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3 11:50:39Joan

師尊開示「財」字

(註:於琉球會館「黃財神護摩」法會的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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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好?貧好?

  我答:富好。

  道好?富好?

  我答:道好。

  (寧可守道,貧賤而死,不為無道,富貴而生)

  正財何也?

  我答:正當得之,非正當不取。

  (佛陀言:弟子,離諸劫盜,資生之具知足。他人之物,不與不取)

  此即「不偷盜戒」。

  何謂清淨財?

  我答:來清淨,去清淨,是清淨財。正當的賺取,正當的使用,是清淨財。

  何謂正當的使用?

  我答:佈施。

  何謂正當的賺取?

  我答:不是賭博賺來的,不是靠色情賺來的,不是靠欺騙去賺來的,不是去勒索來的,不是去殺生而得來的,不是靠賣酒賺來的,不是乘火打劫的,不是貪污得來的等等,這些都是非正當的賺取,反之,則是正當的賺取。

  清淨的修行人,如何是「財」的觀念?

  我答:夫求富貴時甚苦,既得己守護亦苦,後還失之,憂念復苦,於三時中,都無有樂。所以佛陀說,汝等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穩處也。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

  我說,清淨的修行人要少欲無為,知足自在。

  回顧我自己的這一生:

  我的三大收益是──

  一、軍人時期的薪水。

  二、寫作寫書的稿費。

  三、修行後弟子們的供養。

  除此之外,一個字──「無」。

  我這一生,未曾向人借過一毛錢,也就是未曾欠過債。

  我未曾做過生意,營過商。

  我這一生,守住一個原則,絕不開口向人「借錢」或「要錢」,我做的法事,一律不規定價錢。

  也就是一切隨意。

  我今日的生活是──

  食──在西雅圖雷藏寺餐廳。

  衣──喇嘛裝。

  住──真佛密苑、幽靈湖、彩虹山莊。

  行──一部車。

  除了車子要加油之外,已無其他的花費,花費等於「零」。弟子們的供養足足有餘。

  我把弟子們供養的錢財,完全儲存起來,然後佈施出去,或購買「同修道場」給弟子們去同修。

  我想佈施的對象是──

  駝子、啞子、癡子、聾子、瞎子。

  老人。

  病人。

  產婦。

  幼童。(孤兒)

  我們可以建醫院、建學校、福利中心、救濟院。

  我們要建寺院、建塔、建佛像、印經書。

  我曉得,談到佈施,是離不開「財」、「法」及「無畏」的。修萬種的善功德,以佈施為第一,佈施是救度眾生的出發點,是成佛唯一的資糧。

  這一世,我未欠債,我知道財施。

  這一世,我弘揚佛法,知道法施。

  這一世,我粉身碎骨度眾生,我無畏施。

  我將功德迴向法界眾生,我無相佈施。

  我知道──

  我未帶一毛錢來。

  也不會帶一毛錢去。

  這一世,我得到很多眾生的供養,其最後,也是無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