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9 18:29:11Katle and Joe

對音樂演出和藝術表現的一點感想


藝術雲(Art-Is-Word-Cloud),網路下載並後製。

音樂演出和藝術表現的重要內容(所思、所想、所感),要藉著形式的變化(演變)來表達(表現)。就音樂來說,這形式是恰宜的聲音(音符)關係:強弱、漸強漸弱、快慢、漸快漸慢、柔音、斷音、跳音、連音⋯⋯等等的相互作用。在繪畫藝術上,則是造形和色彩和色調之間的各種可能的關係變化。藝術家藉著這樣細膩的操作,將體驗的美感歷程和盤托出,才可能達到富有意味和意義的表達(表現)。換言之,創作(演出)者有什麼樣的體會和深度,便有什麼樣的形式;什麼樣的體會深度,便有什麼樣的技巧。技巧與形式是隨著內在生命而成長演化的。

明明都是藝術家,就是有不一樣的表現,基本上就在於他們對生命廣度和深度的體驗、接觸、涵攝的立體範域大小:從淺顯、單薄到深厚、開闊,再到集大成——藝術家如何定位自己的創作,接收者如何定位自己的品味,使自己透過(演出)作品隨創作者起伏跌宕,才有感動的可能。

任何單向度的、單ㄧ而缺乏演化的演出(創作),就只能觸及到表面,使接收者停留在表面的快感上,無法真正深入。這時便有許多外在的非藝術的成分,摻雜進入原本應該建立在純美感經驗上的藝術欣賞和內在生命體驗的豐富領域。於是我們會看到許多似是而非的藝術評論和觀點,紛紛擾擾莫衷一是。又,由於藝術的特殊現象性,使得人人都可暢所欲言,堅執一端而不知其它。借一句話來說:藝術啊、藝術,多少虛假假汝名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