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開示「財」字
(註:於琉球會館「黃財神護摩」法會的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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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好?貧好?
我答:富好。
道好?富好?
我答:道好。
(寧可守道,貧賤而死,不為無道,富貴而生)
正財何也?
我答:正當得之,非正當不取。
(佛陀言:弟子,離諸劫盜,資生之具知足。他人之物,不與不取)
此即「不偷盜戒」。
何謂清淨財?
我答:來清淨,去清淨,是清淨財。正當的賺取,正當的使用,是清淨財。
何謂正當的使用?
我答:佈施。
何謂正當的賺取?
我答:不是賭博賺來的,不是靠色情賺來的,不是靠欺騙去賺來的,不是去勒索來的,不是去殺生而得來的,不是靠賣酒賺來的,不是乘火打劫的,不是貪污得來的等等,這些都是非正當的賺取,反之,則是正當的賺取。
清淨的修行人,如何是「財」的觀念?
我答:夫求富貴時甚苦,既得己守護亦苦,後還失之,憂念復苦,於三時中,都無有樂。所以佛陀說,汝等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穩處也。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
我說,清淨的修行人要少欲無為,知足自在。
回顧我自己的這一生:
我的三大收益是──
一、軍人時期的薪水。
二、寫作寫書的稿費。
三、修行後弟子們的供養。
除此之外,一個字──「無」。
我這一生,未曾向人借過一毛錢,也就是未曾欠過債。
我未曾做過生意,營過商。
我這一生,守住一個原則,絕不開口向人「借錢」或「要錢」,我做的法事,一律不規定價錢。
也就是一切隨意。
我今日的生活是──
食──在西雅圖雷藏寺餐廳。
衣──喇嘛裝。
住──真佛密苑、幽靈湖、彩虹山莊。
行──一部車。
除了車子要加油之外,已無其他的花費,花費等於「零」。弟子們的供養足足有餘。
我把弟子們供養的錢財,完全儲存起來,然後佈施出去,或購買「同修道場」給弟子們去同修。
我想佈施的對象是──
駝子、啞子、癡子、聾子、瞎子。
老人。
病人。
產婦。
幼童。(孤兒)
我們可以建醫院、建學校、福利中心、救濟院。
我們要建寺院、建塔、建佛像、印經書。
我曉得,談到佈施,是離不開「財」、「法」及「無畏」的。修萬種的善功德,以佈施為第一,佈施是救度眾生的出發點,是成佛唯一的資糧。
這一世,我未欠債,我知道財施。
這一世,我弘揚佛法,知道法施。
這一世,我粉身碎骨度眾生,我無畏施。
我將功德迴向法界眾生,我無相佈施。
我知道──
我未帶一毛錢來。
也不會帶一毛錢去。
這一世,我得到很多眾生的供養,其最後,也是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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