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 21:04:29墾丁旅遊**小珍**

21億消費券還沒使用 明天到期

轉載  21億消費券還沒使用 明天到期

2009-09-29 中國時報 【洪正吉/台北報導】

為提振民間消費,政府今年一月發放的消費券明(卅)日到期,財政部表示,逾期成廢紙,不得消費。

至昨日止,銀行兌付商家收領的消費券金額達八一一億元,尚餘廿一億元還在商家或民眾手中。


九月後,消費券就不可再使用,但因商家兌付期限到十一月二日為止,且銀行是看商家開立發票日期付款,因此有可能發生民眾十月以後把消費券折價消費,再由商家壓在九月底發票日兌付的取巧行為。

財政部官員強調,財政部只管財務面,是否發生過期後仍補消費情形,很難預測,但會請銀行留意。

財政部指出,金融機構目前已兌付的消費券金額占消費券總發放金額八三二億餘元九七.四%。

營業人因銷售商品或勞務收取消費券後,最晚可在十一月二日前,向金融機構申請兌領款項。

財政部官員指出,過去每日兌付消費券金額約六千萬元到七千萬元左右,上周六日是使用到期前最後一個假日,應有很多民眾趕著消費。但預估最後總兌付率不會達一百%,因為有民眾想留作紀念或忘了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