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5 04:18:00johnnir6o42x

稅改應公平對待薪資所得者會計師:台灣恐成詐騙王國金融業法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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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稅改應公平對待薪資所得者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08000034-260202

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目前個人綜合所得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邊際稅率差距太大,造成「假外資」盛行,也妨礙高階人才引進及留才。為減少經濟扭曲行為,將在所得稅總稅收不變前提下,調降綜所稅或調升營所稅,他也表示,將研議是否放棄兩稅合一。本報多次呼籲財稅專家出身的林內閣,憑藉執政和立院多數席次的優勢,儘快提出一套完整的租稅改革政策,以活絡台灣經濟發展,這次林全所提的改革方向,也正是本報的一貫主張,我們樂見政府踏出稅改的步伐 ,也呼籲政府在稅改的同時,要正視薪資所得者負擔過重的問題,一併提出檢討。

馬政府在2010年將營利事業所得稅從25%調降為17%,這個稅率低於大部分競爭對手國;2015年開始實施富人稅,將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調高到45%,又高於競爭對手國。兩個稅率差距過大,衍生諸多問題。

首先,綜所稅最高稅率高達45%,適用最高稅率的,不少是具有高技術、高知識的白領優質人才,他們也是領薪水的勤勞工作者。在知識經濟時代,人才無國界,人才資本是各國競逐的對象,我們卻用高稅率懲罰辛勤工作者,把本國人才向外推,又不利國外人才的引進,長此以往,有礙經濟創新發展。

其次,個人綜合所得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差距過大,造成假外資盛行。台灣人股利所得要與其他收入合併後繳綜所稅,最高45%;外資領取股利則只要分離課稅20%,內外資所繳的稅負差距過大,很多內資因此化身外資避稅,這兩年來外資在股市呼風喚雨,影響大盤走勢,其實不少是內資轉外資。

我們樂見林全針對這兩個問題,提出適度降低綜所稅、提高營所稅的改善對策,但也提醒,不要漏了第三大問題,那就是長久以來所得稅過度向薪資所得者傾斜的扭曲現象,在綜所稅和營所稅差距加大後,更為嚴重。

營所稅調降為17%之後,綜所稅自此取代營所稅,成為台灣第一大稅。根據財政部的統計,104年所得稅占總稅收的比重為47.7%,高居稅收之冠,第二名的營業稅只有15.7%。所得稅中,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比重為50.6%,高於營所稅的49.4%。再進一步分析,個人綜合所得稅中,薪資所得者所繳的稅,竟然高達75.4%;遠遠高於第二高的股利所得(11.48%);和第三高的利息所得(4.72%),薪資所得者負擔之重,由此可見。

為什麼薪資所得成為繳稅的主力?因為薪資所得有扣繳憑單勾稽,一分一毫都被稅捐單位掌握,但是對稅收貢獻度最高的薪水階級,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最高只能定額扣除12萬8千元,反觀其它所得,卻可扣除一定比例的成本,例如租賃所得可扣除43%,執行業務所得中的律師、會計師可扣除30%,建築師可扣除35%,演藝人員可扣除45%。

至於有錢人,避稅管道更多,許多擁有高資產的有錢人成立紙上公司,把房地產、股票等財產轉為公司持有,日常花費則列為公司的費用,只要繳交營所稅,甚至公司如果虧損一毛錢都不用繳。在營所稅降到17%,綜所稅提高到45%之後,富人用這種方式避稅的意願更高,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相對更為沉重與不公。

林全在受訪時指出,社會氛圍對「富人」 感冒,對富人提高稅率很容易,調降很困難,擔心把45%的綜所稅調降,民眾覺得政府圖利富人、向高所得者投降。 那是因為林揆只把降稅的好處,只給了適用最高稅率級距的高所得者,如果在調高營所稅、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的同時,也全面調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簡化並全面調降個人綜所稅的課稅級距,一舉矯正長期以來租稅設計對薪資所得的不公平,相信會贏得掌聲。

套句林全的話,「一切的舊稅即是良稅,一切的新稅都是惡稅。」在一例一休對產業衝擊持續,股市仍舊低迷的情況下,要調高營所稅,檢討取消兩稅合一,勢必遇到排山倒海而來的阻力,我們期待林揆在正確的道路上能不懼壓力,擬定短中長期的優先順序,漸進實施,也期待把調高營所稅、檢討兩稅合一增加的稅收,由辛勤工作繳稅的薪資所得者共享,才能將阻力降低,為台灣長遠的優良稅制奠基。

(工商時報)

 

 

《公司法》小英政府急翻修 會計師:台灣恐成詐騙王國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05000022-260202

經濟部急如星火,擬大幅翻修《公司法》,遭會計師公會質疑其修法爭議,遠大於《勞基法》修正案。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富煒說,國外修法少則8~10年,台灣半年就想通過,簡直是「天方夜譚」,若依規畫採行鬆綁登記管制,恐造成空殼公司充斥,企業搞不好會跟詐騙集團做生意,蒙受損失!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聯會今(5)日起將在北中南一連舉辦3場公聽會,首場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登場,邀請立委曾銘宗等產官學界與會,針對《公司法》「適用法系」、「登記制度」、「大小分流」、「關係企業」及「公司秘書」等議題,進行解析,並提出可能潛在問題及建議,彙整為《公司法》修法白皮書,提報行政及立法機關參酌。

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建議我國《公司法》應做全面性修正,但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此大幅變革,若不謹慎務實溝通,做好配套措施,恐將嚴重影響社會大眾、企業與會計師權益。

針對該委員會擬引進政府不審查公司登記事項、與廢除以實收資本額區分公司大小,及作為後續監理指標部分,陳富煒表示,我國一向採行歐陸法系,即公司登記前端嚴格審查方式,如今若要改採前端鬆綁的英美法系,由社會大眾站在第一線承擔風險,民眾恐無法適應政府角色的轉變,且在我國法遵意識尚不高的情況下,恐引發虛設行號或空殼公司充斥問題。

一旦失去相關制約及會計師查核簽證把關,可能造成以下4項弊端。

包含一、股東若未按期出資、或虛假出資,嚴重影響利害關係人權益;

二、增加公司資本額登記不實風險;

三、缺乏會計師做第一線把關,減低有心人士規避犯罪成本,增加成立空殼公司誘因;

四、主管機關人力有限,恐難發揮監管功能,增加違失風險。

至於效法香港、新加坡引進「秘書制」,會計師公會認為,港、星兩地法遵意識較高,台灣適合與否有待商榷。況且秘書制事涉高度專業,如要對其課以重責,應就配套立法,並經國家考試制度遴選,否則沒有人願意承擔此種責任。

陳富煒強調,一般國外修法少則8~10年,台灣半年就想通過,簡直是「天方夜譚,」因此會計師公會將一連舉辦3場公聽會,希望讓修法委員會聽到反對的聲音。

(工商時報)

 

 

 

金融業法遵高手 年薪衝千萬

2017-01-03 05:18經濟日報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7239/2206228

兆豐案發生後,金管會祭出一連串洗錢防制措施,不論是銀行業、保險業與證券業都出現法遵人員缺人的現象,甚至喊出法遵主管千萬年薪,以吸引人才。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洗錢防制規範,加上2018年亞太洗錢防制國際組織將評鑑台灣防制洗錢成果,金管會及法務部力推洗錢防制措施,例如設置獨立法遵單位,董事會成員有通報重大海外事件的責任,而保單只要一次繳費超50萬元,有短進短出現象,就要通報法務部。

金融業因此出現法務人員大缺貨的現象,根據104統計,金融業2016年年底開出的法律人員職缺首度破百位,共需102個法務人員;2015年約96個;2014年僅有66個,兩年來飆速成長。

近兩年,金融業者對法遵人員可說求才若渴,金融業法律背景職缺也著重在洗錢防制、法遵中心人員等,業者笑稱:「金管會對於法規的需求愈來愈多,也間接刺激了法律人的就業市場。」

在金融業百位法律人員需求當中,甚至還出現「高階主管」的需求,例如花旗銀行就開出相關的職缺,業界傳出保險業者高薪挖角銀行業的法遵主管,就是要因應主管機關的法律要求。

法務人員的起薪會比一般職員來得高,每月約4萬5,000元到5萬元,金融業大約花一到兩個月才能找到適合的人才;一位銀行法遵長說,海外法遵主管人才薪資行情高,年薪動輒百萬、甚至上看千萬元,但要找到適合的人才須花更長時間,甚至長達半年。

金融業者說,近年推行南向政策拓展國際版圖,又加上金管會對於銀行通路、洗錢的法規規範愈來愈多,海內外法令遵循的需求提高,對法律專業人才需求日增。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圖/經濟日報提供

 

 

反避稅修法 擬跨國交換帳戶資料

http://udn.com/news/story/7243/2212803

2017-01-06 04:32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國際反避稅愈來愈厲害,為避免被報復,財政部已修法著手修法。若修法通過,未來不僅是稅務資訊,連金融帳戶資訊也將自動交換,富人錢藏免稅天堂、新加坡或香港,將無所遁形。

「國際反避稅是不可逆的趨勢,不會走回頭路,只會更精進。」國際財政司長宋秀玲說,資訊透明化被列為反避稅的最高指導原則,從二○○九年G20高峰會議決定「終結銀行秘密」,過程中曾有部分國家掙扎抵抗,但最後都統統合作,目前已有一○七國及地區簽署「多邊稅務行政互助公約」(MAAC)。

宋秀玲說,與我國經貿往來密切的國家及地區,包括美國、中國大陸及新加坡,都已簽署MAAC,進行自動資訊交換,甚至可以協助徵稅。香港則採簽署雙邊協定的模式,預計明年底前在互惠基礎上執行稅務資訊交換。

宋秀玲指出,若被列為不合作國家,將遭受報復。首先是租稅報復,例如美國肥咖(FATCA),不合作的銀行就扣百分之卅懲罰稅;第二是行政報復,增加很多稅務遵循義務,例如義大利對付不合作國的企業,就要求很多證明文件等來變相刁難。不合作國的企業及銀行,恐流失客戶,喪失商機及競爭力。

最後,企業也會選擇,選擇規定較嚴格的國家繳稅,讓國家稅收流失,還會遭受國際制裁、被孤立。

宋秀玲表示,我國目前已與卅二國簽署雙邊租稅協定,進行個案資訊交換,所以沒有被列入不合作名單。但個案資料交換要符合很多要件,沒有查到逃稅資料、只是釣魚,都會拒絕提供,「也有不少國家抱怨我們」。

 

洗錢防制6月上路 政院繃緊神經

洗錢防制6月上路 政院繃緊神經
洗錢防制法上路配套

《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去年12月28日總統公告,預計今年6月28日新制上路,年底將向亞太洗錢防制組織提出國家報告,行政院周四(5日)院會將聽取法務部、金管會配套措施報告,要繃緊各部會神經,一掃兆豐「洗錢」疑雲陰霾,以免台灣在國際金融圈被孤立,經商環境大受打擊。

107年底我國將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3輪相互評鑑,年底向APG提出國家報告(形同書面審查),台灣上次列「最低級」驚險過關,這次要以《洗防法》修法與國際接軌,作為評鑑提升關鍵項目,以免被列入「不合作」黑名單,否則許多國家匯款將繞過台灣,連打亞洲盃都不可能,在亞洲毫無金融競爭力。

總統府去年12月28日公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因有半年緩衝期,亦即正式施行日為6月28日。高層說,法務部、金管會、內政部將完成10多項子法規訂定,並規畫非金融機構相關產業人員教育訓練,研析行政院設立洗防專責辦公室等立法附帶決議,預計4月完成子法訂定對外公告。

這次新制擴大納入非金融業規範,包括律師、會計師、地政士、公證人、不動產經紀業、信託及公司服務業及租賃業等高風險洗錢行業,法務部將要求各部會4月中前完成各產業教育訓練及溝通,各產業未來為客戶規畫不動產投資或併購等資產管理或投資買賣,在金流背後都負有查核最終受益人的義務,否則違者最高重罰100萬元。

官員表示,法務部及金管會會要求從事洗防人員要具備洗防的專業證照及專業訓練,金管會對金融機構金檢也要求納洗錢防制項目。

新制還將針對高風險政治人物及其親屬、親信的資金流向納入管制,擬以政務官以上政治人物作管制範圍,涵蓋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長等;民代以中央立委或含括縣市、鄉鎮市等民代,有待討論。

明年初APG評鑑團會派員來台,檢視各部會執行成效,官員說,徒法不足以自行,各部會需落實對非金融業納入洗防規範教育訓練及裁罰執行,且民眾要充分認知洗錢防制重要性,否則各產業擔心流失客戶敷衍了事,不但影響國家形象,也會讓民眾跨境匯款便利性受害。

(工商時報)

2017-01-03 05:18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為強化銀行業洗錢防制,銀行公會正修改「疑似洗錢交易態樣範本」,納入保管箱業務並強...
為強化銀行業洗錢防制,銀行公會正修改「疑似洗錢交易態樣範本」,納入保管箱業務並強化查核。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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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會在銀行租保管箱,放置貴重物品,為強化銀行業洗錢防制,銀行公會正修改「疑似洗錢交易態樣範本」,將納入保管箱業務並強化查核,未來租用保管箱當事人每次使用除須驗明正身之外,陪同者也可能得留下身分資料。

台灣去年發生兆豐銀行因疑似洗錢交易未申報遭美國裁罰案,二○一八年第四季金融業又將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相互評鑑,從政府到金融市場都如臨大敵,想辦法自各種管道強化洗錢防制。

在國際間,使用保管箱的異常行為,例如頻繁使用或租用多個保管箱,已被列為洗錢可疑行為之一,但台灣還未納入;包括香港、美國等,都已將異常使用保管箱行為,列為疑似洗錢交易態樣之一,要求金融業提防。

銀行說,保管箱對有心人士來說,的確是可隱匿不法所得的管道之一,保管箱中可能有黃金、鑽石等高單價易變現物品,還有不能進存款帳戶的錢、例如賄款,或不該有的房產地契、帳冊等;台灣也曾發生過「前第一家庭」成員,透過自己及親友名義租用多個保管箱使用。

銀行說,只要不放槍砲彈藥等違禁品,客戶沒有義務對銀行揭露保管箱內放什麼,但為避免保管箱中有「見不得人的東西」,讓銀行淪為洗錢管道,將參照香港及美國規定,訂定保管箱疑似洗錢交易態樣,要求遵守;這些態樣主要是針對客戶異常使用保管箱,例如頻繁開啟保管箱或另行租用多個保管箱、「夥同數人開啟保管箱或非原租用人頻繁開啟保管箱」等。

目前保管箱開箱,若是「租用人」自己開啟,只要在銀行營業時間內,憑原留印鑑,填寫保管箱開箱紀錄卡後,與管理人員進入開箱即可。但實務上,有些人會利用他人名義租保管箱,例如大老闆請祕書去租,導致租用人與實際掌控保管箱者,不見得是同一人。

有鑑於此,除將保管箱異常使用行為,列入可疑態樣,銀行業也將強化對保管箱使用控管;銀行說,目前只記錄開箱者是誰,但未來除租用人使用時須身分認證外,若有陪同人員也可能得留存身分資料,讓銀行掌握到底哪些人在用保管箱。

林太太在一家公股銀行租保管箱好幾年,她說,之前去開箱時,只要蓋章填開箱紀錄卡就可,但去年底再去開時,銀行已要求她出示身分證,她認為可能跟兆豐案發生後,銀行警覺性提高有關。

 

盯洗錢 「貿易融資」也納入

http://udn.com/news/story/7239/2205979

2017-01-03 05:18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原先制訂的疑似洗錢交易態樣,僅廿餘種,早已「年久失修」,此次重新修正,一口氣暴增至五十種,還特別參考美國、新加坡、香港及中國大陸相關規定,希望將實務上各國已訂定的疑似洗錢交易態樣,全數納入。

銀行公會此次除新增保管箱疑似洗錢交易態樣外,也納入「貿易融資」;銀行說,貿易融資被視為洗錢「相當好用的工具,且一洗就是好幾億元」,不可不防。

近年來許多歐美大型知名銀行,都曾因為與伊朗、蘇丹、古巴、利比亞等國的客戶進行貿易融資或金融交易,遭美國「痛罰」,其中一筆罰款甚至高達十九點二億美元(約台幣六百一十八億元),原因就是上述這些國家,不是曾經被美國列為禁運國、就是曾受到美國經濟制裁,銀行在承做生意前必須小心。

銀行公會此次修正,擬納入的貿易融資相關洗錢態樣,包括貨物運送若來自被定義為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可能是高風險交易;貨物無顯著經濟因素,卻被轉到一或多個國家,可能有跨國貿易洗錢之嫌;另外也新增,若發現客戶進行與本身所屬產業無關的貿易行為,例如餐飲業者卻進口鋼材,這類明顯不合理交易,要特別注意有無洗錢可能,若有洗錢嫌疑即不宜承做。

銀行業者解釋,在貿易融資業務中,銀行扮演的角色,主要是開信用狀或提供短期融資,過去若確定貨物送到,銀行就會付款,且只要不損及銀行利益,銀行多不會過問;但用貿易融資洗錢的當事人,其實是「有錢的」,為了把錢「洗乾淨」而製造一項假交易,銀行若在審單時不查,就可能促成這類「不為人知的利益交換」。

 

 

 

 

落實洗錢防制 五點不漏

http://udn.com/news/story/7239/2206231

2017-01-03 05:18經濟日報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以五大措施督促銀行落實洗錢防制工作,包括是否落實認識客戶(KYC)、減少銀行保險僅銷售類定存商品、對於客戶的個資要合法謹慎使用、禁止強制搭售房貸壽險,這些措施讓銀行的法務業務量倍增,原本以為只有單純企金或消金銀行業務需要法遵人員,如今連保險商品也被列入洗錢防制標的,法遵人員占銀行人力比重也更提高。

金管會保險局長李滿治說,金管會常會發現,銀行會賣不適合保戶的保險商品,例如外匯風險承擔能力不足者買外幣保單;或客戶根本不知情況下買了投資型保單,必須自負盈虧。

也發現銀行偏重銷售類定存的商品,不僅無法提升保戶的保障,甚至保戶收入與保費支出有不對襯的現象;加上銀行在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上也有不當的情況,當消費者接到行銷電話,銀行都告訴消費者打電話行銷是使用「流水號」,這些都是不合規定的現象。

過去銀行也有強制搭售房貸壽險,要客戶必須買了壽險才會貸款給客戶;以及沒有落實洗錢防制等情形等亂象,金管會未來都會加強監理。

李滿治指出,銀行保險保險初年度保費收入(FYP)已經占整體的一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更應該要遵守法規強化內稽內控、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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