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7 09:34:03jenny

婚姻不是愛情信用“支付寶”

  
  “不提結婚吧,結婚這事太俗。”我對明皓這么說的時候,聲音有些沙,而且還帶點兒喘氣。我這不是在撒嬌,而是真不想結婚。
  我的想法非常簡單:沒有愛情的人,結婚證書天天捧在手心有什么用?有愛情的人,把一紙婚書永久放在民政局的抽屜里又該有多酷?!
  我愛極了愛情。趴在我身上的明皓鼻息開始變得均勻,這是風浪過后的平靜,是我需要的平靜,因為我們的皮膚需要呼吸,因為我們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缺氧。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享受過這種缺氧的生活,這種可以讓人昏死過去的幸福生活。愛情原來可以這么好--他的聲音、他的眼神、他在夏天里散發出來的好聞的體味、他的不怎么老實的手指,總是能喚醒我體內沉睡的細胞。甚至明皓進門脫鞋時飄忽的臭味,都會令我眩暈。
  明皓是我單位下面的一家陶藝工作室的主人。他不是我們單位的,而只是租用我們單位一樓的店面做事。我們單位有不少稱得上優秀的男人喜歡我,他們一直沒有對我展開實質性的進攻,據說是因為“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古訓。但我有時候想,如果這株草有足夠嫩的話,兔子為什么就不能挪挪窩呢?
  為草挪窩的兔子無論怎么說都不會是孬種,而且被吃的草應該為之獻身--我第一次撲進明皓懷里時就是這么想的。5年前的一個早上,他對我說:“我早就知道你,我驚羨你的迷人,還專門向人打聽過你,所以,后來當我一聽到我要和你共一個辦公室的時候,就一個人逃出來辦了這個工作室。”我問,你是為我而逃?他說,是啊,我當時想著兔子吃不到窩邊草每天會很難受,而不待在窩邊,吃到草的可能性會大些,我就辭職了。女人是很容易被擊倒的,明皓只這么一句話就把我擊倒在了他的懷里,我們很快就住到了一起。
  每次出門的時候,明皓都要把我擁得很緊,說“我愛你”。這情景像極了熱戀中的少男少女。我不怕你笑話,我喜歡聽他一次又一次地說那三個字。不要說我現在28歲,我想就是280歲我也會喜歡聽我愛的男人說這三個字。
  雨天,我和明皓從來都只共用一把傘;晴天,我從來都是牽著手走在大街上,我喜歡和明皓親昵地在人們目光的河流里暢游。我又小女生了,但沒辦法,我熱愛這種做小女生的感覺。我的那些女友,結婚前和我沒有什么兩樣,但結婚后就再也享受不到我這種小女生的待遇。20多歲的時候,老公會說都奔三十了,你怎么還這樣?過了30歲了,老公又說都成了豆腐渣了,怎么還像嫩豆腐一塊?還有一位女友,曾經深愛的老公有外遇了,兩人天崩地裂般鬧離婚,弄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這次是我第80次拒絕明皓的求婚。我有些歉疚地對他笑了笑,我的嘴巴張了張,好像想對他說我愛你。但我的嘴剛張開,就有一個柔軟的東西探了進來,明皓總是能恰到好處地攪動我。我不由自主地熱烈地回應。然后,我就又缺氧了。
  這一刻,我真的感覺到幸福,但我也真的不想和心愛的男人結婚。因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結婚,我就可以保持我過一個人的生活的權利。盡管,一個人待久了,我總是會忍不住打他的手機,總是忍不住對他說我想你,甚至忍不住在電話里用呻吟來表達我壓抑已久的亢奮。當然,每一次我聽到他在電話里熱烈回應,說我也想你,說我想要你,甚至說我要強暴你……盡管沒有舉辦婚禮酒席,我和明皓卻也曾經一次次在月光和神明下互扮牧師--我問:明皓當以溫柔耐心來照顧你的妻子,敬愛她,唯獨與她居住 免洗餐具,要尊重她的家庭,盡你做丈夫的本分到終身,不再和其他人發生感情--你愿意這樣嗎明皓答:我愿意接納依儂做我的妻子,和她生活在一起;無論在什么環境,都愿意終生養她、愛惜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不和其他人發生感情。
  本應到教堂里進行的婚禮誓詞,我和明皓5年復習了五次。我說不清自己這是清醒還是糊涂。明皓幾次問我為什么,我每次都是一句話作答:“我是不想給我倆彼此忽略和雙方打斗的權利。我是一個為愛情而活的女人,我真的很害怕你把我占為己有后被你嫌棄的一分一秒。”
  在我看來,不婚,其實是對愛情最好的保鮮,也是對愛情最徹底的相信--我是愛你的,你也是愛我的,但我不是你的,你也不是我的。這樣實心實意地愛著的兩個人,相擁或者分開,才不會成為旁人唇間的是非和長短,才不至于傷心欲絕、萬劫不復,才會繼續相信愛情,成為永遠的愛情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