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4 21:07:00文紋蚊
<躲盤查>小爸爸迷網咖 2歲娃塞桌底
<躲盤查>小爸爸迷網咖 2歲娃塞桌底
19歲失業 專職當奶爸
〔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小爸爸失業後擔任起「專職」奶爸,
不過小奶爸對法律熟稔度似乎超過奶爸專業;他帶著娃兒流連網咖,
小孩就塞在桌底躲避盤查,不管是否著涼、還讓娃兒趴在機車上睡覺,
自己端坐窗旁上網,以免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警方忍不住斥責︰「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台南市警方暑假期間嚴格盤查青少年流連網咖情形,前幾天深夜盤查時,
赫然發現有名男子上網時,桌下竟躺了個2歲小娃,
小孩在缺乏墊被的地板睡覺,極易感冒,令警方十分震驚。
警方說,男子年僅19歲,原在美髮店工作,近來失業,
曾因販賣人頭帳戶被法辦,目前靠同齡妻子上夜班養家,
男子暫時扛起奶爸之責。
他上網 讓兒趴睡機車
警方訓誡一番,要他負起照顧小孩責任,
業者也不得再讓男子帶小孩入內。男子辯稱很認真在照顧小孩,
一時無聊才到網咖打發時間,又不能將小孩獨置家中,
才出此下策。
警方原以為男子已知收斂,豈料,前天深夜再赴網咖,
看到小孩被放在網咖落地窗旁的機車兒童椅上,正趴在龍頭上睡覺,
男子則靠窗而座,邊上網邊顧小孩。由於男子未帶小孩入店,
又未讓小孩離開視線,未明顯違法,警方只能再度告誡。
南市社會處表示,網咖業者不得容留未滿15歲之人,
否則依台南市資訊休閒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父母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小爸爸將小孩塞在桌下、將小孩放在視線所及的機車上,
雖處法律灰色地帶,但情節嚴重者,
主管機關仍得令其接受親職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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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