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是殘忍的表現!
近來一直有所謂的廢除死刑的話題
身為法律人的我,也難免不跟週邊的道長們討論起這個話題,
(附註:此「道長」為同道之長,意指學長姐類,非道教所稱之道長)
筆者個人是絕絕對對不讚成廢除死刑的!
蘇建和案跟這個無關,我相信他們或許是無罪的,
我也相信會有類似這樣的案件,判得不好或判得不對這樣的情況產生,
但不能「因噎廢食」,這些判錯的是另外一個課題,
絕對不能「因噎廢食」!
如果配套做的好能不能廢除死刑?
嗯!那我們來看看要有那些配套:
一、夠大的收容空間:以現今人的壽命來看,活到70已不是古來稀了,
若每年有一百個被三審確定判無期徒刑,每個平均能活30年來看,
表示要有一個空間至少可以容納3000人的無期徒刑監獄,
以一個人要五坪的空間來看,
(犯人一坪半,還要有看守、廚房、禁閉室等等的像公設的概念)
就是一座佔地一萬五千坪的地方!!
二、良好的管理:如果我一輩子都出不去了,
漫漫長日在一個小小的空間內如何渡過?不會鬧事?不會自殺?
三、納稅人要隨著物價指數不斷的編預算養這些人!
四、犯罪率?這個見仁見智,犯罪通常的動機都不見得會想到後果,
沒有死刑是否會提高犯罪率,我個人認為從長遠來看,經濟比較會!
沒飯吃會增加挺而走險的機率!跟死刑沒啥關係!
五、被害家屬的情感:孔子都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可矣!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不過是個天公地道的事罷了!
六、假釋嗎?這些人會得到假釋或被赦免嗎?如果會,
看過電影「剌激1995」嗎?關個十年跟社會,尤其是現今,變化如此快速,
十年前,手機都不普遍,現今的手機不但普遍,功能更強大到難以想像,
工商變化更是了,如何適應?
七、人權?若加害者的人權要保護到這樣的地步?那被害者的人權要保護到何地?
寬恕是美德?那不是「神」才會做的事?身為「人」,在宗教宣揚數千年下,
真真正正能夠做到又有幾人?
即然講的是「人權」,那我們就站在「人」的角度想!
說實在的,一槍弊了,比關在一個小房子內,日夜的煎熬好多了,
不但經濟,且不殘忍,那些主張廢死認為這樣是「人道」表現的人,
真應該試試這樣的差距後,再來決斷何謂殘忍啊!!
筆者並不支持廢除死刑,但支持提昇偵察、取證、審判的過程,
減少不必要發生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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