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8 12:17:11早起的青蛙

我们很美好,为什么我们不能!

这是从李银河李老师的BLOG里摘取的一篇关于同性婚姻的提案,给以前看过的和没看过的人们看.希望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把这篇提案复制到你们经常去的BBS.贴吧里或自己的BLOG里还有一些QQ群里,不管是直人群还是同志群.像李老师这类人不怕流言蜚语为我们的幸福在做争取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明争暗斗,有人在明处为幸福争取,那我们应该在暗处奋斗,不是吗?相信经过我们的明争暗斗,中国在不久的以后会接受我们.
别说我痴人妄想,当我们和世界不同,就让我们和世界不同,坚持对我们来说就是以刚克刚.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我竟双手绝对不放,下一站是不是天堂,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关于同性婚姻的提案



建议我国设立批准同性婚姻的法案。理由如下:

第一, 据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

第二, 鉴于同性恋者属于少数族群,许多国家已设立反歧视的保护性法律。目前西方许多国家已陆续承认了同性婚姻或家庭伴侣关系,较早的有澳大利亚及北欧国家,较晚的有加拿大、法国、德国、美国的一些州(如马萨诸塞州)和一些城市(如旧金山)。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五个国家(比利时、荷兰、英国、加拿大、南非)正式批准同性婚姻。如果我国能够允许同性婚姻,将属于保护少数族群利益、反对歧视的立法,在人权方面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也可以此证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取得与西方一些国家在人权方面斗争的优势。某些西方国家,特别是天主教国家,在关于同性恋的立法上受到宗教方面的压力,要想通过保护此类少数族群利益的立法十分艰难;而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同性恋并不太歧视,这是我们在人权方面可以得分的一个有利背景,应善加利用。一旦中国立法保护同性婚姻,将成为我国保障人权的一个有利证据,使仅仅允许同性恋进入军队服役的美国联邦法律相形见绌。

第三, 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

第四, 从历史和跨文化的研究看,凡是人口增长压力较大的国家,对同性恋一般都采取比较宽容的政策;而人口稀少的国家对同性恋则比较严厉。这是因为人口中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将对国家的人口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据统计,男女同性恋人口在人群中会占到3-4%,在中国就是3900万-5200万人。由于没有同性婚姻法,这些同性恋者大多数会同异性结婚生育。如果他们可以与同性结为生活伴侣,将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有利于我国的人口控制。

第五, 我国有保护少数族群和弱势群体利益方面的成功经验,如在保护少数民族利益、保护妇女儿童利益方面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于同性恋这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群的保护将使我国的形象更为开明、进步,造成一种各社会群体之间更为宽容、和谐的气氛,有利于国家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免于出现西方社会中同性恋不断游行示威、与主流社会文化发生激烈冲突的局面,而和谐、宽容的做法也与中国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谐的精神合拍。

总之,中国允许同性婚姻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以及同性恋这个少数族群的利益,特提出此提案,希望能够予以批准。

附:具体修改方案有两种:一是设立同性婚姻法案;二是在现行婚姻法中略做改动:将婚姻法中的“夫妻”二字改为“配偶”,在第一次出现“配偶”字样的地方加“(性别不限)”四字。



这篇提案给那些不允许同性婚姻的人一个反击,我们的理由很充足,为什么我们不能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