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7 07:57:54好事多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修正「勞工請假規則」-2011/10/1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修正「勞工請假規則」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76215

公(發)布日期100-10-14
內  文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2  字第 100013251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第 3 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               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               給。

中華航空公司團體協約於此次(2011-09~2011-12)協商時,已建議納入本條內容,並取得雙方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