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1 11:49:25janlu

看問題…行為不當照賠?為何全民埋單?


看問題…行為不當照賠?為何全民埋單?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12/2/11 上午 10:36

跟著當事人員工進出酒店、涉嫌收賄的法官,因為檢察官上訴逾期而無罪定讞,還聲請刑事補償金;不論法院判決結果能否服人,但因為二、三審變來變去的法律見解,檢察官逾期上訴等陋習造成的無罪判決,為何要全體國民埋單?

本案最可議的是,即使許聰元最後無罪定讞,但法官在判決中仍認定,許聰元曾與吳京遂員工多次進出酒店,甚至連結識吳京遂員工的場所,都是在台北的知名酒家。

從一審判決到高院更十審,十二次的事實審判決中,除了三次認定無罪,八次認定有罪;更十審只就程序認定檢方上訴逾期,並未作有罪、無罪的認定,許聰元案就這樣定讞。

翻來覆去的判決結果,不管是檢調蒐證不夠齊全、檢察官怠忽,還是法官自由心證、「判決隨人作」,結果都是讓一般小老百姓看了覺得莫名其妙。

更離譜的是,過去冤獄賠償法規定,當事人「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因重大過失行為而被羈押」,不得請求賠償。但去年因應大法官解釋而新修正的刑事補償法刪除此項規定,即使當事人本身有可歸責事由,仍可獲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補償。

本案從法院纏訟多年、最高法院不斷撤銷發回高院,最後以檢察官上訴逾期為由無罪定讞,但法院認定事實卻又指責許聰元諸多行為不當之處;在這種情況下,卻要全民掏腰包為司法人員疏失善後,這是什麼樣的司法正義?

涉貪法官改判無罪還獲冤賠?前法官許聰元被控貪汙,多次判有罪,更審改判無罪,因為檢察官上訴逾期、全案確定;許聰元在偵審期間被羈押七十七天,自認坐冤獄,還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金,要求補償每天最高金額五千元。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許聰元確實多次和案件當事人的員工進出酒店,席間有人請託關說,但仍決定給予每天兩千元的補償金,總計補償他十五萬四千元。當初參與偵辦許聰元貪汙案的辦案人員直呼,「太離譜了」!

台北地院前法官許聰元當年審理股市作手「美濃吳」吳京遂炒股案,被控收賄;一審判有罪,二、三審在有罪和無罪之間擺盪,更九審判七年兩個月,但更十審又以更六審檢方就上訴逾期為由,改判無罪,前年底定讞。許聰元獲判無罪後,以官司纏訟十六年四個多月,讓他歷經長年訴訟煎熬、身心俱疲,身體及精神都受到重大損害,先依「冤獄賠償法」提出求償;就他在案發之初被羈押的七十七天,以每天五千元金額計算,索賠卅八萬五千元。

去年三月,高院決定以每天五千元的最高額,如數賠償許聰元;但司法院的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認為有爭議,撤銷發回重新審理。去年八月,高院審酌豪門酒店人員等證詞,認為許聰元曾與吳京遂員工多次到酒店消費,違反法官應謹言慎行等規範;不僅道德有可議之處,而且非國民一般道德觀念所能容許,駁回他的要求。

高院這次依去年新通過的「刑事補償法」,認為許聰元與吳京遂員工多次出入酒店的行為,已逾越一般社會觀念能容忍的程度,因案被羈押,自己也須擔負相當責任;如給予一天五千元補償金顯然過高,決定補償一天兩千元。許聰元與最高檢察署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決定書後廿日內,向司法院的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

嘟嘟,哦說呀,一個人的偉大,讓人們尊敬,看他在此生留給我們什麼事跡,中央銀行副總裁周阿定先生2月14日裸退,他的功勞在於貢獻一生努力,讓台灣十多年來物價保持穩定,做一萬件事,最重要是一件偉業,人民生活過的安心物價指數平比先進國,一點都不遜色,令人讚佩,看倌,新立法院開議,王金平大院長竟然讓台聯在所謂黨團協商威脅下,立法開議日期喬不攏,延了再延,等下星期再來協商,您說這個開議的日期一而再的被台聯胡鬧阻礙,就是跟全民過不去,擱來亂ㄝ,簡直是與全民作對,全民公敵?混球到了忍無可忍的境地,而這位立院龍頭老大,號稱任院長13年,有矇著眼睛看熱鬧,一直沒解決,延後再協商,也是混日子,多少民生大政要趕緊開工來審查,人民急,他老兄一點都不在意,協商不成就拖延下去,等著表決,這個政黨協商就是花樣,糟蹋老百姓的怪力亂神所在,明知政黨協商不是解決問題辦法,這位王大院長就是明知故犯,老態臃腫的,還是間接幫台聯一起攪破壞,讓大家沒好日子,馬英九要追尋歷史定位,新閣就位,重點在拉經濟,卡要緊的是咱們立法委員諸公,尤其龍頭老大王金平此任一下來,17年院長,人民對王某不薄啦,王金平何得何能何事何時為大家盡過一點心力?央行副座周阿定榮退,給台灣帶來十多年物價穩定功不可沒,期盼王金平能留下名聲,為百姓立命立功,千萬別再「混、喬」過日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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