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1 11:20:49阿舍仔

318學運,想造反也得說個「道理」啊!(2014/03/31)

筆者之前論之社會的公與義,即有對這個義字做了解讀,義,宜也,也就是「道理」的意思,我們常說有道理,或沒道理,就是這個「道理」,那已故台灣經營之神王永慶先生的企業經營之秘訣,無他,也是追求「合理」而已,合乎道理的意思,在學術界每年花那麼多人力財力物力研究各門學科,其實也是在探究這宇宙間萬物萬事運行的「道理」,論這「道理」之意,這樣說還是很難懂,仔細再深論思之,就說有道理無道理那要怎麼判定呢?就這次318學運論之,有人認為學生有道理,也有人認為學生沒道理,那要怎麼分辨呢?或者說整個社會有反對服貿的,也有贊成服貿的,那到底是誰講得有道理?這真的是很困難判斷的「道理」?在自然科學,或是社會科學,當然都有一套嚴謹的方法論足以判斷之,或發展理論解釋之,或找證據證明之,可是在實際的社會運行當下,那有什麼時間可以做學術研究,都是馬上要有所反應,這「道理」要如何說出?如何判定有無「道理」?其實這應該也是很簡單的事,只要頭殼清楚,應該可以很快找到一條「道理」之路。

這「道理」的事實在是不好講,在此就舉一例說明之,有這樣的一個大廈社區,地下室是有權狀的停車位,約有十分之一的住戶買有停車位,每一個停車位的權狀登錄大小也不盡相同約在10坪左右,管委會每個月按住戶規約規定收取500元費用,請問這管委會憑什麼「道理」每月要收每個車位500元,而且為什麼不管那個車位有沒有停車都要繳交500元,這「道理」何在?這管委會回答的「道理」是說當時社區第一屆管委會也有討論要不要照權狀坪數繳交停車費用,車位的權狀大約都是10坪左右,所以管理費如果住屋一坪收100元,那10坪的車位就要收1000元,這樣收有「道理」嗎?後來這個社區就比照一般大部份的其他社區收取500元,然後又自圓其說說每個車位實際上停車格內是占5坪,所以收500元的停車費是合乎有道理的,這「道理」這樣說得通嗎?直到有一天要調高管理費從一坪100元要漲到120元,就有住戶提出住屋部份調漲管理費,那車位是不是也要跟著調漲20%變600元呢?這時就有住戶提出每個車位每月收500元的合理性,或者說憑什麼「道理」要收每月500元呢?比照其他社區這「道理」是說不通的,每個社區的狀況不盡相同,若以坪數收10坪也要收1000元,怎麼可以收500元而已!這管委會合理要怎麼收停車管理費呢?答案,要這樣收才是「道理」,當年建商賣車位10坪賣150萬,而住屋一坪平均賣30萬,車位一坪的價值為15萬,所以,停車管理費10坪就要收500元,這樣的「道理」應該說得通。

老子在「道德經第六十章」就有這樣一句,「治大國,若烹小鮮」,很多時候會被誤解為治國要像煮飯菜那樣從容不迫,輕輕鬆鬆,其實老子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引用下廚烹小鮮為例說明治大國也是和烹煮小鮮一樣有其道理,若有做過飯者當知道,每一道菜要如何煮才會好吃都有其可講究的「道理」,也就是說天下的人事物都會有其「道理」,上至治大國,下至如烹小鮮這樣的一件事,不可無「道理」也。這次318學運的抗爭「道理」為何?要馬政府撤回服貿協議,這個合乎「道理」嗎?先兩岸監督機制立法再逐條審服貿?這樣有「道理」嗎?之前政府所依據的法律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凡兩岸協議涉及修法的,要送立院審查;如果不動到法律,要送到立院備查,所以,這次服貿搞到現在這樣子,因該說兩黨國會議員都沒依法審查法案,而現在318學運要老馬退回服貿,這不是分明要老馬不依法行政嗎?這些學生應該也要瞭解老馬為何不能答應退回服貿的「道理」,而且現在這些學生對服貿干涉到這麼細,已頗有學生干政之嫌,就跟歷史上外戚干政或宦官干政一樣,這樣有「道理」嗎?不過,今日的台灣已經是民粹當家了,還能怎樣?亂民就以公民為名繼續亂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