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8 14:19:52澎湖妹妹

澎湖群島極東

澎湖群島極東
距查母嶼東南六浬之六尺礁為最危險之暗礁,清光緒年間曾有運兵船一艘於此處觸礁沉沒,士兵八百餘人溺死。該礁高潮時沒入水中,低潮時露出。民國元年著手計劃設燈,因設六尺礁上,工程困難,費用浩大,乃改於查母嶼上建立;民國二年竣工,塔身為八角形磚造,裝設四等電石氣閃光燈,每五秒連閃二閃,光力一、○○○支燭光。
二次大戰時為飛機炸燬,停止發光。光復後於民國三十七年修復發光,裝設五等電石氣燈,每六秒閃白光一次,光力一、二○○支燭光。
塔高:十三‧四公尺 燈高:二四‧七公尺〈高潮面至燈火中心〉
公稱光程:九浬
澎湖群島極北
位於澎湖群島最北端目斗嶼,四周礁石羅佈,形勢險要,估計設燈前沉沒其附近船隻為數在五十艘以上。
該塔建設工程甚為艱鉅,島上既無草木亦無淡水,一切建材均運自他處。光緒二十五年〈一八九九年〉開始建築,至光緒二十八年〈一九○二年〉六月始行竣工,塔身為銑鐵製造,高度三十九‧九公尺, 為遠東最高之銑造燈塔,初時裝用一等旋轉透鏡四重燈芯煤油燈,光力二○六、○○○支燭光,每二十秒閃白光一次。民前二年〈一九一○年〉改裝煤油白熱燈,光力增至五○○、○○○支燭光。
二次大戰時燈籠、燈器及房屋均被炸燬。
光復後於民國三十六年改裝五等臨時直流電閃光燈,每十二秒連閃白光三次,光力三、○○○支燭光。
民國五十三年改建塔頂,換裝新式四等旋轉透鏡電燈,每二十秒一閃,光力增至一、五○○、○○○支燭光〈自行發電放光〉。
該嶼全部為岩石形成,不長一草一木,面積小而地勢低,每遇強風浪花吹擊島上,猶似鹹雨之下降,駐守人員生活甚為艱苦。
該塔有無線電對講機。塔高:三十九‧九公尺
燈高:四九公尺〈高潮面至燈火中心〉公稱光程:二十六‧八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