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不可用儲值扣款,請寄帳單繳費OK。(2014/02/07)
國道高速公路收費,由原來的人工收費要改成ETC收費,照理講運用科技的ETC取代人工的收費,應該是更先進更方便,對政府的高公局而言也可以更精簡人力,就為了收費養那麼多的員工,而且ETC還可以計程收費,貫徹使用者付費的收費法則,也可以實施差別費率,尖峰離峰的不同收費時段,以及國1國3國5不同的收費標準,以提高國道高速公路的服務品質,譬如說國5每每到了例假日就是塞,那在尖峰時段就收Double的費用,相信就可以疏緩車潮,這就是為什麼國道要採ETC收費的必然,可說是好處多多,而且對用路的消費者而言,也可不用每次過收費站要拿先前買的「過路票」,或是拿現金去繳交給收費員,萬一也沒買「過路票」也沒現金,那可就要受罰了,而且經過收費站都還得減速停下來,有時候「過路票」沒拿好,或是現金掉了,也總是麻煩,不過,再怎樣有什麼可能的不方便,大家用高速公路也就這樣繳費繳了30幾年快40年了,也很習慣,從來也沒有誰對人工收費有任何的抱怨,所以,這個高速公路為何要由人工收費改成ETC收費?應該完完全全為政府的考量,也就是國道改成ETC收費對政府所獲得的利益比我們用路的消費者多很多,在這種情況之下,政府理當回饋我們這些高速公路的用路消費者,而今,搞了8年搞了,卻一直都要用路的消費者配合,裝什麼OBU還是貼e-Tag,這真的是一個威權的消費市場嗎?
在一個自由公正開放競爭的市場,怎麼有可能要消費者如此配合呢?若有這樣的商家,恐怕早就關門大吉了,而今我們的政府,搞了8年的國道ETC收費就是一直還搞不清楚,如現在國道的ETC這樣收費,對用路的消費者是有多麼的困擾,裝OBU或貼e-Tag的種種問題就很煩鎖了,這些若出了狀況,變成「勇闖」ETC通道,收到罰單時又要受罰,不然就要去申訴,諸如此類的,我們這些國道用路的消費者未免太辛苦了吧!再說那儲值消費,萬一沒注意儲值的錢不夠了,那要怎麼辦呢?是不是要隨時注意所儲值的金額會不會不足?有的錢多的就一次儲個好幾千,而沒錢的恐怕就得提心吊膽的,萬一扣款不足那怎麼辦呢?會不會被開罰呢?所以,從用路消費者的觀點論之,國道收費不可用儲值扣款這種方式,應該採用如信用卡那樣的繳款方式,每個月寄帳單,帳單裡面要有消費明細,這不是消費者在消費付款時要知道的權利嗎?至少要附消費明細,而現在的ETC儲值收費則完全都沒有附消費明細,反正錢就儲值在那兒,看是隨便要怎麼扣都可以的樣子,政府不可這樣收取國道通行費,這也有違憲之嫌呢!
有這麼嚴重嗎?還搬出憲法,當然很嚴重,政府對人民的財產當盡保護的責任,不可變強盜取之,也就是說取之不義,即使一分一厘也不可以,現在的ETC儲值當扣款錯誤時,用路的消費者不但沒有帳單細目可核對,若發現或懷疑被多扣款了,就為了那幾十塊幾百塊錢去查帳嗎?大概大部份的用路消費者都不會去核對吧!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的政府就變成隨便盜取人民錢財的政府了,我們的政府不可認為這是小錢小事一樁,政府就是這種態度,最近也才爆出好幾件政府強徵收民地掩以取之為公共用途,卻供財團蓋房子炒地皮之用,政府在國道ETC儲值扣款不可不謹慎小心,若是不廢除ETC儲值扣款,也當每月自動補寄帳單給用路的消費者,若儲值扣款不足也當有一定的期限補足儲值款,不可扣款不足就裁罰,總之,中華民國政府這樣搞了8年國道ETC收費,搞到現在如此這般2266的無法善了,甚至於到目前為止還搞不清楚狀況,ETC的整個問題之關鍵點在那兒?只有追查那e-Tag的扣款正確率,都不會整體想一想提出整套的解決方案,確實是讓人感到意外,這個政府機器怎麼爛到這樣子不堪呢?一個如此簡單的國道ETC收費就搞成這樣子,怎麼會這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