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關心,所以過問──回應王光亞「井水論」
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對於香港人就趙連海案的關注,祭出「井水論」。認為在「一國兩制」下,應「井水不犯河水」。他的意思是說香港人,即使你是人大代表,在所謂尊重國內司法獨立的前提下,不應干預內地事務。
趙連海案、以至劉曉波案,在我們看來不單是一件司法事件,而是中國公民在行使憲法所賦予的權利時,遭政權無理枉屈的冤獄。趙連海為了受三聚青氨毒害的結石寶 寶爭取公義、劉曉波為了國家邁向更美好的未來仗義執言,卻被橫加打壓,北京當局以司法為幌子,把無辜的人重判入獄,我們看在眼裡,豈能忍氣吞聲?
趙連海案,連港區人大政協,也為趙氏叫屈。人大代表聯署要求釋放趙連海,是在履行他們的職權,哪是「犯河水」之舉?當年中共政權表明對香港內部事務「河水不犯井水」,是為了表明對於推行「一國兩制」的決心,這個是中央的責任。香港人關心國家,對於國內不公義的事發聲,是良好公民的示範,更非「犯河水」之舉, 王光亞,你明白嗎?
我們雖處身香港,但我們也是中國公民,為國內的不公義表示關注,也是理所當然的事。要說到「干預」,中央才是經驗豐富。1989年時,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曾說過他所理解的「井水論」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然而多次的人大釋法,由居港權到政制發展,中央的干預已經日益明顯,在叫我們不要「犯河水」之時,王光亞,你們的「犯井水」又如何?
常有言論指責香港人對國內事務指手劃腳,並不適合,但反躬自省,為甚麼香港人會作出如此批判?如果國內的社會是自由的、政權是開放的、司法是獨立的、人民是可以無懼無畏的履行憲法所給予的公民權利的,那麼怎樣的批判也可能是站不住腳的,然而,現實又是否這樣?
中共政權,常常說自己是「大國崛起」,這是真的嗎?真正的「大國」,是不會恐怕權力歸於人民的、是不會怕知識份子的、是不會怕人民維權的,但中共政權,卻怕 得要死。國內無法無天的事,時時刻刻都在發生:浙江一名村長錢雲會遭拆遷隊活生生用貨車輾死、韓寒主編的《獨唱團》橫遭打壓,第二期出版無期、以至趙連海 遭屈「尋釁滋事」,保外就醫又不知所終、劉曉波更慘遭文字獄,這是那碼子的崛起?面對凡此種種,我們真是無權過問、表達關注嗎?
王光亞,香港人關心國內的種種不公義,就是關心國家的表現,身為港澳辦主任,你有去明白香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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