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5 03:17:19木基

【純作文】注意!網路有蟲!

 

 

網路有蟲。

對,沒錯!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也不會再去誤會是網路線被蟲蛀、電腦有病毒,或是網路造成電腦運作延遲等等障礙,媒體天天都有類似的新聞報導,也時常會發生在週遭。

有蟲,說的是,有人被騙了。

 

有個婦人自警察局大門走出來,媒體鏡頭蜂擁而上。就像慣習在鏡頭前出現的婦女,墨鏡、大草帽、有時再加上一抹口罩....明明自己是被害人,卻打扮得好像見不得人....

看到了攝影機加上麥克風的絕佳組合,痛斥在網路上認識的某某人,騙了她的身體又騙了她的錢,豬狗不如等等之類的情緒性字眼....正當記者一副了然於胸、又是一則習以為常的垃圾新聞,準備結束報導之際,婦人開口補充了....

「如果對方可以跟我交往,我就會撤銷告訴!」

這則新聞淹沒在每天層出不窮、光怪陸離的媒體內容之中,不到一天就被其他新聞蓋過。反正,就是騙財騙色的網路騙子的案件嘛!

 

網路何辜?!

 

先說「蟲」好了。

說到詐騙,男女皆有,所以冠上「男」/「女」蟲,應該只是性別上的區分,只不過男蟲出現的比例好像偏多....

這是一種性別上的成見嗎?

男人騙女人,不應該,那女人騙男人,就天經地義?

再深入探究....

男人騙女人,騙了身體又騙金錢,把女人(社會普遍觀點)最重要的兩樣東西騙走了,可恥!

女人騙男人....活該!誰叫男人好色!?

這是性別的不對等,所以,談欺騙這件事情的時候,應避免性別上的區分....騙就是騙,不論男女誰所為。

 

 

再說騙。

排除歹徒利用被威嚇、被不明確行政制度與程序等方式進行詐騙之外,被騙的人都有一個特性,貪。

貪更多的金錢、貪對方的美色、貪天外掉下來的一段愛情....

 

自願發生性關係,不是騙,是性慾,是自以為的愛情;

自願借助金錢,不是騙,是一種施捨的滿足,是一種覺得付出就會有回報的預期....

 

之前說的那位婦人執迷不悟,只要對方肯願意跟她交往,她就既往不就....她要的愛情,在虛無飄渺中。

但,話說回來,如果人在清醒理智的情況下,被騙的機率就會降低,只能說,她在自我營造的愛情裡,迷失了。

只不過說到「騙」....因為不見了愛情,就算是騙嗎?一對不管交往多久的情人,一旦有了金錢糾紛,避不見面、失蹤的一方就可能被稱為騙子,用愛情去騙金錢?是這樣子的簡化人際關係中的糾紛的嗎?還是更複雜化了呢?

沒有用迷藥、沒有用脅迫,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但一切都歸結是個騙....會意識到有騙局的人應該夠聰明去分辨利害得失、衡量彼此關係,金錢上的收受給予,都應該有行為上的能力。

所以,依照上述邏輯,當所謂的受害人願意出借金錢或任何在認知上有價值的有形體,那就不應該說是被騙。

會出來指控,只因為,不-甘-心。

 

網路何辜?又說了一次。

網路和現實人際關係營造的場域,唯一的差別,就是不知道對方的背景及相貌,無法從人際關係網絡中找到依據,一切都是從零開始。

但是,之後的交往就跟網路沒啥關係了吧!?

交往,要看心態,想要深入、只是玩玩、打發時間,或是一夜情....妳/你願意付出多少心力時間去認識一個陌生人?

妳/你的動機?

 

其實,到處都是蟲。

人際關係的發展處處都存在著風險!

網路,只不過是比較極端的介面,不確定的因子讓議論者可以從中挑剔。

 

我不是右派網路主義者,也不是諷刺自認為被騙的人活該。

只不過在自認為被騙的同時,該不該省視一下,自己有沒有在不心甘情願下付出了身體或金錢?

 

Justy 2010-05-18 14:17:31

還不知道有這等事!?
看來我真的out了@@

版主回應
只是稱呼上的差異啦~~
不就是多一種介面來進行欺騙的而已~~
2010-05-18 17: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