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9 23:23:55Libre

一個月

(圖:墾丁的親吻石)

不知不覺,我們已經滿一個月了!
但嚴格地算,或許已經不止了!
只是我龜毛而妳也無所謂。

從去年底無意在KK的奸情版回了妳信,邂逅了妳!
(話說,那可是妳第一次進那個版,也是第一PO)
慢慢地,從約喝咖啡、到你家吃飯、晚上大老遠跑去內湖陪妳到大湖公園散步
然後,到我家過夜、到妳家過夜,又到我家過夜、又到妳家過夜。
上演瘋狂的接送與熱情的東奔西跑!
我的小灌強在那一段時間,里程的累積以驚人的速度成長。
原本以為,過年那段時間,因為遠距離會讓我們之間的熱情稍稍消退!
但是網際網路無遠弗屆,MSN、視訊、長途電話不減熱情!
也因為這樣,更讓我確信,我要妳!

回到台北後,因緣際會讓我們決定住在一起。
同居生活對我來說,不陌生。
我與第一第二任女友都同居有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時間。
但是,我知道,對妳來說,有障礙!
妳極度需要個人的空間,妳不喜歡跟女朋友黏太緊,你是工作狂!
可惜,我也他媽很需要個人空間,我討厭女人很黏,我也是工作狂!
或許,某個部分的我們,很像!

還記得妳曾經跟我說過,妳交女朋友,熱戀期都只有一兩個禮拜!
但是這幾個月來,寶貝阿!妳似乎還是挺黏我的耶!
唷!我這頭小獅子可真是忍不住給他驕傲起來了!

今天,是我們口頭上有正式講定的交往日後的一個月!
真的是,不知不覺已經一個月了!阿不是說熱情期只有一兩個禮拜嗎?
怎麼我們還這麼黏阿!我自己也都有點受不了自己這樣!

寶貝!快回來吧!
我想緊緊地抱著妳、瘋狂地吻妳,讓妳知道我有多想要妳!

上一篇:我想妳

下一篇:失眠

han 2007-12-21 10:10:15

熱戀的感覺真好...

版主回應
唉!別回這已經過去的文章了!
雖然我是不會因為看了而有什麼感覺,但是也覺得沒有提的必要,畢竟都歸類到「雲淡風輕」去了!
突然想到,好像可以設定不可回應。
2007-12-21 11: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