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8 13:37:53Camille

《日記1989 ─ 1991》邱妙津(節錄3)

 

◎我宣誓:我真的相信我們是如此相愛。關於我們的愛情,它已經頑固地成形為

一種信仰現象了,進入「大肯定─獻身─疏遠─懷疑─揚棄─危機─再見證─回歸」這

樣的循環中,一旦進入這個循環,在外表的行動或許必須停止、後退,但是內在意

義卻是一往無回地在時間裡向前奔馳。在時間裡,我們一直使用我們所習慣的「奴

隸─主人」的愛情形式來增補愛的內容,但是時間也一直消耗這些內容,直到匱乏若

沒有再運作形式,則兩人的愛情關係就會枯竭。這是由於我們之間並非平等的愛的結

構,只有平等的愛的結構才能產生長久自動的愛。

 

◎我得赦免自己的罪愆,解開我加諸自己的腳鐐手銬,在自己心裡不再做愛欲對象的

奴隸,我想在我心裡當個自由飽滿的主人,之於所有我投擲過愛欲的對象,我或許負

有關於「人類彼此間意義關鍵」的責任,卻不負有非得「持續投擲愛欲」的責任。持

續投擲愛欲而不被滿足的匱竭於我的生命體是大砍傷,且總會破壞原本生命力的成長

,而我以前總是告訴自己那是「值不值得」的選擇問題,而匱竭就是選擇後獲得意義

所應付出的代價。但其實在這之上有一個先決的選擇沒被我反省到,那就是(我為什麼

要用這種「痛苦的形式」來獲取愛欲這個範疇裡的意義呢)。

 

◎我想我已經長大了,不需要再用精神病的方式強迫性地要緊繫在人類世界身上,我應

該有內在力量孤立得自在而安全了。應該可以解除前一個階段動員自己去與世界重建關

連的緊急令,「與世界發生關聯」的天生秉賦已被還原,後天機構也發展得很豐饒,所

以在「與世界發生關聯」的系統上我是夠富足的了,不要需要病態地死命抓住「愛情的

永恆感」這東西來抗制「恐懼失去與世界相關」的焦慮,這就是所謂「痛苦的形式」。

我必須解放我的焦慮,釋下我「痛苦的形式」,才能還原我在愛欲範疇中的自由資格。

 

◎我不在乎任何經典、任何文學權威、任何左右我利益的人,因為我相信自己心靈的獨

特性,它未來發展的潛力及創造力的自由性,沒有什麼東西可以拘限住我的靈魂用它的

語言向世界說話。

 

◎我要做的是一個靈魂隨時間朝深處潛航,且能有所貢獻於我這特殊時空文學的小說家

。而什麼是「朝深處潛航」、「有所貢獻」完全要憑我主觀的內在價值作判斷,這基於

對小說基本語言的掌握、文學史的理解、人類靈魂發展的洞察以及自身獨特靈魂的導引

與自覺四種東西的啟發反省。

 

◎至於寫自己要寫成面及立體,所要增補的能力也還有很多:「是回到過去經驗去紀錄

心靈活動的形式,二是如何還原出重要他人的現實形態及透視他們的心靈活動,三是如

何鋪展我和重要他人間現實活動的關連脈絡,四是如何將我歷經那些經驗點所形成獨特

覺醒的精神發展傾向用我獨特的語言納進小說的敘述語勢中。我相信這四個問題如果能

解決,我才能寫出一部「誠實的自我小說」,而這個東西是我作為小說家最基本的任務

,可能也是我最可能符合「朝深處潛航」及「有所貢獻」兩項標準的努力。

 

◎我以為關於自己的小說有價值的寫作方向是傾向「誠實」,關於別人的小說則是傾向

「真實」。「虛偽」與「做作」是我小說的兩大痼疾。

 

◎我要我的生命去「變」,就是Rogerse說的becoming。所以必須忍受最內在心靈的孤

獨,這種孤獨太難填補,這種孤獨是屬於心靈流浪的孤獨,如果要流浪就會有孤獨。

 

◎我要釋然生命中可以得到和不可以得到的所有東西,不要有一絲暴戾和皺褶,我永遠

要對生命微笑。正如柏格曼說的:「對生命拒絕和接受之間只能作一許選擇」。

 

◎關於愛欲,它可以引導我去追求我想像的幸福,顯示給我填補心靈核心空缺的可能性

,但卻也使我飽受挫折和幻滅之苦。我所能學習的不是摧毀它或抹滅它的存在,而是將

它導引到比較可能實現,或磨難較能承受的追尋之途上,並在它完全不能實現的時候完

整強固地承擔著它在我裡面,以自身生命的豐厚和柔軟去充實它、凝凍它。

 

◎如何還原欲望到自由呢?壓制原本經驗愛欲對象的心理歷程及消滅因這歷程或儲存的

感覺記憶而生的反應方式,這並非最好的方法,這是有內在破壞性的方法。反應方式並

不值得斤斤計較,它只是自欺欺人的部份,更根本的還原之道是針對歷程和記憶的處理

,從那裡面解脫出來才會朝創作性的方向推進。

 

◎要重新考察她們基本的存在性質,以及她們使我之發生關連的性質,讓她們的性質在

更廣闊的空間上開朗起來,重新定義她們,再經驗她們。

 

◎藝術家是「完全創造」、「完全自由」且面對群眾的,藝術不只是一種擬制語言,它

本身就要是一種獨立存在。但是知識似乎是一種權勢,它可以宰制一時一地的人和藝術

,而它誘惑我的是它可以利用語言解釋現象或解決問題而使人產生智性的領悟,但藝術

只能產生感性的共鳴。

 

◎這種典型的意義是什麼呢?難道我仍然不可免地要去尋找一個人,一個隱於我潛意識

的女人嗎?這個女人是誰?難道她是我嗎?是我陰性的實體嗎?

 

◎我就不明白我和女人之間關係的意義。她們不可能長期陪著我與我共同生活,所剩下

我能追求的是與她們保持精神上長期的關連,我可以在心中以一種「痛苦的形式」執著

於一種愛戀記憶的長期幻覺,不需要與真實的人有往來,也可以採取真正的往來模式,

無論如何堅持這種模式,以這種「長期精神關連」的方式來獲取我所需的人身上的意

義。

 

◎尤瑟娜說:「大部分人的記憶是一座廢棄的墳塚,其中躺臥著許多故人,他們得不到

尊榮,因為沒有人再加以憐惜。凡事太過長久的哀慟,都對人們擅長健忘的本領形成一

種侮辱。」

 

◎K之於我是現實性的愛情,我的現實就是精神,她所提供給我的是她會和我建立長期

精神關連的確定性,還有她身上女性的部分具有我理想情人的典型,我特別能因此份審

美之情而為她奉獻。但她不是完全是情人典型,因為她身上渴望「力」的男性部份,使

我們對愛有不同標準,彼此都無法將對愛情的極致幻想投擲在對方身上,所以是具實用

性的善,卻是沒有美的愛。而我能使用她的是在現實裡平等地對話、互相照顧,享受能

給予她養料的快樂,及這樣一個品質相同的人共同與我活在世界上。但是我們之間的限

制是我不能使用她過量,最強的情欲和痛苦不能加諸她、需要她,她不能以情人之愛來

包被我的這些東西,我不能渴望她這一部分,否則會產生屈辱。最後,將我們的關係導

向彼此依靠信任的親人和「推心置腹」的知己關係,並且將她屬於理想情人的部分供於

我的博物館中永久欣賞。

 

◎認清屬於事物本質的規則,遵照它的運作,才能免於不必要的痛苦,並能銳利地由其

縫隙中獲益。

 

◎我必須把握生命賜給我的時間苦讀苦寫,所要做的是利用我僅有的肉體和精神作為媒

介,去創造智慧、人性、美和想像的精神財產,把它們拋擲向人類,這就是對人類最徹

底的愛了。其中,意志力是關鍵,它要隨時因不願死亡貪愛活著而醒覺,醒覺著對抗痛

苦和孤寂。

 

◎當因而受屈辱的愛脫落後,那種屈辱就成了多餘的礙眼物,只想盡速以厭惡之姿掃落

她。那種關於愛的反諷就強烈得足以使愛這件事變得輕飄飄了,所以這件屈辱的愛從頭

到尾就只剩下屈辱的記憶而沒有愛。所有關於愛的努力,就都收歸屈辱的戰利品。沒必

要又反因屈辱而犧牲了愛。

 

◎我想要一個人活著的感覺,那樣的尊嚴是我創作我的藝術所必須的。無窮盡的悲傷就

任它安靜地在那裡,不要去剷除它,讓追尋幸福、追尋永恆的意志止息吧,這是偷取藝

術的種子所須付出的代價。

 

◎我一直游離在時間制度之外,沒辦法參與人們的巨大現實生活,我一直勇於做個時間

之外的冥想者、享樂者和耽於藝術的頑童。這種生的痛苦是什麼呢?為什麼攫獲我如此

深呢?每個細胞都吐著使我覺得痛苦的毒素,為什麼始終無法完全解毒呢?

 

◎在給予中可能完全沒有回報或不被接受而能負起持續的責任嗎?在開始自然產生給予

的動力時確實是自發性的愛,但進入接受的交互作用過程後就不再是單方向的認可愛可

以負起責任的,其中牽涉到過程裡的摩擦、挫折或美好、回應,如果是摩擦、挫折又會

慢慢地消耗一個人給予的自發性,所以肯定一個人是否具有愛人的能力,不是單獨一個

人可以肯定的,需要有對象的接受肯定才能成立。

 

◎至於一個給予者讓自己進入愛情的狀態後,他被眷顧的需要以及誠實暴露情緒後被溫

柔接待的需要,這些算給予而想望的「報酬」嗎?這只是基本環境罷了。愛應是具有選

擇性的,不被接待或在接待中附帶暴力的,而仍強迫性給予的才是某種心理症。自發地

要去給予是愛情的起源,也是一個愛人者形成的發端,但是愛情的成立需要接納和回

應。

 

◎關於「負責」,不要虛假的倫理學的負責,寧可將一生放逐到沒有「負責」所保障的

徹底虛無裡,而在時間的每一刻不斷重新作選擇,對每一瞬間做當下真實的最大負責。

在對自己內在生命狀態的「誠實」與對他人作最大「負責」之間的平衡,是目前最大的

課題。

 

◎我喜歡孤獨,孤獨是真正美麗、乾淨和安靜的。孤獨能真正蘊生力量,孤獨裡有真

正飽滿的創造力量。渴望像孤獨這樣美麗、乾淨、安靜地死去,哈德里安說的「靜心

等待」。

 

◎我的孤獨只是簡單的另一個人類的孤獨,我這個人類並沒什麼特別、偉大之處,我的

孤獨只是再平鋪直敘不過由生到死的路,即使中間有那麼多人給予我價值不等的贈與,

但那些都只是把我往前推向下一秒活著罷了,不是我能占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