,讓我有過想要改變想法或改變自己的衝動。

 

我終於說開了口,讓自己明白聽清楚,自己搞出了個什麼狀況,要分手就要徹頭徹尾。那叫心息嗎,感覺好像終於要完結了,總比一直半懸在地獄的心情好得多。

 

除出問了妳一個問題,我什麼其他也沒有說。因為我覺得,要是妳還愛我,我就用不著去感動妳,利用妳或僅有的心軟、憐惜或溫柔,希望能夠誘拐妳回來。我需要的是清晰的,獨立的,妳的決定。

 

 

妳答案還是不。

 


 

然後妳說,妳會擔心我,難道妳又會願意為我做些什麼?

 

妳的心,不都已經痛到累了?

 

 

繼續見面,會害我無法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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