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30 16:58:15木基
"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社會意識與責任觀念
題目:「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社會意識與責任概念 1996.11
《進行台灣社會的一現象解讀》
實事引述
數月前,各大傳播媒體影劇版及節目爭相報導從美國傳來的最新消息:藝人李明依嫁人了!嫁得是一個美國人!媒體為善盡工作責任,強調其個人的現況報導,以及一窩蜂地再次探討異國通婚、演藝事業是否繼續等問題。吾輩應還記得當年,代表新人類「判逆」主張的「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口號引起青少年次文化再一次找到革命精神般地朝氣蓬勃以及社會其它階層(以年齡世代為分界的區別)表面一致的貶抑的空前盛況,在隨著廣告的汰舊換新(該口號是廣告對白經由廣告手法及媒體渲染所散佈開來的)、歌曲宣傳期的結束等時間歷程,該句口號已成為衛道人士茶餘飯後「想當年如何防堵其如洪水猛獸的鼓動風潮終於成功」的閒聊話題;更重要的是,流行文化之下,速食化、資訊(次文化社會的行動指標)快速轉移等社會現象(青少年次文化表徵),該口號(可能具有劃時代的革命意義---衝破社會保守的、壓抑的、以及父權的無形禁錮)卻已變成不為現代人所屑顧的陳腔濫調。
就藝人李明依所代表的意義(今昔之間的比較)而言,她的結婚(以時間歷程而言,表示人已成年的、成熟的一種儀式;該儀式的宣示意義),以及該句口號的風光不再(精神永存),表示一個青少年衝破社會故舊的革命階段性任務的結束。
在身為一個處於青少年以及社會人士間過渡階段的社會觀察者與批判者(大學生)應有相當客觀的、敏銳的、公正的、革命精神的立場、觀察力、以及批判角度選擇。
社會一般意識所受到的威脅感
在一般社會大眾的思考認定之下,「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的字面解釋並不具有多大的危險性以及威脅性;但人們(指的是社會大環境下,攫取大部份資源的某些世代的既得利益者;這裏所謂的「既得利益」乃是對於生活環境、空間、以及資源的控制與安排)感到恐懼的是這句口號所隱藏的煽動性與慫動性;似乎它所代表(或隱含)的是:直接(或間接)鼓勵、允許青少年、所謂的未成年人(未進入掌握資源的那個世代或年紀的人)進行「放任行為」,而不必有所顧忌。他們怕的是青少年起革命,顛覆他們所掌握的權威,解構他們所建構的體制。
基於上述考量,社會既得利益者建立了一道道「保護系統」懷柔地封閉了青少年的視聽見聞;築起一層層「道德規範」,使青少年遵從其所認定的社會價值與合理行為。他們要防堵「叛逆」。所謂「叛逆」,是建立在那些既得利益世代的認知上的主觀認定;一切與他們所建構的社會價值,或是承襲更早世代的所謂「傳統禮教」有所衝突的行為、思想等,都視為「叛逆」(如有存在討論的空間,也只是其主觀意識認知與允許的程度上的差別而已)。
為防止「叛逆」,為防止其對既有權威的挑戰,社會既得利益世代必須進行對青少年的「控制」。他們遵從的最高指導原則是「五千年偉大的儒家思想」---有關於一切所謂「敬老尊賢」、「父慈子孝」、「天地君親師」等等之類的傳統固有道德;他們所堅持的理由是青少年的兩方面不足:行為能力與成熟度。
我們不可否認,人類生存於群居社會,必需依靠社會化,也就是模仿、學習接受教育、以及經驗的累積,來成就其生存所應具備的知識與行為能力;同時,與人、事、物接觸後觀念上內化的價值判斷、情感處理、以及對於事物的應變能力,亦是需要時間的累積與人際關係複雜化環境的「蘊育」下,才能成就其人格上的成熟(以及「冷漠」、「人情疏離」?!)。
教育體制與社會觀念的偏差
但是,在台灣社會,人類的生長過程注定是必須經過社會既得利益世代「照顧提攜」的階段:升學主義、填鴨式教育方法所建構的教育體系;以大人主觀意識建構的生活空間與環境、儒家封建父權主張、以及狹隘的政治意識(認識)等等為了模塑統一的社會政治人格,使其服從既得利益世代的一切「安排」;俟其眼界大開、思想頓悟、想要逃脫社會封閉的牢籠時,卻赫然發現自己已成為當年壓抑自己的那類「社會既得利益世代」的一份子。
我們必須提出警告,這將導致社會退化以及趨向封閉腐敗的惡性循環。填鴨式教育反應出一套社會共同認可的個人生存價值與生涯規劃:出生在好的家庭O 私立幼稚園O私立小學O私立中學O公立高中O公立大學O出國留學O好的工作O美滿的家庭....從教育觀點,其用「考試」的手段,限制知識吸收的範圍;利用不全額錄取淘汰非體制參與者(未必是「庸才」,但是「不努力用功爭取好成積」就是違反一般共識,應當淘汰);在統一「訓練」的人中挑選人才,再從人才中挑選菁英,利用體制外手段(社會的眼光、世俗的評價、政治的脅迫等等)打壓「特異行為」的行動者。結果,僵化的教育體制與社會,造就了思考僵化、價值觀一致的社會中堅,其在用相同的一套去教育其下一代,創新的、新奇的、有活力的想法與作為受到社會與教育系統無情壓制,而形成社會退化以及趨向封閉腐敗的惡性循環。
青少年偏差行為反應了成人世界的腐敗面
資訊的發達、社會風氣的日漸開放,使得現代青少年提早成熟(對於社會現實的)。同時,如前所述,個人行為與智識的養成有賴於初期的模仿與接觸。再者,青少年產生偏差行為的原因有:
1 .在學生時期(包括課業上、情感上等)過程中,遭遇到挫折(成績不理想,違
反了社會價值的原則;情感受到壓抑),心理無法調適與承受,作出反體制行
為(積極地反體制規範-犯罪,消極地自我毀滅-自殺、吸毒)。
2 .吸引別人注意、需要釋放壓力、需要與被需要的情感糾結。
3 .基於對成人世界的好奇心,所作出心智未成熟的超齡行為(如吸菸、賭博、性
行為等)。
4 .物質世界的誘惑。
生存於大人們所建構的世界,青少年一方面要接受大人們冠冕堂皇的規範性行為;另一方面,在生活接觸中,成人世界的豐富、虛幻面、以及醜陋瀝瀝在目想要追求,卻不知節制與煞車;同時,又得生活在大人主觀意識及利益所建構與毀滅的環境空間,他們的人生塑造期,將是價值扭曲的與衝突矛盾的。
社會的檢討與覺悟
當一個大人(既得利益世代)在訓誡一個偏差行為青少年「你應該為你的行為(錯誤的行為)負責」時,該是那個大人自己該檢討的自己該檢討的時候了。從行為負責的正面意義來說,沒錯,一個人做錯事應該對自己所作所為負責(處理善後),但更重要的是追究其起源,以制定對策,防止其再發生。在大人們創造的環境下生存,就得依附其控制與安排之下,原本就是生物生存的本能;但是受到該環境的不良影響所產生的偏差行為,卻由創造該惡質環境的大人們來指責與非難,後果由青少年承擔,好像說不過去!大人們該檢討!
讓我們回到本文的主題-「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社會意識與責觀念。從前述各點的說明看來,如果要批判「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造成青少年偏差行為之鼓動性與鼓勵性的單一責任則有待考量。事實上,大人們必須負起造成此種情境誘因的最大責任。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解析這句話,我們可以這麼說:在合理規範限制下(符合人性及青少年自由意志的),做自己有興趣,能夠發揮能力,激發潛能的事,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在建構意識型態上,我們不得不妥協:在生存於一種社會規範之下,所必需的服從性與遵守原則;但是我們的目的在於給予青少年獨立思考、判斷、創造、行為的空間,不受社會不良的意識與傳統的包袱壓抑的空間;大人們也該思考與反省,創造的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的嚴重性。
還「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及李明依小姐一個清白與辯解,是本文的另一個目的。在此提出二點:
1 .大人們應有其度量接受來自青少年(及其文化)的挑戰(創新與多元),不應
以各種控制手段壓制其發展。
2 .青少年們,為什麼要在大人所建構的環境結構中(不良的部份)自我放任與自
我毀滅呢?走出自己的路吧!
《進行台灣社會的一現象解讀》
實事引述
數月前,各大傳播媒體影劇版及節目爭相報導從美國傳來的最新消息:藝人李明依嫁人了!嫁得是一個美國人!媒體為善盡工作責任,強調其個人的現況報導,以及一窩蜂地再次探討異國通婚、演藝事業是否繼續等問題。吾輩應還記得當年,代表新人類「判逆」主張的「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口號引起青少年次文化再一次找到革命精神般地朝氣蓬勃以及社會其它階層(以年齡世代為分界的區別)表面一致的貶抑的空前盛況,在隨著廣告的汰舊換新(該口號是廣告對白經由廣告手法及媒體渲染所散佈開來的)、歌曲宣傳期的結束等時間歷程,該句口號已成為衛道人士茶餘飯後「想當年如何防堵其如洪水猛獸的鼓動風潮終於成功」的閒聊話題;更重要的是,流行文化之下,速食化、資訊(次文化社會的行動指標)快速轉移等社會現象(青少年次文化表徵),該口號(可能具有劃時代的革命意義---衝破社會保守的、壓抑的、以及父權的無形禁錮)卻已變成不為現代人所屑顧的陳腔濫調。
就藝人李明依所代表的意義(今昔之間的比較)而言,她的結婚(以時間歷程而言,表示人已成年的、成熟的一種儀式;該儀式的宣示意義),以及該句口號的風光不再(精神永存),表示一個青少年衝破社會故舊的革命階段性任務的結束。
在身為一個處於青少年以及社會人士間過渡階段的社會觀察者與批判者(大學生)應有相當客觀的、敏銳的、公正的、革命精神的立場、觀察力、以及批判角度選擇。
社會一般意識所受到的威脅感
在一般社會大眾的思考認定之下,「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的字面解釋並不具有多大的危險性以及威脅性;但人們(指的是社會大環境下,攫取大部份資源的某些世代的既得利益者;這裏所謂的「既得利益」乃是對於生活環境、空間、以及資源的控制與安排)感到恐懼的是這句口號所隱藏的煽動性與慫動性;似乎它所代表(或隱含)的是:直接(或間接)鼓勵、允許青少年、所謂的未成年人(未進入掌握資源的那個世代或年紀的人)進行「放任行為」,而不必有所顧忌。他們怕的是青少年起革命,顛覆他們所掌握的權威,解構他們所建構的體制。
基於上述考量,社會既得利益者建立了一道道「保護系統」懷柔地封閉了青少年的視聽見聞;築起一層層「道德規範」,使青少年遵從其所認定的社會價值與合理行為。他們要防堵「叛逆」。所謂「叛逆」,是建立在那些既得利益世代的認知上的主觀認定;一切與他們所建構的社會價值,或是承襲更早世代的所謂「傳統禮教」有所衝突的行為、思想等,都視為「叛逆」(如有存在討論的空間,也只是其主觀意識認知與允許的程度上的差別而已)。
為防止「叛逆」,為防止其對既有權威的挑戰,社會既得利益世代必須進行對青少年的「控制」。他們遵從的最高指導原則是「五千年偉大的儒家思想」---有關於一切所謂「敬老尊賢」、「父慈子孝」、「天地君親師」等等之類的傳統固有道德;他們所堅持的理由是青少年的兩方面不足:行為能力與成熟度。
我們不可否認,人類生存於群居社會,必需依靠社會化,也就是模仿、學習接受教育、以及經驗的累積,來成就其生存所應具備的知識與行為能力;同時,與人、事、物接觸後觀念上內化的價值判斷、情感處理、以及對於事物的應變能力,亦是需要時間的累積與人際關係複雜化環境的「蘊育」下,才能成就其人格上的成熟(以及「冷漠」、「人情疏離」?!)。
教育體制與社會觀念的偏差
但是,在台灣社會,人類的生長過程注定是必須經過社會既得利益世代「照顧提攜」的階段:升學主義、填鴨式教育方法所建構的教育體系;以大人主觀意識建構的生活空間與環境、儒家封建父權主張、以及狹隘的政治意識(認識)等等為了模塑統一的社會政治人格,使其服從既得利益世代的一切「安排」;俟其眼界大開、思想頓悟、想要逃脫社會封閉的牢籠時,卻赫然發現自己已成為當年壓抑自己的那類「社會既得利益世代」的一份子。
我們必須提出警告,這將導致社會退化以及趨向封閉腐敗的惡性循環。填鴨式教育反應出一套社會共同認可的個人生存價值與生涯規劃:出生在好的家庭O 私立幼稚園O私立小學O私立中學O公立高中O公立大學O出國留學O好的工作O美滿的家庭....從教育觀點,其用「考試」的手段,限制知識吸收的範圍;利用不全額錄取淘汰非體制參與者(未必是「庸才」,但是「不努力用功爭取好成積」就是違反一般共識,應當淘汰);在統一「訓練」的人中挑選人才,再從人才中挑選菁英,利用體制外手段(社會的眼光、世俗的評價、政治的脅迫等等)打壓「特異行為」的行動者。結果,僵化的教育體制與社會,造就了思考僵化、價值觀一致的社會中堅,其在用相同的一套去教育其下一代,創新的、新奇的、有活力的想法與作為受到社會與教育系統無情壓制,而形成社會退化以及趨向封閉腐敗的惡性循環。
青少年偏差行為反應了成人世界的腐敗面
資訊的發達、社會風氣的日漸開放,使得現代青少年提早成熟(對於社會現實的)。同時,如前所述,個人行為與智識的養成有賴於初期的模仿與接觸。再者,青少年產生偏差行為的原因有:
1 .在學生時期(包括課業上、情感上等)過程中,遭遇到挫折(成績不理想,違
反了社會價值的原則;情感受到壓抑),心理無法調適與承受,作出反體制行
為(積極地反體制規範-犯罪,消極地自我毀滅-自殺、吸毒)。
2 .吸引別人注意、需要釋放壓力、需要與被需要的情感糾結。
3 .基於對成人世界的好奇心,所作出心智未成熟的超齡行為(如吸菸、賭博、性
行為等)。
4 .物質世界的誘惑。
生存於大人們所建構的世界,青少年一方面要接受大人們冠冕堂皇的規範性行為;另一方面,在生活接觸中,成人世界的豐富、虛幻面、以及醜陋瀝瀝在目想要追求,卻不知節制與煞車;同時,又得生活在大人主觀意識及利益所建構與毀滅的環境空間,他們的人生塑造期,將是價值扭曲的與衝突矛盾的。
社會的檢討與覺悟
當一個大人(既得利益世代)在訓誡一個偏差行為青少年「你應該為你的行為(錯誤的行為)負責」時,該是那個大人自己該檢討的自己該檢討的時候了。從行為負責的正面意義來說,沒錯,一個人做錯事應該對自己所作所為負責(處理善後),但更重要的是追究其起源,以制定對策,防止其再發生。在大人們創造的環境下生存,就得依附其控制與安排之下,原本就是生物生存的本能;但是受到該環境的不良影響所產生的偏差行為,卻由創造該惡質環境的大人們來指責與非難,後果由青少年承擔,好像說不過去!大人們該檢討!
讓我們回到本文的主題-「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社會意識與責觀念。從前述各點的說明看來,如果要批判「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造成青少年偏差行為之鼓動性與鼓勵性的單一責任則有待考量。事實上,大人們必須負起造成此種情境誘因的最大責任。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解析這句話,我們可以這麼說:在合理規範限制下(符合人性及青少年自由意志的),做自己有興趣,能夠發揮能力,激發潛能的事,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在建構意識型態上,我們不得不妥協:在生存於一種社會規範之下,所必需的服從性與遵守原則;但是我們的目的在於給予青少年獨立思考、判斷、創造、行為的空間,不受社會不良的意識與傳統的包袱壓抑的空間;大人們也該思考與反省,創造的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的嚴重性。
還「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及李明依小姐一個清白與辯解,是本文的另一個目的。在此提出二點:
1 .大人們應有其度量接受來自青少年(及其文化)的挑戰(創新與多元),不應
以各種控制手段壓制其發展。
2 .青少年們,為什麼要在大人所建構的環境結構中(不良的部份)自我放任與自
我毀滅呢?走出自己的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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