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0 14:56:52阿舍仔

馬總統也洩密給馬主席,2016必關馬英九!(2013/11/10)

馬總統確實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元首,也就是超級模範生,真的很難找到其有違法之處,我們在其所策動的所謂「九月政爭」,仔細觀之,可說是步步為營,處處小心再小心,8月31日那檢察總長的報告,沒有那麼容易就陷馬總統於不義,那起訴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起訴書未免太過於看輕了馬總統,馬總統就這樣會一不小心見獵心喜而觸法嗎?那些反對黨反對人士政敵,至今有一大堆指控,說什麼馬總統在整個事件中違憲,還說馬總統洩露秘密給羅智強與江揆,又說什麼馬總統干涉司法個案,甚至於說馬總統違法監聽,總之,這些逢馬必反的人才是見獵心喜吧!好不容易有個機會似乎可抓到馬總統的小辮子,就等其2016一卸任,就等其司法豁免權一旦喪失,那就以這些違法事實關之進牢籠,也許還可當陳前總統的獄友呢?這些想法都太天真了,馬總統在聽完黃世銘8月31日的報告,隨即,乃基於行政處置召集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與江揆密商討論,這很難說是洩密,而馬總統召開記者會說「這也是台灣民主政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這是9月8日的事了,整個案子在9月5日簽結了,所以,馬總統在9月8日才召開記者會「宣戰」譴責王柯兩人,這已簽結的案子,完全沒有干預司法個案之違法處,更何況馬總統對王柯兩人之追究也就謹止於譴責,之後,完全沒有針對個案指導司法辦案之事實,故,王柯兩人至今也無有司法追究哥倆的法律刑責,不是這樣子嗎?所以,那些反馬者當死了這條心吧!想抓馬的違法事證,可能嗎?

這是有可能的,而且這是證據確鑿,馬總統想賴也賴不掉,馬總統可能連想都想不到,還以為策動這一次國民黨馬主席鍘王事件做得天衣無縫,絕對沒有違法之處,我們馬總統可能萬萬都沒料想到,這違法的事實就在馬總統非法將黃世銘的報告洩露給了馬主席,雖然這是同時擁有總統與黨主席兩個身份的馬總統無可避免的結果,但馬主席卻運用此一報告情資發動國民黨黨內開除王金平黨籍之行動,這才是馬主席自陷馬總統於不義,若馬主席在8月31日「自然」知道了這一件事情,也是如馬總統一樣完全沒有什麼作為,頂多頂多就是口頭警告與言語譴責,那可能就應該不會有什麼違法問題了,而今馬主席確實發動了「馬鍘王」的行為動作,這就使得8月31日馬總統「自然」洩密給馬主席變成有法律意義,因而導致馬總統違法洩秘了,在9月5日整個案子簽結之前,馬總統就司法個案「告知」了馬主席,所以,這下子馬總統是逃不掉了,就等2016的5月20日新總統就職之後,就如陳前總統一樣,難逃被關的命運了!而陳前總統被關應該是台灣的一樁司法政治迫害,只是馬總統2016若一卸任就被關的話,那就是「馬總統洩密給馬主席」的證據事實,誰叫馬英九先生當了總統還要兼任黨主席,不,應該說黨主席兼任總統吧!

台灣現在雖然號稱為民主國家,但總統兼任黨主席,這是一個真正民主國家很不可能理解的事,那有說我們全民這樣一票一票選出來的馬總統,竟然其施政的一切還要受制於國民黨中央,所以,為了政府政策的順暢推動,乾脆馬總統就兼任國民黨的黨主席,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民主政治權力體制,民選的政府不是總統最大嗎?而今我們台灣卻是執政的黨比政府還大,馬總統所任用的政務官還要去中國國民黨的中央黨部報告政務,簡直就是黨意超越了民意,而更可悲的是那個墮落的民進黨,其所遵行的政治運作法則還是國民黨那一套,黨政不分家,黨意高於民意,也就是這樣,民進黨對於政黨擁有黨產一事可說是默認之,就是期待那天也可擁有黨產是不是?總之,在一個民主國家總統與執政黨的黨主席合體,可說百害而無一益處,又不合乎民主以民為主的道理,而為何任誰當了總統都想再兼任黨主席?阿不就是因為台灣的政黨一朝變成執政黨,其權力乃高於全民所選的總統,而且又握有黨產金權,就是這樣子的一回事,若說今日政黨也只不過是選舉的機器,黨政分離,黨主席就是無權也無錢,保證沒有人願意當黨主席了。馬總統也就是這樣子,才會拼死拼活都想要當國民黨的黨主席,而今若2016一卸任就要被關,就因為「馬總統洩密給馬主席」這個緣故,馬總統就是深受兼任黨主席之害!所以,立法院當立法明文規定總統不能兼任黨主席,把台灣導入正常的民主政府治國體制,方為長治久安之計也!

(以下轉載自雅虎奇摩新聞,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1月01日)
黃世銘起訴 馬提供檢方報告成關鍵證據
黃世銘痛心:一審有罪才辭職
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上午偵結。檢方認為,黃世銘在「關說案」尚未結案之前,即向與本案無涉的馬英九總統陳報,涉及刑法洩密、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決定將黃世銘提起公訴。官
檢方認定黃世銘違法洩密的關鍵證據,就是來自馬總統提供給檢方的兩份黃世銘專案報告。
檢察總長黃世銘中午發表聲明指出,台北地檢署屈服壓力起訴他,他深感痛心疾首。並指如本案一審判決他有刑責,立即辭卸總長職務。
檢察總長被起訴 司法史第一人
黃世銘是司法史上第一位被刑事起訴的檢察總長,除重挫其未來任期內的領導威信、驚動檢察體系,也對馬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的執政投下震撼彈,朝野立委已要求黃世銘下台。
檢方的認定,主要分兩部分:
一、黃世銘於今年8月31日向馬總統報告之際,就形式上觀察,特偵組偵辦的「100特他字61號」案件(指王金平與柯建銘疑涉的「關說案」)在9月5日才簽結,黃世銘報告總統時,該案的犯罪嫌疑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證人陳正芬仍陸續在接受訊問,且林秀濤在黃世銘向總統報告時也仍持續監聽中,至9月5日才結束監聽。
二、就實質面而言,監聽他案所意外取得之事實,已被特偵組檢察官認定是林秀濤涉嫌貪汙之原因事實,並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通訊監察,換句話說,意外取得之內容已成為「100特他61號」案件實質的偵辦內容。
違反偵查不公開 構成洩密罪嫌
不過,黃世銘於8月31日、9月1日提供總統的專案報告,內容均記載「後續偵查作為本署特別偵查組為防範當事人串證、證據滅失、日後擬視案情發展,陸續傳喚特定人到庭說明,視案情發展需要進行搜索、函調清查相關資金,以釐清真相」等文字,顯示他報告總統的書面內容明白記載後續之偵查作為。
檢方認為,黃在報告之際,係在刑事偵查程序未為完備、且尚未終結之偵查持續狀態中,黃將偵查中應秘密之事項,揭露給非權責機關且與本案無涉之總統,已經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並構成洩密罪嫌,且他所為之相關報告及提供相關資料,也無法律上正當理由可言,也構成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無故」交付之法律起訴要件。
楊榮宗、鄭深元 犯嫌不足未起訴
此外,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也因案被告發洩密、違法監聽及偽造文書,檢方認為2人犯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阿楨 2013-12-11 12:47:13

苦主vs法官:紅眼島10/20

我是司法黃牛
我最近失業了
我很眼紅民代
尤其中央民代
又尤其立(力/利)院院長
自從王院長關說司法後
就少有苦主願花錢找咱
還說咱常黃牛
這不是廢話嗎
台灣的法官不容易收買
尤其經過司法獨立運動
連民粹都逼不了判死刑
何況一頭黃牛
除非有力人士
尤其握有司法預算力委
加上立委立法關說無罪
百頭牛也說不過一力委

奇怪耶
台灣人不是反對關說嗎
但當立(力/利)法院院長
成功地關說司法個案後
台灣馬(總統) 馬上開除
立法院院長不分區黨籍
理盲濫情的呆歹灣人卻
反批馬對台人無情無義

是反對關說別人而已啦
好比改革只能改革別人

版主回應
歡迎光臨來訪! 2014-01-20 00:31:15