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8 02:33:06*Mrs. 周

這期間

沒有po文章的這期間

我在台北

每天睡滿12小時

另外12小時

用來吃東西跟看電視

沒有停下來過

然後我就胖了2.5公斤


有錢就出去走走

跟布蘭妮吃陶阪屋

跟粗勇的女人吃熱炒

跟何與境吃賣記跟士林夜市

跟謝凱茹何與境吃MOMO

跟毛毛吃紅勘

看ps I love you

去U2看凡爾賽敗金女

何與境生日去放煙火差點被炸到

去何與境家吃飯看他們一家人做戲

去書展定了一套書

去台北車站花了將近兩千


這短短兩個禮拜

看不見太陽

天天下雨


這短短兩個禮拜

我一件衣服一雙鞋都沒買


這期間我過的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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