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13:59:17Camille

偽先行者

哇塞!喔!是誰那麼檢舉正義?

但我趁機賺到休息,停止社交刷積分。

因為今天我已經發完文章額度了。

好啦!

我來幫馬鈴薯打廣告,發洩一下不平則鳴。

200字字數以上真的很無聊的規定!

舉例來說,一個寫詩的,不能創作發在創作類?

永遠只能放在不滿200字的場外閒聊?

然後一堆寫得不知所云的,都可以自己歸類是創作?

搞笑嗎?

我不是要指責任何創作者,而是僵硬的字數死理,不合理!

還有,若要讓人檢舉,是否給個時間限制?

總不可能永遠讓人查水表無限上綱吧?

我現在基本維持創作者第六名平盤。

最近都利用字數統計來分篇發文了。

我沒空以後理會這種抓前文漏洞的事。

真不知道耶?標準真是特奇妙!

抄好抄滿超過二百,就是可以?

原汁原味不滿二百,就被停權?

複製別人文章的人可以得到優良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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