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13:59:17Camille
偽先行者
哇塞!喔!是誰那麼檢舉正義?
但我趁機賺到休息,停止社交刷積分。
因為今天我已經發完文章額度了。
好啦!
我來幫馬鈴薯打廣告,發洩一下不平則鳴。
200字字數以上真的很無聊的規定!
舉例來說,一個寫詩的,不能創作發在創作類?
永遠只能放在不滿200字的場外閒聊?
然後一堆寫得不知所云的,都可以自己歸類是創作?
搞笑嗎?
我不是要指責任何創作者,而是僵硬的字數死理,不合理!
還有,若要讓人檢舉,是否給個時間限制?
總不可能永遠讓人查水表無限上綱吧?
我現在基本維持創作者第六名平盤。
最近都利用字數統計來分篇發文了。
我沒空以後理會這種抓前文漏洞的事。
真不知道耶?標準真是特奇妙!
抄好抄滿超過二百,就是可以?
原汁原味不滿二百,就被停權?
複製別人文章的人可以得到優良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